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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移民申請費免除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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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1-1-6 05: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1-3-11 03:07 編輯

大多數移民局申請案都需要付申請費,如果你符合條件,你可以申請免除申請費。移民局根據以下情形來決定是否批准免費:

1.        如果你已經有政府發放的因生活困難而獲得的幫助,申請費可免。一般講,medicaid, 糧食券,SNAP, TANF, SSI以及州政府發放的某些救濟可能符合條件。
2.        如果你證明你全家的收入不超過聯邦貧困線的150%,你可以獲免費;
3.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你遭遇特殊的困難,提供相關證據,你也許可獲批准免費。

並非所有移民申請都可以申請免費。下列申請表才可以申請免費:I-90;I-131;I-192;I-290B;I-485(限T身份,庇護身份,受虐待配偶、子女;特殊未成年人;不需要證明不會成為公眾負擔之人;1972年以前已住美國之人);I-539;I-601;I-765;I-817;I-821;I-881;N-300;N-336;N-400;N-470;N-565;N-600;N-600K以及生物特徵費用。

如果你符合條件,你不應放棄免費的機會。如果移民局不批准免費要求,你的申請材料會被退回。這時你可以再次申請免費(如你有新證據),否則你要附上申請費用然後再將申請寄出。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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