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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論狂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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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007-6-11 07: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洛克是基督徒﹐ 有意思。 肯定與壇子上的基督徒不屬同類。)


狂熱


  1、真理之愛是必要的——任何肯認真探求真理的人,首先就應該使自己的心發生一種愛惜真理的心。因為不愛真理的人並不肯費心來追求它,而且在失掉真理時,亦並不覺得可惜。在學界中沒有一個人不自命是愛真理者;而且任何有理性的動物,我們如果以為他不愛真理,則他一定會見怪你。
  雖然如此,可是我們可以正確地說為真理而愛真理的人畢竟是很少數的,即在那些自命為愛真理的人們方面,亦是如此的。不過一個人怎樣才能知道自己真是愛真理的,那乃是值得研究的一件事,不過我想真正的真理之愛,有一種無誤的標記,就是,他對於一個命題所發生的信仰,只以那個命題所依據的各種證明所保證的程度為限,並不超過這個限度。不論誰,只要一超過這個同意的限度,則他之接受真理,並非由愛而接受,他並非為真理而愛真理,他是為著別的副目的的。因為一個人所以確知一個命題是真實的,只是由於他對它有所證明(除了自明的命題),因此,他對那個命題所有的同意程度,如果超過那種確知的程度,則他的過分的信仰,一定在於別的情感,而非由於他的真理之愛。不論我在何種範圍內確知一個命題是真的,我的真理之愛一定不會使我對它的同意超過那個範圍,這個正如我在確知一個命題為不真時,我的愛真理的心不能使我同意那個命題似的。倘或不如此,則我之愛真理,正是因為其有不真的可能性或概然性了。任何真理,如果不以自明的強光,解證的力量,來盤踞人心,則能使我們同意的各種論證就只有能使那種真理成為可靠的那些證據和尺度,而且我們對那種真理所有的同意,亦只應以那些論證在理解中所提示的證據為衡。我們對一個命題所賦的信任或權威,如果超過了它從支掌它的那些原則和證明所得到的,則我們已經說不上是為真理而愛真理了。不過真理既然不能因為人的情感或利益而增加其明顯性,因此,真理也並不能因為它們而添了色彩。

  2、愛命令他人的心理是由何來的——人們因為有了這種偏頗不良的判斷,所以他們就愛專橫地發布自己的命令,狂放地支配他人的意見。因為一個人既然憑其了自己的信仰,他不是很容易來欺騙他人的信仰么?一個人在對自己時,他的理解還不曾習於論證和確信,那麼你還能希望他在別人面前,有了論證和確信么?因為他已經損毀了自己的官能,凌虐了自己的心理,並且把真理所有的特權侵犯了,真理的特權,就在於用它自己的權威,來支配人的同意(那就是說,我們的同意,是必須和真理的明白性成比例的)。

  3、狂熱的勢力——在這裡,我可以冒昧考察一下同意的第三種根據。這就是所謂·狂·熱。在有些人方面,狂熱亦同理性和信仰有相同的權威,而且亦一樣被他人所信託。所謂狂熱就是要排棄理性,在本無啟示處,妄來建立啟示。結果,它就把理性和啟示都排除了,而以一個人腦中的無根據的幻想來代替它們,並且把那些幻想作為自己意見和行為的基礎。

  4、理性和啟示——·理·性乃·是·自然的啟示:永恆的光的天父,和一切知識的泉源,就借理性把人類的自然官能所能達到的一部分真理傳達給他們。·啟·示乃是自然的·理·性,理性在這裡,只是為上帝所直接傳來的一套新發現所擴大,不過那些新發現仍待理性來證實其為真實,就是理性要借各種證據來證明它們是由上帝來的。因此,人如果取消了理性,而為啟示讓路,他就把兩者的光亮都熄滅了。他這種做法正好象一個人勸另一個人把眼睛拔了,以便用望眼鏡來觀察不可見的星體的遼遠光亮似的。

