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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鳥 發表於 2008-2-18 05: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警惕加爾文

——讀《異端的權利》

陳璧生

    在西方歷史上,以路德和加爾文為代表的宗教改革領袖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深刻地改變了歐洲文化和歐洲歷史,正如俄國思想家C.H.布爾加科夫在《英雄主義與自我犧牲》中所說:「歐洲人新型的個性誕生於宗教改革運動,政治自由、良心自由、人和公民權利也是通過宗教改革運動向世界宣告的。」〔1〕然而,以為宗教改革成就了宗教寬容與信仰自由,那就大錯特錯了。宗教改革並沒有直接建立起政治自由和信教自由;相反,宗教改革只是「以此種權威替代彼種權威而已」, 「他們擁立聖書的權威以替代教會的權威,不過其聖書須根據路德或加爾文的解釋為準罷了」。因此可以說,「宗教改革並非為爭自由,只是為爭某幾種教條而已」 〔2〕。茨威格的名著《異端的權利》所講述的,正是天主教的異端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新教國家、迫害異端的歷史。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了一個政教合一的神權政府,以宗教信仰凌駕公共事務,而且他以上帝的人間代表自居,成為上帝在凡世的代言人,從而確立了他的獨裁統治。日內瓦的火刑柱和絞刑架上燒死、絞死了大量無辜的人們,其中更有像塞爾維特這樣的知名學者、基督徒。至於後來所實現的個人覺醒與政治自由,卻是遠非當時的宗教改革領袖所期望的,甚至正是他們所深為害怕的。   

    在歐洲宗教改革運動的浪潮中,有「法國的路德」之稱的法里爾滾動了宗教改革的巨石,暴風驟雨般摧毀了天主教堂。然而,面對滾動的巨石即將摔得粉碎,法里爾在舊秩序的廢墟前面一籌莫展。這時,恰好因倡導路德教義而成為羅馬教會的異端者的加爾文流亡至此。作為寫出《基督教原理》的大師,加爾文被法里爾請到了日內瓦,開始在法里爾製造的廢墟上建立宗教統治。   

    具有宗教狂熱的人一旦從精神領域進入政治操作層面,並且被賦予一定的實際權力,他們潛在的意識形態專制的思維傾向便立即暴露無遺。在人類歷史上,宗教信仰(思想)與世俗政治的邊界長期模糊不清,教會與政府各自的權力範圍長期得不到仔細梳理。宗教涉及的是靈魂拯救,而政治所針對的則是俗世事務的管理,並且這種管理以合法的暴力為堅實後盾。無論是宗教事務,還是政治管理,任何一方只要向對方跨出一步,都意味著對人類自由與尊嚴的侵犯和踐踏。政教合一的後果就是政治權力侵佔並且統治人們的大腦,扼殺思想自由。誠如茨威格所說的:「只要一種教條控制了國家機構,執掌了國家行使的政治工具,它必是迅即建立起恐懼的統治。」在加爾文的眼中,上帝是無條件決定人的命運的天神,人沒有任何力量,「有些人註定得到永生,而另一些人卻要永遠罰入地獄」,塵世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而存在,因此教會便必須捍衛上帝的榮耀。正因如此,在加爾文看來,教會必須凌駕於世俗權威之上,成為代表上帝意志的精神政府,教會必須藉助政治的力量,才能按照上帝的啟示建造一個人間天國。他會在大眾面前竟如此直接地暴露出自己的政治野心:「我在此要詳細論及教會賦予教士們的權力。他們既被任命為上帝旨意的管理者和宣示者,就必須敢做一切事情,必須準備迫使塵世的權貴俯首在上帝面前,供上帝役使。他們必須統轄最高貴者和最卑賤者;他們必在世上推行上帝的意旨,摧毀撒旦王國,保護羊群,肅清惡狼;他們必規勸訓導順從者,譴責消滅執拗者。他們可以強硬,亦可寬鬆;他們可以揮閃電,振驚雷,而這一切全依《聖經》為則。」〔3〕在這裡,加爾文無限擴大教會的權力,並搬出《聖經》作為教會權力的堅實依據,彷彿有了《聖經》,把宗教兄弟送上火刑架去烤殺便真的是維護上帝光輝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手段。惟有這樣把教會凌駕到行政議會頭上,他加爾文,作為教主、大師,才能最快捷地獲得最神聖、最集中、最不可動搖的權力。當宗教教主獲得行政權力,一種信仰、一種教條便借暴力之手成為惟一的信仰、教條,並且,加爾文的教條的特色在於以各種禁慾主義的嚴厲措施規範人們的日常生活。這種信條一旦擁有暴力作為後盾,便蔓草般伸延開來,深入地滲透進市民的私人生活,剝奪了市民的個人自由空間。於是,「在日內瓦已無人能夠覺得安全,因宗教法庭宣布,人只要還在呼吸,他便幾乎每時都能犯罪」。茨威格不愧為敘事大師,在描述歷史的過程中,一些微小的歷史細節,往往比任何宏大敘事更能真實、深刻地體現歷史的特徵。從茨威格下面的描述中,我們完全可以感受到那種令人顫慄乃至窒息的恐怖:「一個自由民參加洗禮時笑了一下:三天監禁。另一個自由民盛夏困頓,在佈道時睡了過去:判刑。幾個工人早餐吃了糕點,三天只准吃麵包和水……兩個孩子舉止粗魯,起初判處兩人火刑燒死,而後減刑,強迫他們觀看柴堆火刑。」〔4〕總之,每一個人都被先入為主地視為罪人,必須拋棄自己的一切權利接受上帝之手——教會——最嚴格的監控和審判。在這種恐怖統治之下,告密像蔓草一樣瘋長,人們喪失了自由意識,同時喪失了尊嚴意識。   

