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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數明星的血淚「賣身契」為了上位真是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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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mhou 發表於 2011-10-27 19: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細數明星的血淚「賣身契」為了上位真是豁出了

  韓國娛樂業從在亞洲紅極一時的造星王國,到頻頻爆出性醜聞、藝人自殺、解約,也開始重新被人審視發展模式是否扭曲。相比之下,中國娛樂圈藝人和經紀公司的關係則寬鬆得多,甚至有「藝人是爺,公司是孫子」的說法。

  


  

  


  


  
超女的夢想:想唱不一定就能唱,不想唱也得給我唱 以目前媒體公開的資料看,超女和夢想中國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選秀活動,都遇到了同一個問題——合約問題。最新的消息是,周筆暢退出「超女」巡演雙方合約風雨飄搖,而此前有關超女的合約糾紛再次浮出水面,與此同時,張靚穎與超女之間的合約糾紛也沸沸揚揚,雙方各執一詞,不可開交。而此前披露的資料顯示,超女合約的最大焦點在於其公平性,參賽其間簽下合約才能繼續比賽,有效期限8年,違約需要付出高達幾十至上百萬違約金,這樣的條款被一些人士認為屬於霸王條款。


  


  

  


  


  
王菲當年把自己的「賣身契」交給了金牌經紀人陳家瑛,這個靠譜的決定讓王菲的星途在事業早期就較為順利。從《容易受傷的女人》走紅香港歌壇開始,她們合作了 12年,被稱為行內「最人性化的組合」。個性天後在「好媽媽」經紀人面前從不耍酷,她把陳家瑛當成乾媽,陳家瑛也把她喚作「阿女」。陳家瑛對媒體表示: 「我沒有把藝人當作是幫我賺錢的機器,逼他們日拍夜拍,連休息時間都用來應酬。我認為不應將藝人最燦爛的時間與金錢放在對等位置,而是應當他們有如子女。」這樣的良好心態背後當然有一份非常合理的「賣身契」。雙方的合約真的就成了誠信基礎上的備忘錄,約束意義大打折扣,更多的是一個戰壕里的風雨同舟。


  


  

  


  


  
「賣身契」簽好了,關係處得也會宛若親情。王菲對陳家瑛十分孝順:「有一次我看雜誌和王菲提過很喜歡一款手袋,她竟然幫我找了足足一年,有一天突然拿給我說 『你的手袋呀。』我呆了!她不會再附加說我記得你說過喜歡……這種甜話,就只是一個動作,讓我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了。」 如今,王菲結婚懷孕,陳家瑛依然體貼地表示減少王菲的工作,讓她有私人的時間享受婚姻幸福。即使面對王菲無限期暫退歌壇的決定,陳家瑛依然能心平氣和,甚至還主動為王菲分擔媒體的壓力。 「賣身契」到了這份上,已然是可有可無了。


  


  

  


  


  
周杰倫「賣」給吳宗憲的故事很有意思。 1998年,周杰倫寫了一首非常奇怪的《菜譜歌》參加吳宗憲主持的《超猛新人王》,吳宗憲只看了一眼樂譜就驚為天人。當時他正在創立阿爾發音樂公司,馬上和周杰倫及詞作者方文山簽下了「賣身契」。 年僅18歲的周杰倫開始為吳宗憲賣命。吳宗憲負責他的食宿,還在自己的辦公室專門騰出一塊地方給他寫歌,並承諾寫夠10首歌就給他發片。 2000年11月,周杰倫的首張個人專輯《JAY》橫空出世,這個有點自閉的男生一炮而紅,阿爾發音樂公司也因此名聲大噪。這張專輯獲第12屆金曲獎最佳演唱專輯獎,頒獎禮上周杰倫由衷地說:「沒有吳宗憲,就沒有周杰倫!」


  


  

  


  


