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星期三宣布,從2004年7月16號開始,持有 E、H、I、L、O 和 P 這六種簽證的外國人,離開美國后,必須要到美國駐海外的使領館重新申請簽證才能再次入境。根據原來的規定,這些人可以事先通過郵遞的方式在美國境內重新申請簽證。這是美國加強邊境控制的一項措施,以保證對申請簽證者進行面談並留取指紋。E、H、I、L、O 和 P 這六種簽證都是非移民臨時工作簽證。 E 是貿易和投資簽證、H 是臨時工作簽證、I 是媒體工作者簽證、L 是公司經理和專業人士簽證、O 是傑出人材簽證、P 是運動員和文藝工作者的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