    加爾文的獨裁統治,是思想禁錮與政治暴力的結合。關於國家權力與教會權力的區分,在洛克的《論宗教寬容》中有經典的表述:「國家是由人們組成的一個社會,人們組成這個社會僅僅是為了謀求、維護和增進公民們自己的利益。」政治的權力來自民眾,其職責在於對俗世公共事務的管理。而教會,則「是人們自願結合的團體,人們加入這個團體,是因為他們認為能夠用上帝可以允許的方式禮拜上帝,以達到拯救靈魂的目的。」〔5〕教會組成的前提是人們的自由自願。思想也一樣,思想的根本目的是認識真理——然而由於每個人對「真理」的理解不同,因此這種「真理」首先只能表現為「自己的」真理,因此,獨立的思想本身就包含著多元化的傾向。並且,正是因為思想的多元化,一個社會才能出現各種思想、思潮的磨擦、碰撞,乃至整合,從而使社會在充滿活力與朝氣中不斷前進。因此,真正願意服從真理、上帝,履行真理的要求與上帝的啟示的政權,總是贊成並且歡迎多元化的真理觀與思想局面。只有像加爾文這樣對權力有著無邊的貪婪與佔有慾的領袖,才會千方百計地扼殺不同的思想,割斷吶喊的喉管,絞斷不屈的頭顱。獨裁政府最懼怕的就是思想,加爾文一旦確立了他在日內瓦的神權、政權領袖的地位,便絕不願意看到日內瓦有與他對《聖經》不同的解釋。一旦發現,他立即撲上去,不把對方撕個粉碎誓不罷休。因此,當同為羅馬教會異端的塞爾維特把他反三位一體的觀點寄給加爾文,企圖得到這位新教大師的批評指教時,他卻已經把自己送到惡狼的嘴邊,送到罪惡的火刑架之下。「對於一個執掌了權力的理論家,主要的危險便在於有人鼓吹一種分庭抗禮的理論。」(茨威格語)而面對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最具瓦解力同時也必須最早邁出的一步就是獨立思想的提倡。思想使人擺脫蒙昧狀態,使人發覺壓迫、奴役,從而去尋找反抗的精神和思想資源。真正獨立的思想,天生就是具有批判性的,因為它天生就帶有個人主義的傾向。因此,加爾文為了維護他的權威、大師的寶座,名正言順地以上帝的名義把塞爾維特送上火刑架,活活用火焚燒了半個鐘頭!這種以上帝的名義所犯下的對上帝、對人類、對自由的罪行,將永遠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加爾文的兇殘來自他的宗教狂熱和鐵一般的堅決與自信。歷史上任何獨裁者都具有相似的性格,那就是一種強大的自我確認,從而說服自己,他是上帝惟一的選民,他是真理惟一的兒子,他是一種必然性。惟其站穩了這樣的立場,他們在清除獨裁障礙的時候便會以鋼鐵般的手腕稀鬆平常地把人們送上斷頭台,並且他們竟覺得這是捍衛真理、上帝的必要手段。馬克斯·韋伯曾對加爾文的教義作出如斯評價:「對於加爾文來說,令人敬畏的教令並不像路德認為的那樣,從宗教經驗中發展而來,而是出於他自己思想的邏輯需要。因此,隨著這宗教思想的邏輯一致性的不斷增強,這一教義的重要性也因而得到不斷發展。其全部意義在於上帝,不在於人。上帝不是為了人類而存在,相反,人類的存在完全是為了上帝。」而且,「他感到他自己是上帝遴選的代理人,並確信他的靈魂一定得救」〔6〕。對自己「代表」 了「上帝」的角色的堅信是十分可怕的,「上帝」是一個被賦予了道德意義的名詞,這一道德術語的一再使用,往往只是一種宣傳手段,以此形成一股凝聚力量滿足宣傳者的私慾。人永遠是脆弱、渺小而且有限的,借著上帝的靈光,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堅固的信仰,樹立一種內在精神的強大支撐。然而,如果人類中的一員,哪怕他是牧師、教皇,企圖要「代表」上帝,甚至堅信自己就是上帝駕馭、控制乃至挽救人間的一隻手——而且是惟一的手,並且帶著這種確信去建立一個人間天國,那麼只能導向絕對的獨裁統治,成就一個實質上的撒旦王國。加爾文一旦確認人類的存在是為了上帝,並且他自己就是上帝在塵世的代表,便出現了茨威格所說的:「只要他們內心充滿了『理想』、理論和體系,便會稀鬆平常地將千百人判處死刑。」「加爾文將嚴厲地對待『罪犯』視為他體系的關鍵。從他的哲學觀點看,堅持不懈地實行這樣的體系,便是上帝賦予他的使命。」〔7〕加爾文把他自己對《聖經》的解釋視為惟一正確的解釋,而把任何持與他不同解釋的人全部付諸一炬,以此鉗住學者們的嘴巴。並且,加爾文以行政權力推行他的宗教思想,侵佔了日內瓦的一切公共空間。為了實現他的「福音生活」,在加爾文統治的最初五年裡,人口僅有一萬六千人左右的日內瓦,便絞死了十三人,斬首十人,燒死三十五人,七十六人被趕出家門,監獄里更大為爆滿,容不下如此激增的犯人。當西班牙反三位一體的基督徒學者塞爾維特把他對《聖經》的獨立的解釋寄給這個新教大師的時候,他絕對無法容忍在日內瓦有與他不同的思想,終於以保護上帝榮耀的名義,把塞爾維特送上火刑柱。對新教異端的殺戮震動了當時的人文界。這時,卡斯特利奧站了出來,在《論異端》中對加爾文暴政作出憤怒的控訴:「哦,造物主,世界之王!你是否看見了這些?……那般組織如此屠殺的人,那般將你的子民剝皮的人,真是你的僕人?目睹這些暴行時人們高呼你的聖名,一如你渴望以人肉為食。——此時你真的君臨其上?如果你,基督,真下令做了這一切,撒旦將如何所為?宣稱你會下令做撒旦的惡事,這是何其可怕的瀆神!那些事情,惟通過魔鬼的意志和炮製方能夠實現,那般人們卻將其歸諸基督之手,這是何其卑下的狂傲!」〔8〕洛克說:「不論是誰,如果他願意置身於基督的旗幟之下,對他來說,首要的和高於一切的,就是向自己的邪惡和私慾開戰。」以上帝的名義把持不同意見的人燒死,乃是對上帝最大的褻瀆,因為任何一種教會對其他教會來說都是異端,任何獨立思想對主流意識形態來說都是異端。然而,任何權威機構,不管是政權,還是教會,不管是以真理的名義,還是以上帝的名義,都沒有權力宣布一種思想是異端思想,沒有權力禁錮這種思想的聲音,更沒有權力砍下思想者的頭顱。任何異端思想及其表達,都是思想領域的東西,因而是自由的,神聖不可侵犯的。   

