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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交費入紅十字會 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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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mhou 發表於 2011-10-15 1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學生交費入紅十字會 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自願

  據瀋陽、濟南、西安等地的一些學生家長反映,他們的孩子正在讀小學,近日,學校要求孩子加入紅十字會,並要交納會費。有的學生說,如果不交,就會挨罵。對此,這些學校所在省市的紅十字會方面表示,學生加入紅十字會是自願的,每個學生交納的會費為每年不超過5塊錢(10月13日《法制晚報》)。

  會費每年不超過5塊錢,不算多;慈善從娃娃抓起,也無可厚非。那麼,由學校出面,讓尚在讀小學的孩子交費加入紅十字會,是否就因此具有了無可指摘的正當性?未必。

  儘管相關學校和紅十字會都回應稱,「學生加入紅十字會是自願的」,但究竟是「自願」還是「被自願」,恐怕是大有疑問的。何謂自願?不拒絕、不抵制並不等於自願,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決定,不受任何外力及或明或暗的挾制、慫恿或欺騙,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願。對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學生來說,學校、老師居於絕對的強勢地位,不管「如果不交,就會挨罵」是現實的危險,還是他們想象中的恐懼,只要有這樣的顧慮存在,面對學校的要求、老師的推薦,他們就很難鼓起拒絕或抵制的勇氣。對因此而不敢「不自願」的孩子來說,與其說他們是「自願」交費入會,不如說他們是「被自願」的。

  當然,肯定也有一部分孩子是發自內心地願意交費入會。那麼,又當如何看待他們的「自願」呢?我想舉一個不甚恰當的例子。有種罪行叫強姦,它的最主要特徵,是「違背被害人意願」,假如這個特徵不存在,即如果當事人是「自願」的,那強姦罪名就不能成立。但有一種例外情形:如果性行為的對象是幼女(在我國指不滿14歲的女性),那即便該幼女是「自願」的,強姦罪名也同樣成立。其法理基礎是:幼女心智尚不健全,沒有足夠的能力對性行為作出正確判斷,因此即使她實際上「自願」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該「自願」也不被法律所認可。舉這個例子,當然不是要把加入紅會和強姦等同起來,只是想說:從法理來講,不是所有的「自願」都有法律上的效力,都能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

  慈善當然值得大力提倡。但弘揚慈善,必須牢牢把握一個前提:慈善從來都是自願的。「牛不喝水強壓頭」式的強制以及任何形式的變相強制,都嚴重違背慈善的宗旨,或許可以一時募集到更多的經費或捐助,但不可能積聚和培養出恆久的善心,甚至還會適得其反,影響慈善事業應有的信譽,讓人心生反感甚至產生抵觸情緒。

  自覺自願的善心需要培養,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需要弘揚。對此,慈善組織和教育機構責無旁貸。切莫「丟了西瓜撿芝麻」,因為那「仨瓜倆棗」的「入會費」,污染了孩子們的純潔心靈,傷害了社會公眾對慈善事業的信心。

  紅十字會總會回應多地學生被要求入紅會繳費事件

  針對近期有媒體報道「多地中小學生被要求加入紅十字會並繳會費」的情況,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今日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已向各有關紅十字會調查相關情況,並督促各級紅十字會嚴格執行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費自願繳納等有關規定。

  本月13日,有媒體報道稱,據瀋陽、濟南、西安等地的聽眾反映,他們的孩子正在讀小學,近日學校要求孩子加入紅十字會,並要交納會費。有的學生表示,如果不交,就會挨罵。

  對此,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表示: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和《會費管理辦法》規定,「在校學生加入紅十字會的為紅十字青少年會員」,「入會由本人自願申請」,「其會費數額不限,按自願原則繳納」。收取會費目的是增強會員意識,所繳會費將全部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開展與紅十字會宗旨相一致的各項活動。

  多地學生被要求入紅會繳費續:總會稱家長可舉報

  今天上午,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道稱,瀋陽、濟南、西安等地的聽眾反映,他們的孩子正在讀小學,近日學校要求孩子加入紅十字會,並要交納會費。有的學生表示,如果不交,就會挨罵。

