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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合法工作意味著合法居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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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1-6-4 0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如果法律允許你在美國工作,是否意味著你也可以(而且必須)合法居留在美國呢?這個看來似乎簡單的問題鬧到了聯邦法院才得到解決。

El Badrawi的公司替他申請了H1B延期。法律規定El可以繼續在公司工作240天。如果延期批准,El的身份就由新的 H1決定;如果不批,則他應離開美國(除非他有其他合法理由)。移民局執法局(ICE)卻在這240天中將El逮捕並要趕他出美國。這個官司打到聯邦法院。好在法官大人明了法律,指出移民局的立場是錯誤的,既然可以合法工作,為什麼不能合法居留呢。

美國的法律制度,特別是法院對行政部門的約束,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要好很多。不要被移民局的決定嚇倒,也許你也可以在聯邦法院讓移民局敗訴(你也許可以獲賠償律師費呢)。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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