  
2001 年年底,吳宗憲以「經營不善變賣家產」為由,以4億台幣將阿爾發唱片公司80%的股份賣給好樂迪集團,身價不菲的周杰倫成為分量最重的「贈品」。此後師徒二人的關係一度冷落到了低谷。面對師徒不和的傳言,擅長作秀的憲哥曾催人淚下地表白:「傑倫是太空船,我是燃料箱,當他升上天空后,我就靜靜地飄落在太平洋上,遠遠地看著他繼續在星空發出光芒。」


  


  

  


  


  
1998 年,蔡依林被經紀人吳大衛、左克蕙夫婦一手發掘並簽下「賣身契」,推出首張專輯,以「少男殺手」之勢殺入歌壇。正當她一步步邁向小天後之路,2001年第 4張專輯《Lucky Number》製作後期,卻和吳大衛夫婦爆發合約糾紛,經紀合同要求蔡依林每半年發行一張專輯,使她覺得無法承受,因而和經紀公司關係惡化。隨即蔡依林遭到「雪藏」,演藝事業陷入低潮。她說,那時候打開報紙,只要有關她的消息,都是合約的事情,最慘的時候,幾乎不敢看報紙。這張「賣身契」給她帶來了無限煩惱。


  


  

  


  


  
無奈的蔡依林在父母陪同下與經紀人對簿公堂,歷經9個月的訴訟,最後以她賠付對方900萬台幣了結了官司。此後,她與索尼唱片公司和福隆經紀公司簽約復出。新專輯《看我72變》一推出,精湛的舞技和時尚化的包裝,終於奠定了蔡依林的小天後地位。之後的專輯《城堡》、《野蠻遊戲》成績都不俗,更贏得了「廣告小天後」的美名。 如今提及吳大衛夫婦,蔡依林表現得出奇的成熟和大度:「我們一直沒機會再見面,但我真的想再見到他們,謝謝他們帶我入行。」


  


  

  


  


  
藝人賣了自己糾紛多,劉德華自己做老闆也沒好到哪裡去。2000年,劉德華與朋友、中建電訊老闆麥紹棠合組天幕電影公司,劉德華占公司51%的股份出任行政總裁,並簽約成為公司旗下藝人。不久因劉德華想以天幕名義入股銀河影業,麥紹棠有意見分歧而鬧起內訌。隨後香港媒體曝出中建電訊暗中將劉德華行政總裁職位架空,雙方關係進一步惡化。


  


  

  


  


  
2002 年6月4日,麥紹棠以天幕股東名義,向中國星、星藝影畫、公益金、無線4間公司發出律師函件,通知對方暫時不能邀請劉德華拍戲或演出,否則會收到禁制令。劉德華極為不滿,隨即以藝人身份向天幕發出禁制令,不準對方再向片商發出類似函件,並正式追討為數1500萬元的演員酬勞。6月19日中建電訊搶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禁止劉德華一切演藝活動的禁制令,並提出高達1.5億元巨額賠償。此後封殺行動數度升級,劉德華陷入事業危機。一度傳言劉德華將付給中建電訊 8000萬港元換回自由身。但數月後事件突現轉機。經中間人調解,劉德華與麥紹棠達成和解協議,並在鏡頭前握手言歡,聲稱「大家是好兄弟,完全不涉及金錢。」


  


  

  


  


  
對此,超女主辦方之一的天娛公司認為,其實合約是公平的。無獨有偶,央視夢想中國竟也效仿超女的做法,比賽期間同樣與參賽歌手簽下了類似的合約,而其他條款引起的爭議也如出一轍。一些北京音樂人認為這是典型的「賣身契」,合約都對簽約歌手提出了一系列約束,但卻沒有明確確保歌手發展的必要保障究竟有哪些。


  


  

  


  