  5、狂熱的由來——人們如果要依據直接的啟示來建立自己的意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則比依據嚴格的推論要容易的多,順利的多,因為嚴格的推論是既令人麻煩,又不常成功的。因為這種緣故,所以有的人們就愛妄謂自己得了啟示,並且相信自己的行為和意見是特別受上天的指導的。尤其在他們不能用尋常的知識方法和理性原則來解釋自己的行為和意見時,他們更有這樣的信念。因此,我們就見,往古來今,憂鬱而虔誠的人們,自誇和自信太過的人們,就以為自己勝於別人,以為自己獨能同上帝有更密切的來往,獨能得到上帝的更大的寵愛;因此他們就自詡自信,以為自己和神明有直接的溝通和聖靈有不時的來往。我亦承認,上帝能夠由光的泉源直接把光線投在人心中,以來啟發人的理解,而且他們都知道,這是上帝所應許過的;既然如此,那麼只有依靠他的那些特殊的選民,最有權利來希冀這種啟示了。

  6、狂熱——他們的心理既然有了這種傾向,因此,任何無根據的意見,只要在他們的想象上有了強烈的印象,他們就會以它們是由上帝之靈而來的光明,而且是有神聖的權威的;而且任何奇特的行為,他們只要有實現它的強烈傾向,他們就會說,那種衝動是上天的命令或指導,而且是應該服從的。他們以為那是上天所下的命令,他們來執行它是不會錯誤的。
  7、我所說的狂熱原本就是這樣的,它雖然不曾建立在理性或神聖的啟示上,而是由興奮的或傲慢的腦中的幻想來的,因此,它只要一立住腳,它就比理性和信仰還更能影響人的信念和行動。人們往往是最急迫不耐地服從他們自己的衝動的,而且一個人如果整個被一種自然的運動席捲以去,則他的行為更會有力起來。一種強烈的想象如果超出於常識之上,脫離理性的一切束縛,反省的一切阻力,並且升到神聖權威的地步,則它在與我們的性情和心向相拍合時,便會成功為另一條新原則,把全體席捲以去。

  8、人往往把狂熱誤認為真見實感——人們由狂熱所發生的各種奇怪的意見,和狂妄的行為,雖然已經足以警戒他們,不要採取這種錯誤的原則(它是最容易使人在意見和行為方面發生錯誤的),可是人們往往因為喜愛奇特的事情,而且覺得受了靈感,超出於尋常的知識途徑,乃是一種光榮,因此,他們如果一進入這種直接啟示的途徑,便再難以挽回,因為他們已經可以不事搜求而得到光明,不需證明而得到確知了;這種情形不是很能滿足他們的懶散、無知和虛榮么?理性是不能支配他們的,他們已經超過理性了;他們已經看到注入於自己心中的光明,而且他們是不會錯誤的。那種光明正如光明的日一樣明白,一樣可見,它自己就指示出自己來,它只需要自己的證據,並不需別的證明;他們覺得上帝的手在自己心靈中轉動著,覺得聖靈在其中躍動,而且他們的感覺是不會錯誤的。因此,他們便可以自己維繫自己,並且相信,理性在他們所覺所見的事物方面是完全無能為力的。他們所分明經驗到的,並不容懷疑,亦無需乎試驗,一個人如果要求人來給自己證明:光是在照,他是看見了光,那不是很可笑的么?只有光自己能證明自己,別的東西並不能給它證明。聖靈只要在自己心中帶來光明,它就會把黑暗驅除掉。

  我們看到它,正如我們看到午時的太陽一樣,並不用理性的微光來指示我們。由上天來的這種光明,本是強烈,明白,純潔的,它本身就可以解證它自己。我們若以自己幽暗的光明,——理性——來考察天光,那就無異於借螢火的微光來發現太陽了。

  9、這便是這些人們的說辭:他們所以相信,正因為他們相信;他們的信念所以是正確的,正是因為他們堅持這種信念。因為我們如果把他們所說的真見實感等等比擬之詞去掉,則他們的說辭所剩的意義只不過是這樣的。不過這些比喻極度欺騙了他們,它們對他們成了確知,對他人成了解證。

  10、狂熱怎樣可以被發現出來——不過我們可以稍為清醒地考察一番這種內在的光明,和他們所極其信賴的這種感覺。他們說,自己有明白的光亮,而且自己分明"看見"這一層;他們有一種光明的感覺,而且自己分明"感覺"到這一層。他們並且相信,這是無可爭辯的。因為一個人如果說他自己看見什麼或感到什麼,別人並不能否認他所說的話。不過我可以問,這種視覺是指人們看到一種命題的真理說呢?還是指人們看到,它是由上帝所來的一種啟示呢?再說到這種感覺,則我亦可以問,它是指人們感到有一種行為的趨向呢?

