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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30)第五章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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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4 03: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註釋:

  10.這節經文可以說是前面一節的註釋,並且更詳細地比較基督的生與死。當基督將自己獻上作為挽回祭的時候,我們還是神的仇敵。我們現在因基督叫我們與神和好而成為神的朋友;如果因基督的死而能成就這個救功,那麼祂的生將有更大的力量與果效。我們因之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們的救恩是永久可靠的。保羅說:我們因基督的死而與神和好,在第四章中我們也看到因基督將自己當贖罪祭獻上而挽回了神的忿怒,使世界與神和好。
  然而使徒保羅在此似乎有了矛盾。如果基督的死是使我們獲得神大愛的保證,那麼我們應該蒙神所悅納。然而他在這裡說:我們仍是仇敵。我的答案是:因為神恨惡罪,所以我們若是罪人,神也就恨惡我們。但是現在因著神奧秘的旨意,祂接納我們進入基督的身體,就不再恨惡我們。我們自己卻不知道我們已重新邀得天恩,直到我們有了信仰。對我們世人而言,我們一直是神的仇敵,直到基督替死的果效臨到我們身上,挽回了神的忿怒。我們必須要注意這兩方面的事實,若不是我們確信神為我們舍下祂的獨生子,我們就無法了解神白白賜給我們的恩惠;雖然在我們與神不和的時候,祂已經愛了我們。再者,除非我們已與神復和,否則我們就不能完全了解基督替死的功效;因為惟有借著基督作成的挽回祭,才能使敵擋我們的神成為使我們得益的神。我們蒙神悅納是由於基督的死,因之可以看到我們罪孽當受的刑罰,已經得以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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