    在加爾文眼中,凡與他意見不同者,都在誅殺之列。塞爾維特已經死在他的朝聖途中,接下來加爾文要對付的,就是為塞爾維特辯護的卡斯特利奧。卡斯特利奧在加爾文的圍剿中貧病交加地死去,避免了塞爾維特的結局,而他留下的精神勇氣,他對上帝與真理的堅信與順從,他的寬容氣質,使這個名字在西方歷史上璀璨奪目。在良心與暴力的對抗中,暴力總是最早的戰勝者。卡斯特利奧對抗加爾文的鬥爭正是如此。卡斯特利奧正義的呼聲,卻不能撼動日內瓦獨裁政治之一毛。加爾文繼續在日內瓦肆無忌憚地實行他的宗教統治,而卡斯特利奧留給歷史的,僅僅是幾本小書與他三百名學生為他樹立的墓碑,碑石上寫著:「獻給我們著名的導師,感謝他淵博的學識,紀念他純潔的一生。」同時,在良心對抗暴力的鬥爭中,良心總是最終的勝利者。任何獨裁統治,不論它表現得如何神光萬丈,如何固若金湯,其實都只不過是瞬間的力量,古今中外,從周厲王到秦始皇,從加爾文到斯大林,莫不如此。加爾文殘暴的摧殘個人自由,經過一個奇特的歷史過程,卻反而催生了政治自由觀念,新教精神成為走向惟理論的階梯,幫助了自由的成功——這遠非當時的加爾文們所能預料的,然而也是他們所無法控制的。   