  還是指人們感到上帝之靈促動那種趨向呢?這是兩種全不相同的知覺,而且我們如果不願自欺,則我們必須仔細分辯它們。因為我雖然知道一個命題的真實,可是我亦許不知道它是由上帝直接所啟示的。我雖然知道幾何中一個命題的真實,可是我亦許不知道它是一種啟示。不但如此,我縱然知道,這種知識不是由自然途徑來的,而且可以斷言它是啟示出的,可是我並不一定知道它是由上帝所啟示出的。因為有些精靈雖然未受到神的委託,亦能把那些觀念在我們心中刺激起來,亦能把它們安置在適當的秩序內,使我們看到它們的聯繫。因此,我雖然覺得不知如何有一個命題來在我心中,可是這並不就是說,我知道它是由上帝來的;更不是說,我十分相信它是真的,它是由上帝來的。不過他們雖然叫它為"光"和"見",可是我想它頂多只是一種信仰和信念;而且他們所誤認為啟示的那個命題,他們亦並不實在知道它是真的,只是相信它是真的。因為人如果知道一個命題是真的,則啟示便無功用;而且我們並不易存想,一個人既然知道一件事,為什麼還要啟示給他。因此,人們如果只相信一個命題是真的,而卻不知道它是真的,則不論你如何叫它,它總不是"見",而只是"信"。真理進入人心的途徑就有這兩條,它們是完全有差異的,並不能互相混同。我所見的,我可以根據事物本身的明顯性,知道它是如此的。我所信的,我只是根據他人的證據權設它是真的。不過我仍得知道,確有這種證據,否則我如何可以相信呢?我必須知道,它是上帝所啟示給我的,否則我便一無所見。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我如何能知道,這確是上帝向我所啟示的;我如何能知道,這個印象是由聖靈印在我心上的,而且我是應該服從它的?我如果不知道這一層,則我的確信不論強到什麼程度,它總是沒根據的;而且不論我自誇得到什麼光明,那亦只是·狂·熱。因為我們所假設為啟示出的那個命題,縱然是分明真實的,是顯然可靠的,或者由知識的自然途徑說是無法確知的,可是我們這裡必得需要一個根據充分而且顯然真實的命題,這個命題就是:"它確是為上帝所啟示的,而且我所認的啟示,確乎是由上帝印入我心中的,並不是別的精靈在我心中所灌注入的一種幻覺,或由自己幻象所生起的一種幻覺。"我所以要求這一層,乃是因為我想,這些人所以認一種命題是真的,只是因為他們假說它是由上帝而來的一種啟示。既然如此,那麼他們不當考究,他們依靠什麼根據,來假設它是由上帝所啟示的么?他們如果不考察這一層,則他們的信仰只不過是一種妄斷;而且使他們眼花撩亂的這種光明亦只是一種鬼火,只足以領導它們來迴轉圈。它之所以為啟示,正是因為他們堅信它是如此的;