  上午,法晚記者從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了解到,目前總會已經獲知這一消息,正在向基層紅十字會了解相關情況。交費是自願的,如果遇到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加入紅十字會和收取會費,家長可向當地紅十字會舉報。

  學生家長:學校要求孩子填表入會

  鞠先生的兒子在瀋陽蘇家屯區紅菱鎮九年一貫制學校上二年級。幾天前,孩子拿回一張中國紅十字會入會申請書,讓家長幫著填表。

  據鞠先生介紹,他的孩子上小學二年級。那天,孩子拿回家一個紙條,是列印得很規整的一個紙條,寫的是入會申請書,讓孩子回家叫家長簽字。申請書上寫著:「我自願加入中國紅十字會,遵守章程,自願交納會費。」

  鞠先生說,孩子太小,根本不明白加入紅十字會是怎麼回事兒,他就沒填這個表。

  據鞠先生介紹,他問孩子這個表是否可以不交。孩子說有不交的同學挨罵了。

  類似的情況在西安、湖北等地也有發生。

  據湖北荊州沙市區第五中學讀高一的學生反映,他們學校2009年12月1日成立了沙市五中紅十字會,相當於紅十字會在學校的分支機構,現在老師口頭通知,要大家入會。

  據該校學生反映,學校要學生們必須加入紅十字會,成為其中的一員,每個學期得交會費,現在正在收。學校要求所有同學必須交,除非家裡有困難,但必須要有低保證明,才可以不交。

  當地紅會:學生加入紅會是自願的

  對此,這些學校所在省市的紅十字會方面表示,學生加入紅十字會是自願的,每個學生交納的會費為每年不超過5塊錢。

  上述幾個省市的當地紅十字會針對此問題均強調,中小學校學生可以成為紅十字青少年會員,這一政策由來已久。

  荊州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規定,學校成立青少年紅十字委員會的,各個學校成立紅十字青少年組織,成立了就要交紅十字會會費。收費標準是每年5塊錢,學校自己管理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的費用。

  政策調查

  會費是紅會經費來源之一

  法晚記者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官網上看到,在《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中規定,個人入會由本人自願申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加入紅十字會,須提出書面申請,由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批准,發給證書和標牌,成為紅十字會團體會員。

  其中還規定,在校學生加入紅十字會的為紅十字青少年會員。在章程的會員義務條款中,規定會員要按期交納會費。

  而在《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中,對於個人會員的收費標準,規定成人會員年度會費不超過10元,青少年會員年度會費不超過5元。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官網的介紹,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有7萬個基層組織,團體會員單位12萬個,志願者113.2萬人,會員總數2398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1549萬人。

  記者注意到,在《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中,對於會員交納會費作出了如下闡述:會員交納的會費是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之一。

  也就是說,僅青少年會員,按照每人每年5元標準交納會費,一年下來,這筆會費就高達7745萬元。即使是像上述一些省市收取每個學生2元會費,總數額也高達3000餘萬元。

  會費使用明細是筆「糊塗賬」

  一些學生家長反映,對於會費的使用和明細,他們很難知曉。

  記者注意到,在會員會費的流向方面,《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中規定,基層紅十字會應將所收會費的20%交納給上一級紅十字會,80%留本級紅十字會。

  縣、地、省級紅十字會應將所收會費的30%逐級上交給上一級紅十字會,70%留本級紅十字會。

  而瀋陽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接受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記者採訪時表示,學校收取的會費一般都是學校留一部分,有些時候搞活動用了,像地震演練啦,自救互救的一些包紮固定啊,都會用這筆錢。

  法晚記者上午登錄多個地方紅十字會網站及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官網,均未找到會費明細公開的相關信息。

  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綜合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紅十字會總會的信息公開平台中尚無會費收取明細的相關信息。