  
超女是2005年中國的娛樂神話,它的實際效果是讓一個無名小卒迅速成為天王巨星,在這個意義上,歌手成名的速度急劇加速,以「我為你提供了舞台」為理由,用可能導致心理失衡的條款作為約束,怕是無法起到真正的約束作用。倘若迅速成名的藝人不能承受成名之重,關係破裂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1984 年,田震剛剛19歲,當時還沒有什麼唱片公司,被幸運發現,由當時的音像出版社錄製了專輯,就和現在給報社投稿一樣,沒什麼出版合約,一筆微薄的稿酬了事。 20世紀80年代後期,歌壇興起「西北風」,田震演唱的《我熱戀的故鄉》紅透半邊天。但與那個時代走紅的所有歌星一樣,在沒有合約保證的情況下,田震四處走場,聯繫演出、談出場費、化妝、服飾都得自己操辦。這個階段的許多藝人都和田震一樣,錄製專輯、演出走穴,靠的是彼此的信譽,沒有任何形成文字的合約約束,被坑了也只能忍氣吞聲。


  


  

  


  


  
直到1995年,田震的無字合約時代結束了。她與香港紅星生產社簽下一紙合約,我們無從得知合約的細節,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份合約保障了田震在唱片製作、出版、發行、宣傳、演出等方面的權益。田震以《執著》及專輯《田震》、《順其自然》讓大眾看到了一個全新的田震。 從毫無保證的無字合約到規範的簽約機制,田震的1995年是一個分水嶺,也給後來娛樂合約在中國娛樂界的普及做出了榜樣。


  


  

  


  


  
香港娛樂界的「賣身契」同樣經歷了多年的變遷,早年的無序到如今的有序,跨越了幾十年的時間。挾「香港歌壇巨星聲樂師父」戴思聰的愛徒之名,出道初期陳曉東著實火了一陣,當年曾名列香港「四小天王」之首。門下巨星雲集的戴思聰,親自出山簽下一紙合約為其當經紀人的,只有陳曉東一人。但不久師徒倆就因為這份 「賣身契」反目成仇,鬧得沸沸揚揚。戴思聰指責陳曉東違反合約另攀高枝,使了很多卑鄙手段,製造了所謂「七百萬風波」。而陳曉東則告訴媒體,自己一貧如洗,戴思聰卻將他當成搖錢樹。此後,陳曉東把自己轉手「賣」給了經紀人梁少英。


  


  

  


  


  
F4 走紅之初,經常與柴智屏親如一家地出現在媒體面前,而她與F4成員言承旭的緋聞也一度傳得甚囂塵上。不過謊言再美麗也有被揭穿的一天,對於新人而言,「賣身契」往往是名副其實的「賣身契」,得不到利益保障,意外走紅之後,暴漲的名氣和所得不成正比,矛盾便產生了。2002年11月,言承旭向媒體炮轟柴智屏,說自己的一切都被她控制,並指斥她「沒人性,吸血鬼」,F4雖然大紅大紫,公司不給配專車,出入還得自己搭德士,並經常餓肚子。隨即柴智屏出來喊冤,稱自己只抽佣三成,而不是傳言的六成,還搭出7000萬元為F4「裝」貴氣,有苦難言。並訴苦說:「為了這齣戲,我的免疫系統失調得了蕁麻疹,臉腫得像豬頭,還有腸胃炎、尿道炎,可是沒有人會關心我。」她希望言承旭不要因為成名就失去赤子之心。


  


  

  


  


  
儘管有《小嬌妻》、《蘇州河》、《刺秦》的不俗表現,但真正讓周迅在娛樂圈脫穎而出的,還是1998年電視劇《大明宮詞》中的小太平公主。李少紅和李小婉的慧眼識珠,造就了今天的周迅。隨後,周迅與李小婉和李少紅合組的榮信達公司簽下經紀合約。「二李」全力打造的《人間四月天》、《橘子紅了》將周迅捧成了一線女星。私底下,她們的感情也親如家人,周迅把李小婉稱作乾媽,連交男朋友也要先給乾媽過目。這樣的「賣身契」卻也遇到了「安全門」。


  


  

  


  


