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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中國軍隊不保釣 是失責瀆職的法律依據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p ... &extra=page%3D1
根據《反分裂國家法》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 ... content_2694168.htm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台灣是中國的,也即是說台灣省所謂的管轄區,也即是中國的管轄區!
既然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www.molss.gov.cn/correlate/xF.htm
第一章 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章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http://www.kmxpb.net/zencefagui/body_1.htm
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陸、內水、領海、領空神聖不可侵犯。國家加強邊防、海防和空防建設,採取有效的防衛和管理措施,保衛領陸、內水、領海、領空的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第二十七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統一領導邊防、海防和空防的防衛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軍事機關,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權範圍,分工負責邊防、海防和空防的管理和防衛工作,共同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三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行使下列職權:
**(一)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二)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
(四)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五)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情況召開協調會議,解決國防事務的有關問題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駐地軍事機關根據需要召開軍地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國防事務的問題。
軍地聯席會議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負責人和駐地軍事機關的負責人共同召集。軍地聯席會議的參加人員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軍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駐地軍事機關依照各自的許可權辦理,重大事項應當分別向上級報告。
## 國防的責任在於中央政府,而不是在於地方政府,地方各級政府如對國防事務處理不當,中央政府有責任矯正和負領導不當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http://www.kmxpb.net/zencefagui/body_1.htm
第十章 軍人的義務和權益
第五十六條 現役軍人必須忠於祖國,履行職責,英勇戰鬥,不怕犧牲,捍衛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五十七條 現役軍人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軍事法規,執行命令,嚴守紀律。
第五十八條 現役軍人應當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熱愛人民,保護人民,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完成搶險救災等任務。
看著現在的釣魚島,真為我們中國人有一支真正的人民子弟兵,感到無比的驕傲和自豪!!!
中國公民在自己的領土釣魚島嶼,被日本侵略攻擊危害時,負有保家衛國的中國軍隊在哪兒?
[ 本帖最後由 求真務實 於 2006-10-28 05:2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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