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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與格林斯潘:誰是真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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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人 發表於 2008-10-24 1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胡祖庶(德國)來稿/沃倫·巴菲特與艾倫·格林斯潘兩人都是美國經濟界的大名人。一位享有「美國股神」之譽,在50年的投資生涯中,儘管遇到一次次股市危機,但從未失手,目前積累的財富達600多億美元,長期以來一直名列世界超級富人榜的前三名。一位則被稱為美國最偉大的聯儲主席,在新保守主義和新自由主義重樹市場經濟無上權威的時期輔佐了四位美國總統渡過了一場場經濟危機,使美國經濟得以維持增長勢頭。

這兩人都是同輩人,巴菲特現年78歲,格林斯潘大他4歲,但兩人的理財觀念卻有很大的不同。簡單地概括:前者重視常識判斷,不讓那些他弄不懂的事物迷惑他的眼睛;後者相信市場經濟那隻看不見的手的萬能作用並篤信華爾街金融玩家所發明的各種金融遊戲能創造財富。

兩人的分歧可以最好地用兩人對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的態度來說明。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利用這種70年代新生的金融工具,人們可以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行情走勢,採用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簽訂遠期契約或互換不同金融商品等形式進行交易。由於這種交易是建立在人們對股價、利率、或匯率有預測願望的基礎上,因此其本質與賭馬、賭球、賭牌、賭輪盤等沒有兩樣。一言以蔽之,金融衍生工具乃比較高級的賭博工具也。

人們還記得,1995年2月英國Barings銀行在新加坡的職員Nick Leeson因炒衍生品使一家有233年歷史的老牌銀行損失14億美元而破產。1998年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同樣進行有關衍生品的炒作而損失46億美元,幾乎造成一場金融危機。2001年美國能源公司巨頭安然Enron也因涉足衍生品和做假賬而破產。巴菲特與格林斯潘從這三起嚴重的事件中總結出什麼呢?

巴菲特在其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Berkshire Hathaway的2002年年報中寫道:「我視衍生工具為定時炸彈,它們對操作方是定時炸彈,對整個經濟系統的運轉亦是定時炸彈。基本上,這些金融工具讓金錢在未來某個時間交易換手,換手金額則取決於一個或多個參照因素,例如利率,股價或者匯率水平。……我們所看到的衍生品交易的贏利報告往往是誇張的。這是因為現今的贏利報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估計,其準確性需要過了很多年才能被驗證。

通常情況下,這種誇張做法源於人們對自己所要完成的任務持有樂觀的傾向。但從事衍生品交易的利益方也存在極大的做假賬動機。交易員的報酬部分或全部是基於「市值計價mark-to-market」法則下的「贏利」來計算。但如果實際的市場根本不存在,就採用「模式計價mark-to-model」法則計算。這種換演演算法就會產生大規模的弄虛作假。……衍生品交易中記賬錯誤的受益方一貫是那些追求數百萬美元紅利的交易員或希望能提出一個可以用來炫耀業績的「贏利」報告的CEO首席執行官。

其結果是紅利確實支付了,CEO們也從自己的認股期權中發了橫財。但股東們則要在多年後才能發現那些報告中的「贏利」不過是個騙局。……衍生品妖精已經從瓶子里竄出來了。在沒有發生某種事件使人們能明察這些產品的毒性之前,它們將肯定會不斷繁衍增長。迄今,中央銀行和各國政府都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控制或監控手段來應對這些金融契約所帶來的風險。在我看來,衍生品是大規模金融殺傷武器——其中的危險,雖然目前潛伏不發,但卻具有潛在的巨大殺傷力。」