  
「靈歌天後」愛戴與飛樂唱片解約的消息披露之後,她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坦言自己與公司合作不快,並透露了解約的內幕。其中,飛樂唱片在與愛戴簽約的一年半時間裡,雖然給她出了一張專輯,但是對專輯的宣傳和藝人的推廣卻沒有像公司之前承諾的那樣進行。而是在頻繁的更換管理階層之後,愛戴唱片的市場運作和個人的事業發展被一拖再拖。最終,愛戴被激怒,不惜付出7位數的違約金也要提前解約。此次被飛樂唱片「大忽悠」之後,愛戴錶示,以後再簽公司一定會非常謹慎。


  


  

  


  


  
黃聖依因為參演了周星馳自導自演的影片《功夫》一炮而紅,原本應該對周星馳以及她簽約的星輝公司不甚感激的黃聖依,卻在自己最紅的時候痛訴星輝公司逼迫其接戲,並要求單方面解約。雖然這件事最後以黃聖依勝利而宣告結束,但是事件本身卻是讓人看到藝人「迫不得已」的生活。


  


  

  


  


  
首屆「我型我秀」的冠軍張傑,在自己的博客上悉數了「老東家」上騰娛樂打壓藝人的行為:他當初是帶著十足的信心簽約上騰娛樂的,但卻沒意料到會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事發生。張傑稱:「上騰娛樂所有的藝人,都是靠每月向公司借款生活的,包括房租。」為了節約交通費,他騎單車上班,而工作中的開支也要自己負擔, 「我參加公司安排的一些活動,都是打車去的,如果有時候車費高一點,公司就不給我們報銷。」而他的服裝和造型費都靠自己打點。最終張傑「不堪重負」的以參加「快樂男聲」的方式向了上騰提出解約。


  


  

  


  


  
安琥在博客中發表《張惠妹來了,我該離開了》的文章,文中稱,他2005年時就與百代唱片簽了三年兩張唱片的合同,但是事實上兩年多過去了,公司只給他出了一張唱片,現在離合同終止日期只有7個多月時間,公司連其第二張唱片的計劃都沒有。公司不僅不給他出唱片,而且從來沒給他接過一次商業演出,而三年來他靠自己的關係做的所有的主持活動的收入,不僅要給經紀公司一份,還要給唱片公司一份,「三年來我交給唱片公司的管理費也應該是個很可觀的數字。但是他們拿了我的錢依然不給我做唱片」。 編后:與歐美的成熟機制相比,中國的「賣身契」形形色色,歷經了滄海變遷,其間,笑話不斷、鬼話連篇。一紙合約操縱在公司老闆手裡,與藝人上演的雙簧戲是悲是喜,儼然娛樂業的晴雨表。


  


  

  


  


  

  


  


  
霍汶希旗下藝人:謝霆鋒、容祖兒、Twins 一手捧紅謝霆鋒、容祖兒、Twins的金牌經紀人霍汶希是香港最年輕的經紀人。現為英皇高層的霍汶希原是廣告模特出身,從21歲起,她就在英皇娛樂集團工作,已經做了13年,她將阿嬌和阿Sa包裝成孿生姐妹大獲成功。外表美麗的她向來以鐵腕著稱,當年的「鋒芝戀」是被她一手拆散。


  


  

  


  


  
柴智屏被稱為具有武則天氣勢的台灣美女 柴智屏旗下藝人:F4、賴雅妍 柴智屏創造了台灣偶像劇的神話,她擔當製作人拍攝了《流星花園》,並一手捧紅了F4。因為和台灣八大電視台的良好關係,柴智屏擔當製作人的電視劇總能獲得成功。她被稱為台灣的首席經紀人。不過和F4成員言承旭鬧僵,一度讓柴智屏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王中軍在大陸娛樂圈也算是重量級人物 王中軍旗下藝人:范冰冰、李冰冰、張靜初 內地經紀人的起步較晚,到現在依然沒有形成規模。在上世紀90年代初,大紅的明星大都是散兵游勇狀態,從房地產投身影視的王中軍和王中磊兄弟建立的華誼兄弟在這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培養了一批內地明星。其中范冰冰和李冰冰已經成為國內知名的一線女星,不菲的身價為王中磊和王中軍賺了不少錢。