  他們所以相信它,正是因為它是一種啟示。

  11、在狂熱方面,我們並不能明顯地看出,命題是由上帝來的——在神聖所啟示出的一切事物中,我們只要知道它是由上帝來的一種靈感,那就是了,並無需乎別的證明。因為他是不會欺騙,亦是不會被騙的。不過我們究竟怎樣知道,某個命題是由上帝注入於我們心中的一種真理呢?我們怎樣能知道,那個真理是由他啟示於我們,而為我們所應當相信的呢?在這裡,狂熱並沒有它所自誇的那種明顯性。因為狂熱的人自誇已經得到光明,而且他們說,藉此光明他們已經得以頓悟,得以知道或此或彼的真理。不過他們所以知道它是一種真理,一定不外兩條途徑,或則憑藉它在自然的理性前所顯示的自明性,或則憑藉能證明其為真的一些合理的證據。不過他們不論由那一條途徑,知道它是真理,我們都一樣可以說,他們之假設它是啟示,實在是白費的。因為他們所以知道它是真的,仍只是同別的任何人知道它是真的一樣,他們都是由普通途徑知道它是真的,並無需乎啟示的幫助。因為未受靈感的人們所明悟的任何種真理,都是由此途徑,進入人心,確立在那裡的。他們如果說,他們所以知道它是真的,只是因為它是由上帝來的啟示,那麼他們的理由是很好的,不過我們又可以問,他們怎樣得知它是由上帝而來的啟示呢?他們或者說,他們是憑藉它所帶來的光明,因為那種光明在他們心中照耀閃爍,不是他們所能抵拒的。不過我可以請他們考察考察,這種答覆是否比我們前邊所說的稍為好些;他們這種答覆還不是等於說,它之所以為啟示,正因為他們堅確地相信它是真的么?因為他們所說的光,只不過是他們心中一種強固而無根據的信念,他們不過相信它是真的罷了。因為他們所以相信它是真的,並沒有理性的明證確據,這一點是他們所承認的。因為若是這樣,則他們之接受它,就是因為不當它是啟示,而只依靠於他們接受別的真理時所依的普通根據了。如果他們所以相信它是真的,只是因為它是啟示,可是他們所以知道它是啟示,亦並沒有別的理由,只是因為自己充分相信它是真的,那麼他們所以相信它是啟示,只是因為他們充分相信它是啟示了。我們若以此為根據來進行,則不論在教條或在行動方面,都是不妥當的。我們如果認自己的幻想為自己的崇高的唯一的指導,而且我們所以認某個命題為真實,某種行為為正直,只是因為我們如此相信,那麼,陷自身於謬行,錯見的,還有比此更容易的方法么?我們的信念雖強,那也完全不能證明它是正直的;彎曲的東西,亦正可以同直的東西一樣堅硬,一樣不屈;而且人們在錯誤方面,亦可以和在真理方面一樣專斷,一樣肯定。若非如此,則紛紜的黨派如何會有了那麼多不可控制的熱烈信徒呢?因為人雖然以為自己心中有一種光明,可是它在這種情形下只不過是一種強烈的信念,因此,我們如果以為這種光明就可以指明,它是由上帝來的,那麼各種相反的意見,都正可以配稱為靈感了。那麼上帝不但是眾光之父,而且成了各種互相反對的光之父,使人陷於紛歧錯雜的途徑中了。無根據的確信如果能證明任何命題是一種神聖的啟示,則互相矛盾的各種命題都可以成為神聖的真理了。

  12、堅確的信念並不足以證明任何命題是由上帝來的——堅確的信念如果成了信仰的根據,相信自己為是的心理,如果成了真理的論證,則上述的情形是不可免的。聖保羅在殺戮基督徒時,亦相信自己的做事是對的,亦相信他自己負著這種使命,亦相信他們是錯的。不過錯誤的是他,而不是他們。善人亦是不能免於錯誤的,他們有時亦會把錯誤認為神聖的真理,以為它們是在自己心中極其光明地照耀著的,因此,他們亦會很熱心地衛護各種錯誤。

  13、人心中的光究竟是什麼——人心中的真正光亮,只是任何命題所含的明顯真理;它如果不是一個自明的命題,則它所有的一切光明都只是由它所依的那些證明的明顯性和妥當性來的。要說理解中有別的光明,那只有使我們進於黑暗,只有使我們落在黑暗王子的權力內,只有使我們甘心受騙,甘心相信謊言。因為堅確的信仰如果是指導我們的光明,那麼我就問,人們怎樣能分別撒但的欺騙,和聖靈的感動呢?撒但亦一樣可以變成一個光明的天使。受了這個晨光之子的領導的人,亦正可以如真受了聖靈感動的人一樣,來滿意那種光明,來充分相信,它們是被上帝之靈所感動的。他們會信仰它,喜悅它,而為它所支配。他們的強烈信仰如果可以成為判官,則沒有人比他們更確定,比他們更合理了。