格林斯潘是如何看待衍生品呢?早在整個上世紀90年代,美國已有人指出衍生品規模已發展到如此龐大,其之間的關係如此盤根錯節、如此諱莫如深,政府有必要對之加以監管,以保證整個金融系統的安全。但格林斯潘在與官員談話和各種重要場合的發言中一再強調華爾街投資者有自我監督的能力,無需政府來管。1994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會計辦公室主任鮑希爾C.Bowsher在國會作證時說:「美國任何一家大型交易商如果突然垮台或退出交易將會導致市場出現流動性問題並將給其他交易商,包括政府擔保的銀行以及整個金融系統帶來風險。」格林斯潘當時的反證認為政府的監管不會比市場的自我監管高明,而且即使存在像鮑希爾所說的那種風險,其可能性極其渺小;

更何況,他認為風險乃生活的組成部分。1997和1998年,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博恩女士B.Born雄心勃勃,準備要求交易商披露更多交易細節和風險準備金情況以著手規範金融衍生品。格林斯潘和時任柯林頓內閣財政部長的羅伯特·魯賓強烈反對博恩的主張,並於1999年11月成功促使國會永久性廢除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權。在安然事件后,2003年格林斯潘在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上作證時還說:「多年市場實踐證明,衍生工具是極其有用的轉移工具,它們把風險從不願擔當風險的人轉移給願意和有能力擔當風險的人」,他認為如果進一步監管這些金融契約將是一種錯誤。由於格林斯潘當時威望如日中天,官員對他的每句話都奉若真知灼見,無人敢反駁。因此,美國乃至世界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繼續發展,繼續膨脹,其規模已達到現今的531萬億美元——相當於美國國民年生產總值的4倍!

今年的金融黑色寒秋讓人對「最偉大的行長」、「諭言家Oracle」終於有了新的認識。義大利親美的保守黨財政部長特列蒙蒂在該國《晚郵報》毫不留情地諷刺道:「格林斯潘曾被譽為大師。現在我們應該捫心自問,他是不是對美國造成最大危害僅次於賓拉登的人。」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甚至用「斯人已去,遺害猶在」為其「蓋棺定論」。我們在今天如果判斷巴菲特與格林斯潘這兩人到底誰頭腦清醒,誰能辨別香花臭草,不為貪婪亂象所惑,不迷信於一種經濟理論的萬能,答案不言而喻。

說來也令人有點難以置信,巴菲特的成功其實並沒有什麼奧秘可言,他認為投資需要的只是常識,不買自己不懂的東西。就因為他有一顆清醒的頭腦,他沒買網路股,沒買複雜的金融衍生品,沒買房屋抵押次級債券,避免了種種泡沫破裂所帶來的風險。他完全清楚投資與投機的區別。他認為,投機者主要關注的是有關公司的股價,而投資者則關注有關公司的業務狀況,儘可能地對有關公司做出一個正確的價值評判。只要價格合理,公司運營良好,他會一直持有公司的股份,但如果價格超過價值,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賣出。

他投資中國石油之舉就是一個典型案例。2002和2003年,巴菲特在閱讀中國石油的年報后,決定購買中國石油的H股,他通過他的哈撒韋公司以4.88億美元購入中國石油1.3%的股份,買入的價格大約是每股1.6至1.7港元,持有中國石油H股23.4億股。到2007年10月份,巴菲特以12港元左右的價格賣出了持有4年的中國石油H股,雖然這樣做使他無法賺到中國石油後來曾升到20港元最高位的利潤,但他的公司還是獲得了可觀的近8倍的收益。從目前中國石油H股已跌至不到7港元的股價來看,人們不能不承認他具有高瞻遠矚的判斷力。

巴菲特令人欽佩的地方不僅在投資方面。2006年,他宣布將逐步把哈撒韋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捐獻給5個慈善基金會,其中最大的一部分捐獻給比爾和米蘭達·蓋茨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用於促進世界的健康事業和美國的教育事業。美國兩大巨富「取之於社會、報之於社會」之舉為許多市場競爭的佼佼者樹立了良好榜樣。

2008年10月21日於法蘭克福

和平不是一個絕對的和平,而是不同的勢力在衝突和較量中所達到的一個短暫的平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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