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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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來反對可怕的罪惡的《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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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_noway 發表於 2007-12-11 04:12 | 只看該作者
TNND.果然胡作非為,瘟神亂舞的掙錢虎, 全民打這攔路虎,笑看周老虎.本人在90年已被強迫付費、抽血檢查過了,當時是只查年青男人,女性,老年人可免,後來也無任何化驗結果,中國的所有的條例,這是最荒唐的,如果胡瘟不是作秀,就把這班人給撤了,公開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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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_noway 發表於 2007-12-11 04:24 | 只看該作者
通過棉簽取唾液檢測HIV是最常見的方法,但仍須有關部門買單.(抽血檢查本身就是污辱),
回帖者眾,全民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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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12-11 11:35 | 只看該作者
說好就好 醫學奇迹再次發生?
吉林男子為親人輸血染艾滋 6年後奇迹痊癒之謎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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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cade05 發表於 2007-12-11 12:21 | 只看該作者
有沒有從前線下來的戰友談談打針的切身體會?
幫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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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cade05 發表於 2007-12-11 14:36 | 只看該作者
哈哈。gulong101說得有趣。咱們就沖關!法律被廢止的一個因素就是公民的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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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tbsd 發表於 2007-12-12 02: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ascade05 於 2007-12-11 14:36 發表
哈哈。gulong101說得有趣。咱們就沖關!法律被廢止的一個因素就是公民的不服從!!


really. is that what you call "democracy"?

try this in the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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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又生 發表於 2007-12-12 06:0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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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s 發表於 2007-12-13 20:08 | 只看該作者
條例似乎並沒有「強制」我們做檢查
不知有無剛剛回國的朋友說一下自己的親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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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ball 發表於 2007-12-13 20:23 | 只看該作者

原來如此

原來....原來....原來是你出的主意 !!!!

原帖由 huihui05 於 2007-12-7 12:41 發表
這事大概是這樣的,國家有關部門在年初開會,決定為從大局出發,為了成功地舉辦奧運會,決定忍痛為民族大業作出重大犧牲,正式放開已感染的外國艾滋病患者入華。鑒於國家質檢總局在這方面將蒙受了巨大經濟損失,會議決定由國家質檢總局具體操作,衛生部負責搖旗吶喊的輿論宣傳工作。
隨後,國家質檢總局召開內部會議,商討細節。會上局黨委一班人提出,各口岸的檢測方法不規範不統一,比如規定查一年以上,實際查出國三個月的;人家交了錢,還要追著扎針等等,遭至罵聲一片,是否需要統一調整。聞聽此言,各地負責人勃然大怒,紛紛指責局黨委過河拆橋,吃了孝敬,卻要斷了下面的財路,讓下面如何發福利,如何包二奶;破壞偉大的防治愛滋事業是小,影響黨和國家強大形象是大。局黨委領導趕緊澄清,覺無此意。更何況國家已經撥了專款補貼。各路諸侯仍然不滿。此時一狗頭師爺趕緊獻計,老外不差了,堤內損失堤外補,查中國人;外面咬咱們公開強查短期回國的,咱來個曲線救國,明著只查出國一年以上的,實際上,咱來個模糊數字,從回國后一個月內必須查,你們這些短期回國的不方便也沒時間去定點單位查,那就給你提供個便民服務,還在口岸查吧!說來說去,怎麼能讓你們這些上了案板的肉跑掉呢!太對不起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利了。置於其他,怎麼查、怎麼收費,不提;鬧得小裝聽不見,鬧大了,退到各地方條件不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也是我黨特色嗎!為什麼選在12月初正式實行呢?因為這個時候老外要過節,來中國的相對少,賤民們即使鬧,國際負面反映小。衛生部再配合一下,對內宣傳防治愛滋的重要性,對外宣傳中國放棄對愛滋病人的歧視,是人權進步,到時皆大歡喜,誰還會理會國外那些流浪漢;奧組委還有一個練兵的過渡期,一舉多得,真是天才的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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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cade05 發表於 2007-12-14 08:24 | 只看該作者
轉一個關於抽血的大作吧。幫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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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的第一天:交錢、抽血、挨罵
本文由 GoodWeb101 在 2007-12-13 02:06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發表者: cosmos516

至今想起來,還覺得很可笑。其實那天是比較悲哀的,我不願意說氣憤,氣憤是因為不理解,但是我很理解,只是不能接受罷了。

出國是在06年的9月3號,天津港出發,次日到達仁川港。回國是在07年的9月4號,老公執意讓我在韓國住夠一年,又是坐船,因為往返都是搬家,行李何其之多。另外,我也不討厭坐船,搭乘飛機的話,下降的時候,我總覺得心臟難受得很;而乘船,雖然很慢,也很浪漫——這個季節乘客也不多,商務倉的話,一個房間能有兩個人就不錯了;在船上,可以看電影、洗桑拿,在甲板上看日出日落、成群的海鷗、深藍海水裡透明的水母……

總之,我就是這樣高高興興搭上回國的客輪的。第一天,晃晃悠悠,睡得很舒服。第二天一早,聽見廣播,說讓在韓國住滿一年及以上的中國旅客去服務台登記。我就高高興興地去了,一問才知道,需要檢疫局的檢疫,還要帶八十塊錢,具體再問,乘務員也說不清楚了,只說下船前會通知我們的。於是等啊,盼啊,還去服務台問過兩次,怕廣播了沒聽見。後來終於廣播了,說去旅客餐廳集合。去了才知道,就我和另外一個人,還有四五個被遣返的非法滯留者。

等了很久,邊防檢疫處的官員才到。來了之後,拿出一堆收據,每張上都有各自的名字,說讓交錢。四五個遣返的大叔大嬸都成了驚弓之鳥,似乎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看另外那位,漢語似乎都忘了,我想只有我能說句話了。交錢的時候,我問要查什麼,為什麼要交錢,查完了給結果嗎?收錢的工作人員聽了一愣,想了想,說:「因為所以」,說得很輕鬆,似乎有點自我解嘲,「你要是換了韓國護照就不用檢了,拿著中國護照就得檢」,旁邊一個工作人員補充說。「在外國待了一年了,好不容易回來了,第一件事情卻是交錢、抽血,您想想這是什麼感受?」我有點生氣,有點委屈,說話的聲音都變了。其實交錢、抽血,我並不抗拒,而且我還挺積極,但是我需要一點開場白,告訴我,邊防檢疫是什麼,為什麼要查,要查什麼,這是我的知情權。

但是,誰也沒說,領了收據,交了錢,抽了血,等了約三分鐘,發給了一個事先寫好的單子,上面有姓名、年齡,下面印著「HIV陰性」(這時候我才知道,抽血是為了查有沒有感染艾滋病,而那幾個不認識英文的大叔大嬸,似乎永遠都不知道此時此刻為什麼交錢抽血吧),並告訴我們,出關的時候,如果他們要就給,不要就算了。邊防檢疫這就結束了,好像我們都是道具——我們的錢,血液——統統都是道具。而出關的時候,我刻意把單子拿出來,海關的工作人員似乎很不耐煩,我們不需要這個。

出了關,我還悶悶不樂的。等車來接的時候,老公說,他們肯定覺得在外國待了一年多的人都特別有錢,這一回來就給你們的錢包減肥呢。我笑了,對於中國的現象,連外國人都能如此釋然,我還固執什麼呢,這就是我們的國家,還在初級階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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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12-8 08:55 | 只看該作者
早被廢除了,所以時事版的時間限制十分重要,把這個過期的帖子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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