  


  

  


  


  
王京花旗下藝人:陳好、陳道明、劉嘉玲 從華誼兄弟跳槽到橙天娛樂的王京花,曾在業內引發了不小的震動。從陳道明助理做起的王京花被稱為「內地第一經紀人」。她和「最難纏」的陳道明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同時也讓陳道明在圈內擁有了良好的口碑。而劉嘉玲、梁家輝也紛紛投奔橙天,目前橙天娛樂幾乎包攬了內地和港台最受關注的演員,勢頭銳不可當。不過最近據說因財務問題,橙天一時陷入困境。


  


  

  


  


  
李小婉旗下藝人:周迅、何琳 目前已經簽約華誼的周迅是被李小婉一手捧紅。周迅早年在北京混跡多年不見成效,1998年因為受到李小婉的賞識出演《大明宮詞》中的少年太平公主而一舉成名,並奪得當年「最受歡迎演員獎」,之後她與李小婉簽約,從此星路坦蕩。周迅孤身一人在北京,被李小婉當做女兒一樣對待,任何事情都由「乾媽」決定,包括感情問題。但兩人卻在李亞鵬的問題上發生爭執,最後解約。


  


  

  


  


  
經紀人要幫藝人打理事務,包括金錢方面,藝人自然希望找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來當經紀人。而經紀人與藝人如果能親如一家,往往就能達到雙贏的效果。「金牌經紀人」陳家瑛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很多人都在問我為什麼放走阿菲(王菲),其實我覺得是因為大家都把藝人看做是幫我賺錢的機器了。我認為不應將藝人最燦爛的時間跟金錢放在對等的位置,而應視他們有如子女。」有了這位愛王菲如同愛女兒的經紀人的幫忙,難怪王菲能夠長紅不衰呢。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向來微妙,王菲與陳家瑛親如母女,張柏芝和前經紀人朱永龍對峙法庭,陳曉東在經紀人自殺后一蹶不振,陷入媒體攻擊的包圍圈……明星面對突發事件,如果有經驗豐富的經紀人運作、斡旋、補救,許多負面新聞也許根本不會出現,最起碼不會發展到難以收拾的地步。明星和經紀人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是同一個公司的同事那麼簡單,可以說是愛恨情仇糾纏在一起。


  


  

  


  


  
男模胡兵在國外拍攝的一組寫真流傳到了網上,這則模仿夢露的「艷照」曾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轟動,而胡兵也被不少網友批判為「人妖」。事後胡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組照片是他的前經紀人為了報復他放到網上的,兩人因為經濟問題解約,這是經紀人報復他的方式。「再簽約我當然會非常謹慎了,以免遇人不淑。」


  


  

  


  


  
只要有郭富城出現的地方就有他的經紀人小美,兩人之間的默契讓許多人相信他們早已暗生情愫。小美已擔任郭富城的經紀人長達12年之久,她一手栽培年輕的郭富城上位,如今年過四十的小美仍然做著郭富城背後的女人。4年前,郭富城在澳洲被人陷害,性愛光碟流傳,小美出面申請了禁入令,才為郭富城成功挽回面子,最近小美又為郭富城的新歌《銀色公路》操刀寫詞,兩人感情可見一斑。


  


  

  


  


  
在娛樂圈,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通常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超女」何潔成名僅一年,就在北京購入豪宅,而何潔和天娛的收入分成為四六開,可想而知天娛的收入。究竟經紀公司是「吸血鬼」,還是造錢機器? 記者採訪到天娛公司的老總王鵬,他向記者坦言,天娛公司和「超女」所簽訂的協約為8年,收入分配為六四開。而內地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開。 一些當紅明星在約滿後續約時,經紀公司會主動降到二八開,甚至可能出現一九開。「可能有些人覺得天娛占的要的太高,但業內人都明白,我們對這些『超女』的培養是從零開始的,投資很大。在香港,經紀公司培養一個新人,藝人最多能拿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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