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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什麼(二):人生存的目的與人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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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4-6 1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二、人被造的原委與生命的目的
1. 榮耀神
  神是為神自己的榮耀,創造了人(賽四十三7);這是按神旨意計劃行作的(弗一11);使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創造我們及萬有的神,是配得一切榮耀尊貴權柄的,願榮耀都歸給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四11;羅十一36)。
2. 享受神
  神創造人,是要人享受在神裡面的豐盛生命(約十10),因在神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十六11);人可享受神,瞻仰神的榮美,愛慕神,因神是我們永遠的福分,我們羨慕渴想神的居所(詩廿七4,七十三25-26,八十四1-2)。神就是我們最大的喜樂,是我們的產業,杯中的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神以外(詩十六2)。
3. 我們的心態
  我們當歡歡喜喜的,以神為樂(羅五2-3、11),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我們的神(可十二30),在主里常常喜樂,靠主大大喜樂(腓四4;帖前五16-18;雅一2),因神使我們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6-8)。
4. 神以我們為樂
  我們愛神,以神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帶來的結果就是:神喜悅我們,在我們中間,因我們歡欣喜樂,默然愛我們;不但如此,神還會因我們喜樂而歡呼(賽六十二5;番三17-18),這真是奇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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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4-6 13:19 | 只看該作者
三、人的本質

  人是神的形象,追根究底而言,人的本質是奧秘。我們若要深入認識自己,則必須深入認識神。透過聖經的啟示,我們了解人具有「有形的身體」與「無形的靈魂」(詩一四六4;伯卅四14-15;傳十二7;詩九十3)。簡言之,人的本質可區分為兩個層面:身體層面,與「受造物」相通;靈魂層面與「創造主」相通。然而,身體與靈魂並非對立的實體,乃是整體的人之「有形」與「無形」兩個層面而已。人是唯一同時存在於「物質界」與「靈界」的受造物,所以人的本體具有此二層面,真是神奇妙獨特的創造。

1. 人的身體

  身體是人的有形層面,是人靈魂的所在。人的心志,藉著身體的行動得以表達(林后五10)。身體受心靈的指導配合行事,心靈也受身體的影響運作,兩者並無高低之分。身體本身並非邪惡,也不是帶著犯罪的傾向,因為人的身體是神傑出美善的創造。身體並非靈魂的監獄,更不是人犯罪墮落的原因:天使雖無身體,也會犯罪墮落;主耶穌道成肉身,有身體卻從未犯罪。希臘哲學或東方宗教貶低身體,以苦待肉身作為靈修之路,實乃錯誤,與聖經啟示背道而馳。

  聖經明說: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包括身體在內(創一31)。雖然罪人使用身體行惡,但是悔改信主之人要獻上身體為義的器具,作為活祭為主而活(羅六12-13,十二1);基督徒要愛惜身體,因身體是聖靈的殿,要在身子上過聖潔的生活來榮耀神(林前六19-20);身體得贖乃是救恩盼望,且是得著神兒女名分的主要部分(羅八23);主再來,我們身體復活,是基督徒最大的喜樂與盼望(林前十五12-19、 50-53)。

2. 人的靈魂

  人除了物質的身體層面之外,也有超物質的靈魂層面(太六25,十28)。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二26),靈魂在身體里,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結卅七9-10)。靈魂是人格的主體,在理智、情感、意志各方面的泉源,是人生命行動的中心。人的靈魂顯明人與其他受造物有極大區別:動物雖具類似的活物特性,但是短暫表淺,無法與人相比。人的靈魂獨特在於:

(1)人有道德屬性與責任;

(2)與神交通,聆聽主話,祈禱敬拜;

(3)靈魂不滅,企盼永恆;

(4)理性思考,學習真理;

(5)語言文字,文化交流;

(6)創作更新,追求完美。

  這些「人格」表明人與創造主相通之處;人的靈魂乃是「神的形象」主要的彰顯。

  靈魂與身體是一和諧的整體,缺一不可;靈魂沒有身體,是反常狀況,暫時存在於我們死後與基督再來之間。在主耶穌再來時,我們的靈魂與身體就完全得贖,恢復起初被造之時靈魂身體合一的狀態(林前十五51-54);新造的人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即靈魂身體全人)來愛神愛人,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太廿二37-40;林后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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