  工作人員表示,紅十字會會員會費是屬地管理。雖然在管理辦法中規定會費要按比例逐級上交,但因為各種複雜原因,很難做到這一點。

  紅會總會

  已在了解學校如強制家長可舉報

  針對多地中小學校近期出現的要求學生加入紅十字會並收取會費一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綜合處的工作人員強調,入會交費必須是自願的。

  「我們也在網上看到了相關報道,目前正在向基層紅十字會了解相關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遇到上述問題的學生家長,應該及時與學校方面溝通。「如果遇到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加入紅十字會和收取會費,家長可以向當地紅十字會舉報。」該工作人員表示。

  強制學生入紅會 是慈善還是道德綁架

  據瀋陽、濟南、西安、荊州等地民眾反映,他們的孩子正在讀小學,近日學校要求孩子加入紅十字會,並要交納會費。如果不交,就會挨罵。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稱正在了解情況,交費是自願的。(10月13日《法制晚報》)

  紅十字會和學校無疑有些「熱情」過頭了。學校成立了紅十字會青少年組織,被「波及」的中學生甚至小學生就必須要加入其中,且要繳納會費,如此強迫,不僅毫無道理而且傷害慈善。

  事實上,這種強制性的慈善,不過是披著慈善外衣的一種道德綁架而已,對一個尚未踏足社會,甚至不知紅十字會為何物的學生而言,這種強制性的慈善實在顯得過於虛偽和輕浮,而且極易誤導學生,彷彿對他們而言,慈善的意義只是一種個人榮利,而並非愛心。

  紅十字會也始終沒能對學生入會所收取的會費去向一個明確完整的解釋,只是含糊其辭,這不禁更讓人懷疑學生入紅會這種事情的真實用意,作為慈善機構的紅十字會在經費方面的不透明,必然會影響人們奉獻愛心的熱情,所以也就無怪乎有些學生和家長對學校和紅十字會的這種做法不解了。

  這種不解也正說明了這種做法的極不靠譜,一個慈善機構的慈善事業的發展,靠的絕非是強制性的手段,而是人們日益覺醒的慈善意識,說到底,也即是蘊藏在心底的悲憫之心。而道德綁架式的慈善,最終換來的也只是人們的冷眼旁觀和一片唏噓聲而已。

  別急著讓中小學生入紅會繳會費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瀋陽、濟南、西安等地的聽眾給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熱線400-800-0088打來電話反映,他們的孩子正在讀小學,近日學校要求孩子加入紅十字會,並要繳納會費。記者調查獲悉,在加入紅會是不是學生的自願行為方面,家長和有關學校的說法並不十分一致。(10月12 日中國廣播網)

  中小學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其所有的金錢支出,最終都得由家長來買單。所以,就算按有關部門的解釋,中小學生是能夠成立青少年紅十字會委員會的,我卻還是要對這一「良好願望」潑點冷水——別急著期望讓太多中小學生入紅會、繳會費。

  且不說有關學校在發動中小學生加入紅會和繳納會費中,是否嚴格真正地做到了「自覺自願」。我總以為,在當前許多成人對加入紅會都不是很多、甚至十分陌生的語境下,你學校方面憑著一紙表格或通知,便匆匆推行起中小學生的「自願入會」,然後等於換個方式要求學生家長為之「代繳」會費,怎麼瞧都讓人覺得這樣的「慈善熱情」,其實有點「被煥發」和「被踴躍」的味道在裡頭了。

  關於慈善,關於紅會,的確已經成為越來越易引起公眾聚焦的一個熱門話題。拿近段日子來說,河南警方一塊「管她啥美美、做我真慈善」的「時髦警示牌」,剛剛催生了諸多的網路議論。就在「多地中小學生被要求入紅會繳會費」新聞傳出的當天,還有兩條「慈善新聞」,同樣引人注目。一是《新京報》報道,經過近4個月準備,日前開幕的「慈善之光——中華慈善總會暨團體會員慈善成果展」上,中華慈善總會終於通過「玻璃口袋」的造型,向公眾曬賬本顯示,會長范寶俊的年薪酬僅為4.8萬元,還有十幾位兼職的副會長和理事不領工資;另據新華網銀川10 月12日電,寧夏回族自治區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規,對於慈善組織強行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攤派款物的,由民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銷登記。