    歷史到了1903年,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的觀念早已經在啟蒙運動時期確立,受到現代國家的普遍確認並寫入憲法之中,教權與政權更早已在現代國家中被區分清楚,鍵入各自的邊界。日內瓦的加爾文教徒們受到良心的驅使,建立了一個贖罪的紀念碑,為「偉大的宗教改革家」加爾文承認了一種罪過,並且說是「他的時代的罪過」〔9〕。然而,加爾文的幽靈始終仍在這複雜的世界徘徊,與加爾文那種統治類似的政教合一、思想禁錮仍然根深蒂固。加爾文不應該被忘記,而應作為獨裁統治的歷史典型人物被加以認識,以此建立我們的歷史參照系,警惕這盤旋未去的幽靈的現代復活!

註釋:

    〔1〕 C.H.布爾加科夫著,彭甄、曾予平譯:《英雄主義與自我犧牲》,見《路標集》,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版。
    〔2〕〔9〕 伯里著,宋桂煌譯校:《思想自由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3〕〔4〕〔7〕〔8〕 茨威格著,張曉輝譯:《異端的權利》,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版。
    〔5〕 洛克著,吳雲貴譯:《論宗教寬容》,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
    〔6〕 馬克斯·韋伯著,於曉、陳維綱等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三聯書店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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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j.

Jean Calvin (1509~1564)

法國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加爾文宗(在法國稱胡格諾派)創始人。1509年 7月10日生於法國北部努瓦

榮。1523年到巴黎就學;后赴奧爾良大學學習法律,深受人文主義思潮影響。1531年回到巴黎,專攻神學.1534年成為新教徒。因受政府迫害,化名逃往瑞士巴塞爾。1536年在巴塞爾出版《基督教要義》。該書對新教教義作了系統的闡述,是一部影響很大的新教百科全書。此後,除短期被迫離開外,一直在日內瓦領導宗教改革。加爾文提出「先定論」,認為人是否得救皆由上帝事先決定,與本人努力無關;上帝的選民註定能得救,上帝的棄民一定要遭殃。他主張允許經營致富、借貸取利。他反對教階制,主張民主選舉教職人員,建立民主的廉儉教會,適應了新興資產階級激進派的要求。根據他的建議,日內瓦成立由加爾文宗長老、議員和官員組成的宗教法庭,密切監視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加爾文是宗教法庭的實際負責人。凡聽講道遲到、念玫瑰經、拜偶像、望彌撒、唱歌跳舞、酗酒吵架和褻瀆上帝者,法庭可警告、罰款、監禁,甚至燒死。許多人因批評他的主張橫遭迫害。1553年以異端罪名下令燒死反對三位一體說教、發現人體血液小循環的西班牙著名醫生m.塞爾維特等50多人。在他的領導下,日內瓦成為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和宗教改革的中心,加爾文宗傳播到歐洲各國。因此,有人稱加爾文是新教的教皇,日內瓦是新教的羅馬。1564年 5月27日死於日內瓦。有《加爾文全集》52卷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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