  14、啟示是必須為理性所判斷的——因此,人如果不甘心自陷於狂妄的錯誤和偏頗,則他應該一考察領導他的這種內心光明。上帝在造先知時,並不曾毀壞了人;他仍然使人的官能保持其自然的狀態,使他能夠判斷他所受的靈感是有神聖根源來的不是。他雖然以超自然的光來照耀人心,可是他並不息滅了自然的光。他如果想使我們同意任何命題的真實,則他或則用自然理性的尋常方法,來證明那種真理,或則其他的權威來表明它是我們應當同意的一種真理,而且他會以理性所不能誤認的一些標記,使我們相信那種真理是由他來的。因此,在任何事情方面,我們都必須以理性為最後的判官和指導。不過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求助於理性,必須考察上帝所啟示出的命題是否可以為自然原則所證明,而且在不能證明時,我們就當排斥了它。我的意思乃是,我們必須依靠理性,必須借理性來考察那個命題是否是由上帝而來的啟示;理性如果發現它是由上帝所啟示出的,則理性會擁護它,一如擁護別的真理似的,因此,理性亦就會把它做為自己的一道命令。我們如果只依據信念的強度來判斷信念,則凡能徹的激動我們想象的任何意想都可以成為一種靈感。因此,理性如果不依據各種信念自身以外的東西,來考察各種信念的真理,則靈感和幻覺,真理和虛妄,都將互相混同而不可分別了。

  15、只有信仰並不能證明啟示——這種內在的光明,或我們所認為由靈感而來的任何命題,如果與理性的原則相契合,或與上帝的文字語言(就是證明過的啟示)相契合,則我們的理性會保證它,我們亦可以坦然地認它為真的,並且在我們的行動和信仰方面依它為指導。如果它不能為這兩條規則所證明,則我們便不能把它視為啟示;甚至也不能視它為真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必須除了空空相信其為啟示以外,還當有別的標記,來證明它是啟示。因此,我們常見古時的聖人們,在受了上帝的啟示時,必不能只在自己心中有這種信仰的內在光亮,此外還必須有一些別的東西,證明它是由上帝來的。他們雖亦相信那些啟示是由上帝來的,可是他們還有外面的標記,使他們相信那些啟示的發動者。他們在從事於教導他人時,亦被上天賦了一種能力,用以證明自己由天所受的那種委任是真實的,而且他們還可以借著有形的標記,來建立他們使命的神聖的權威。摩西在去埃及前並非只在心中感到一種衝動,要想去法老Pharaoh那裡,把自己的弟兄們帶出埃及;他除了這種衝動以外,還另有一種外面的標記。他曾見到灌木著了火,可是並不曾燒毀,而且有聲音從其中傳出來。不過他仍以為這還不足以給予他以充分的權威,使他負著那種使命前進。一直到上帝用另一種神跡,把他的杖變成蛇,使他相信自己亦有權力來在他所要找尋的人們面前復現那種神跡,來證明他的使命——一直到了這時,他才敢自信起來。又如幾登Gideon雖然受了天使的命令,要把以色列人由米甸人Midianites手裡救出來;可是他還要一個標記,才能相信他的使命是由上帝來的。在古代先知們方面所看到的這些例證,很足以證明,他們並不以為,離了別的證明,單有自己心中的內在視覺或信念,就可以證明那是由上帝來的。——自然聖經上亦沒有到處告我們說,他們要需要這一類的證明。

  16、不過我雖然如此說,可是我仍然承認,上帝有時並不用特殊的標記,就可以直接用聖靈的影響來啟開人心,使他們了解某些真理,並且刺激他們發生某些好的行動。不過即在這些情節下,我們也有理性、聖經和無誤的規則,可藉以知道它是否是由上帝來的。我們所接受的真理如果契合於聖經中所說的啟示,我們的行動如果契合於正確理性(或聖經)的命令,則我們如認它們為真實的,合理的,那亦並無危險;因為它縱然不是由上帝來的直接啟示,雖然未曾在我們心中有特殊的作用,可是我們仍然確信上帝在真理方面所給我們的啟示足可以保證它。不過我們自身的私人信念縱然有力量,亦不足以保證它是由上天來的光明或運動,只有記述上帝語言的文字,或一切人所共有的理性的標準才能有這一層保證。任何行動或意見如果契合於理性或聖經,則我們可以看它是有神聖的權威的;不過我們自己的信念卻不能給它以這一層烙印。我們的心向縱然十分喜愛它;不過那隻足以指示出它是我們自己的愛兒,並不足以證明它是上天的產兒,並不足以證明它是由神聖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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