  曬紅會高層薪金情況也好,規定組織慈善募捐嚴禁攤派也罷,這些消息和動向,越來越成了公眾普遍感興趣的「欲知事件」,要說正說明了不斷增強「慈善公開」和「慈善透明」,無疑也到了某種新聞術語中所描述的「非XX不可」的境地。或許,正是因為對慈善事業未來趨勢和走向的憂心不已,局部地區、特定範圍的個別機構,心急如婪之下,便「未雨綢繆」地選擇了廣泛聯繫學校、發動中小學生,以期「早搞早主動」、「多引愛心款」。

  一個日益統一的社會共識是,慈善事業沒有透明就沒有明天。因而,人們關注慈善新聞或慈善舉動,說穿了也就是在關注自願、關注透明、關注公開。及早培養中小學生的慈善熱情和慈善意識,當然不是壞事。然而,倘若成人世界、現實社會的核心關注沒有得到很好解決,一味地想著從孩子那兒「避開難題」、「打開缺口」,即使不是「掩耳盜鈴」,至少也是過於天真了。

  強制孩子入紅會培養不出善心

  社會善心應該來源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本意,而強制孩子入紅十字會會損害這種正在成長中的社會善心,不利於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道,近日瀋陽、西安等地的一些中小學生被學校強制要求加入紅十字會,並且要繳納數額不等的會費。儘管有紅十字會人員回應稱,這些都應該是學生的自願行為,但是對於這些不諳世事的孩子來說,紅十字會的要求再加上學校和老師的推薦無疑是一種變相的強制。

  或許我們應該以極大的善意來推測紅十字會和學校的善意,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慈善事業和慈善文化不發達的國家來說,從娃娃開始抓慈善,培養中小學生的慈善之心應該是有積極意義的。然而,初衷雖好,但是如果方法不對,就很難達到目的,甚至還會產生南轅北轍的後果。這種強制孩子入紅十字會的辦法可能培養不了社會的善心。

  每個人在社會中都可能遇到種種困頓和窮苦,因此也就需要人與人之間的互幫互助、救危濟困。對於何謂慈善?中西方有不同的解釋,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慈善應該發自一個人的同情心,應該是一種自覺自願的行為。任何強制行為,可能會短時間內徵集大量社會資源,但是難以成為長期、普遍的社會善心。

  中小學生大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他們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但是他們有著最純潔的同情心,要把這種同情心轉化成最終的善舉,需要培養引導。然而,報道中的這些強制入會收費的辦法不僅不能培養和引導這種同情心,反而是在異化和污染孩子的同情心。要完成這個「入會」任務,孩子們需要「被自願申請」、需要向父母伸手要錢、需要跟同學們攀比,如此下來,在孩子們幼小的心靈中生根發芽的是「慈善任務」、「慈善攤派」,這與慈善本意相去甚遠。這種行為培養的不是孩子們的慈善之心,相反可能會造成他們反感「慈善」的抵制情緒。

  同時,這種強制的行為,也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慈善組織的公信力,不利於社會善心的成長和積聚。紅十字會和學校的這種行為,已經引起了許多學生家長的不滿,平時也曾「被捐款」、「被慈善」的他們不會認同這種違背本意、強制攤派的方法。再加上,目前所收取的會費還是一筆說不清的「糊塗賬」,有的說是紅十字會全部收取,有的說是學校還要留取一部分,但是會費到底何處去,還暫時沒有人能說清楚。「郭美美」事件餘波未平,這樣的會費風波會引發對紅十字會更大的不信任。

  紅十字會及其下屬的青少年紅十字會作為社會慈善組織,有培養和積聚社會善心的責任。但是這種社會善心,應該來源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本意,而強制孩子入紅十字會會損害這種正在成長中的社會善心,不利於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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