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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ooyou 於 2010-12-31 07:22 編輯
50萬美元,還是100萬美元:EB-5投資移民決策
作者: 周健律師jzhou@hooyou.com
近2年來EB-5投資移民在中國大陸和海外華人圈中火爆有加。美國EB-5投資移民從2004年及之前的每年近500個左右移民簽證上升到2010年前半年就發放近4500個,其趨勢是極可能用完每年總共1萬個法定名額。
在EB-5類投資移民中,大家經常會被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所困擾:投資移民到底是50萬美元還是100萬美元?從法律規定而言,一般EB-5投資都要100萬美元,只有在法定的「目標雇傭區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才可減為50萬。目標區域的定義是以失業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50%或其所在區域不屬於任何統計意義上超過2萬人口的城市。在實踐中,幾乎所有美國EB-5類區域中心都成功獲得批准為「目標雇傭區域」,這是因為移民法規定州政府有權確定失業率標準的目標雇傭區域,而大多數區域投資中心都得到州政府的大力支持被確定為符合50萬美元投資的目標雇傭區域。世界最繁華的都市紐約市的四個最熱鬧區域——曼哈頓區、皇後區、布魯克林和布蘭士都成功被定為紐約市區域中心投資項目的目標雇傭區域,適用50萬投資標準。只要有州政府大力支持,獲得50萬標準投資項目可能性很大。但是由於區域中心獲得批准的特定性,其它非區域中心投資項目即使在同一區域投資,也並不能享有50萬的優惠標準。也就是說,現在一個投資者要在紐約曼哈頓獨立投資EB-5個人項目,而不是投在批准的區域投資中心(regional center),其投資額要求仍然是100萬的正常標準。
因此,在實踐中,由於外國投資者極少會個人到公布失業率達150%或少於2萬人口的城市投資,50萬美元和100萬美元投資選擇的區別幾乎是選擇自己獨立建立一個100萬項目自己經營還是交50萬美元給區域投資中心所屬項目經營。這兩者有著以下重大差別,各有利弊。本文僅列以下主要幾點,作為考慮投資方式的一些初步信息。
1. 控制權
一百萬投資建立自己的獨立企業,投資人對資金和企業運作有完全的獨立控制,自己的錢自己經營,虧損和盈利全是自己經營和決策的結果。相對而言, 50萬區域投資中心項目投資,50萬美元完全交給投資區域中心經營,個人作為有限合伙人,其權力還不如一個小股東,對經營運作幾乎無任何控制和干預能力。
2. 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成功預見性
EB-5類最讓投資者擔心的不是初期批准,而是2年後從臨時綠卡轉為永久綠卡。因為在初期臨時綠卡時,如果移民局不準,很多區域投資中心承諾投資人可以全額退款,或者從自己獨立投資項目中撤資。由於運作尚未開始,損失不大。
但是在臨時綠卡批准后兩年轉正式綠卡申請時,如果移民局不批准認可該筆投資款已創造十個美國就業機會的滿意證據,投資人將無法獲得永久綠卡,而且無法在美繼續合法停留。而那時所有款項已經兩年運作,個人家庭都已在美國生活,要想改變,實在是非常為難和不方便的事。
從這一角度而言,如果是自己經營獨立投資企業,投資人可以有清晰預見,因為是否已在2年的合理時間中創造10個就業機會是一個自己在經營過程中清楚明了的問題, 從企業稅表和工資單就可作出判斷。
相對而言,投資區域中心(RegionalCenter),2年後的臨時綠卡轉正完全取決於區域中心項目提供的財務經濟文件。由於區域中心項目是一個幾十人、上百或幾百人投資的項目,法律上又允許計算間接就業機會(個人投資項目不允許考慮間接就業機會)。因此,其計算和統計方式會相對複雜,個人對項目經營記錄文件的可預見性相對較差, 幾乎無任何控制能力,但是,區域投資中心往往會有較大資源精心準備來應對移民局的相關質疑。因為對於區域投資中心而言,如果移民局不同意每筆投資已創造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機會,就意味著該項目幾十人甚至幾百人的群體都無法獲得永久綠卡,影響面極其廣大。區域項目中心為了長期信譽,必定會不遺餘力進行辯爭以獲得移民局同意。
3. 個人的運作能力
對於沒有企業運作經驗,或者對美國企業運作毫無知識的投資者,或是個人沒有精力時間對投資項目進行運作的投資人而言,區域投資項目無疑是一個好出路。找到信譽良好的區域投資中心,成功可能性會比沒有在美商務經營經驗的投資者自己運作大得多。同時,投資區域中心項目50萬項目對於資金有限無法拿出100萬美元投資的人而言,也許是唯一選擇。
對於個人有一定經營能力或者對在美髮展企業有相對豐富的知識,又有100萬資金的人而言,自己獨立投資也許是一個在美創業又獲綠卡的好途徑。許多個人投資項目將其資金投入相關的連鎖加盟店經營(如汽車旅館或快餐店),使其在美經營能力的門檻大大降低,因為連鎖盟主將提供運作經營上的成套運作機制和專業管理人員培訓,大大減少運作風險。但是在實踐中,投資人或其家人對連鎖店的日常經營還是必須花費一些心思。
結語:
由於EB-5投資移民涉及複雜的業務、經營、資金來源分析,法定特別要求和多步程序問題,以上幾點僅作拋磚引玉思考啟發。任何具體案件必須由專業律師精心分析,投資前的合理盡職分析調查費用有可能使你減少100萬美元損失,或者,更重要的是減少臨時綠卡無法轉正時的騎虎難下之大不便。
作者簡介:
周健律師是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有著十多年的商務職業投資移民法經驗。如果你個人有EB-5問題,請將個人具體的財產來源、總額及基本家庭情況寫電子郵件至jzhou@hooyou.com。周健律師會通過初步審查,提供服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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