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74)第七章13. 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複製鏈接]

2308

主題

5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54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8-15 11: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8-14 22:53 編輯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
註釋:

--------------------------------------------

  13.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 前面保羅已為律法辨正,免得有人會發生各種誤解;但仍然可能會有人懷疑律法或許是死亡的原由。人心可能會因這個問題而感覺困惑,神施恩的行動,怎麼單為我們帶來毀滅,卻沒有其他的益處呢?但保羅在此特別指出,死亡並不是出於律法,他的答案是:罪以律法為機會而使死亡臨到我們。保羅在這裡所答覆的話,似乎與他前面所說的:"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有所矛盾,但我卻認為前後並無衝突。保羅在前面所說的話,意義是:我們內心的敗壞是我們誤用律法與趨向死亡的原因,因我們的本性與律法的本質相反。但在此他否認律法是死亡的原因,所以死亡的來源不能歸於律法。保羅在此所用的與哥林多后書三章7節的律法相同,在那裡他稱律法為"死的職事"。保羅在此所討論的合乎一般辯論的方式,因他在此並不是討論律法的本質,卻是要指出反對者錯誤的意見。
  但罪 中文聖經的譯文是正確的(譯者按);但這句話的意義應該是:"罪未被律法揭示出來之前,在某一程度之下,是不被人認為惡的。然而當罪被律法揭示出來的時候,就被指證為罪,也就更顯為惡極了;罪之所以可惡,是因為它叫良善的律法使我們毀滅。所以任何東西,若使本來有益的事物,變為有害的,一定是可惡至極。"保羅的意思是要給我們看見,殘酷的罪必須先被律法揭發出來,才會顯出罪的可憎;若不如此,人們就不會以罪為邪惡;同時又因罪能使生命變為死亡,就更顯出罪的殘暴。所以,乃是由於律法,人們才認出罪的邪惡。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28 16:28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