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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談判涉及制度9大爭議 球員薪水增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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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0919 發表於 2011-10-26 16: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勞資談判涉及制度9大爭議 球員薪水增幅減少

  在最近多日進行的NBA勞資談判中有兩個焦點問題,一個是關於收入的分成,一個是關於聯盟的制度。美國記者克里斯-謝爾丹今天撰文詳細分析了雙方討論的問題,一共包括了9個具體的方面。

  1,關於中產條款

  雙方此前已經在大的方面達成了一致,也就是中產條款的額度是500萬美元,但是老闆們希望這是一個最長三年而且不遞增的合同,也就是3年1500萬美元,球員們則希望最高可以簽約四年,並且以每年7%到8%遞增,這樣他們除了首年是500萬美元之外,後面的年份都會更高一些。

  2,關於受限制自由球員

  這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個雙方已經基本上達成協議,那就是關於母隊匹配受限制球員合同的,以前的規定是最長7天,現在工會提出並且老闆同意將為 3天或者4天。第二個方面是工會要求首輪新秀在結束四年新秀合同后變成完全自由球員,從而可以自由選擇球隊,母隊失去了優先續約權。

  3,關於交易規則

  在之前的勞資條款中,薪水超過工資帽的球隊在進行交易的時候,必須滿足薪水大致平衡的原則,這個誤差範圍是125%+10萬美元,也就是1000萬美元的球員可以換回1260萬美元的球員。現在球員們希望將範圍擴大到225%,也就是1000萬美元的球員換回2250萬美元的球員。老闆們的意思則是將這範圍頂在140%-150%左右,這是雙方現在的分歧。

  4,關於延長薪水支付條款

  在原來的規定中,一個球隊買斷一個球員,他的薪水是平均到剩餘的合同年限中的,但是現在這個要求讓他們可以延長計算年限。舉例來說,一個球員如果以 3年2100萬美元買斷的話,那麼在老的體系下,他每年會佔據球隊700萬美元的工資空間,而在新的體系下,他可以延展為7年,每年只佔據300萬美元的空間,這對於那些簽下爛合同的球隊(比如魔術和阿里納斯)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不過這也對助長球隊亂開合同的風氣,算是對於球員們有利的一項改變了。

  5,關於薪水增加幅度

  老闆們希望降低薪水每年遞增的比例,他們希望用伯德條款續約的球員每年增加4.5%,其他自由簽約的每年增加3%。球員工會的要求則是,如果合同在 2年或者3年的話,伯德條款續約的球員是10.5%的遞增幅度,其他球員則是8%,這兩個數字就是原來的規定,保持不變。如果合同在3年或者5年的話,那麼可以適當的分別降低為9%和7%。

  6,關於契約稅

  在原來的體系下,每個球員工資的9%是作為契約稅被延遲發放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球員們的薪水超過規定的57%上限,這個數字上賽季是1.6億美元。老闆們希望取消這個9%的上限,改為不受限制的契約稅,球員們則希望保持現在只延遲9%而不再增多的比例。

  7,關於BYC球員

  BYC就是為了防止球隊鑽漏洞逃避薪金平衡原則,在用伯德條款或者早伯德條款續約球員的時候,如果薪水增加超過了20%,那麼他在交易中的薪水計算只是「新薪水的一半與老薪水之間的大者」,也就是他的交易價值降低了,並且還帶來了很多操作上的麻煩。工會要求取消這一限制,老闆們則部分同意,他們提議超過奢侈稅線的球隊保留該條款,進行先簽后換的時候也保留該條款。

  8,增加伯德條款限制

  老闆們收回了他們曾經提出的非常苛刻的條款(一個球隊最多只能有三名使用伯德條款續約的球員),但是他們仍然想要進行限制,他們現在要求支付奢侈稅的球隊不能使用中產特例,也不能使用早伯德條款。

  9,關於頂薪問題

  這個現在雙方已經基本上達成了一致,保留了原來的頂薪規定,就是1-6年球齡的是工資帽的25%,7-9年球齡的是工資帽的30%,10年以上的則是工資帽的35%。此前老闆們曾經想要改變,但是現在他們收回了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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