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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1: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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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3 16: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撒上1: 1-28】【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從現在開始要分享《撒母耳記上》,本書一至二十四章是撒母耳所寫,在二十五章的開頭說撒母耳死了,所以《撒母耳記上》的其餘部份是先知拿單和迦得所寫(代上29:29)。因撒母耳是本書部分的作者,又是整卷書的中心人物,故名《撒母耳記》。《撒母耳記上》和《撒母耳記下》,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原是一卷,並不分成上、下,後來在翻譯成希臘文的時候,為了方便,才分成上下兩部分的。撒母耳是最後一位士師,也是神興起作以色列人的先知,神借著他帶領百姓迴轉歸向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了「各人任意而行」的混亂與黑暗的士師時期,也脫離了非利士人的轄制。神又借著他膏立掃羅和大衛為王,使以色列從士師時代進入了王國時代。本書也記載了撒母耳的童年、大衛戰勝歌利亞、大衛與約拿單等,許多生動的事迹。本書也用大衛的寶座來預表基督永恆的王權,用大衛的王國來預表基督永恆的國度(撒下7:16)。在撒母耳記上第一章中記載了,哈拿因不生育而受人嘲諷;當哈拿在神面前不住地祈禱后,她平安的回家後生下了撒母耳;哈拿等孩子斷奶后就攜孩子上聖殿奉獻撒母耳。本章首先說到:【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拉瑪瑣非」位於示羅西方約26公里。「以利加拿」按照家譜應當是利未支派哥轄族人(代上6:33-38),其祖先當年分派到以法蓮的城邑居住(書21:20~21),故說是以法蓮人。「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舊約沒有禁止一夫多妻,但神為人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2:21-24),所以多妻的人必多有煩惱。「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不能生育是女人最大的恥辱,因為生育是神的祝福(詩127:3)。【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裡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這人」是指以利加拿。以利加拿是一個敬畏神的人,所以他「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本城」是指拉瑪瑣非。「上到示羅」,示羅是當時會幕的所在地,地勢較高。「敬拜祭祀」就是借獻祭並分享祭物過節期,以色列人每年須守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等三大節期;「萬軍之耶和華」,是指神是統管萬有的神,祂統管自然,祂統管天使,祂也統管全人類,正如詩篇 103:19所說:【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原文是國)統管萬有。】「在那裡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以利」是亞倫的小兒子以他瑪的後裔(撒上14:3),當時擔任大祭司(撒上2:11)。「耶和華的祭司」,惟有神的祭司才能為獻祭的人在祭壇上獻祭。

【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獻祭的日子」是指三大節期。「將祭肉分給」,因獻祭者可以分享平安祭的祭肉(利7:15)。「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哈拿沒有兒女」在人看,是「無奈」,但這卻是「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好讓祂的旨意成就在哈拿身上。【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份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裡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就是用言語和行動使哈拿苦惱、愁煩。「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份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耶和華殿」,因當時還沒有聖殿,所以是指會幕。「激動她」就是使她因苦惱而哭泣。「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裡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這表示哈拿的丈夫並不要求她一定要生孩子,因他愛她。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禰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是指祭司取出屬於自己的平安祭祭肉之後,會將剩餘的部分還給奉獻者,使他與一同上聖殿的家人分享(利7:11-21),哈拿卻沒有吃喝。「哈拿就站起來」是指哈拿到會幕前祈禱。「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門框旁邊」大概是指大祭司住處的門前;「自己的位」是供大祭司坐著的椅子。「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哈拿「心裡愁苦」,是因她為不能生育而苦惱;「祈禱耶和華」,是她未出聲地向神默禱。「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哈拿在這裡也用「萬軍之耶和華」來稱呼神,這表示哈拿承認神在統管一切,神能夠使不可能變成可能。神能夠給她一個兒子。哈拿的禱告實在是很寶貴。「許願」就是向神立下誓願,求神使她能生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就是使她所生的兒子終身作拿細耳人(士13:5),奉獻歸給神。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默禱」就是不出聲的禱告;「以為她喝醉了」是指她好像喝醉的人自言自語。「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清酒」指淡酒;「傾心吐意」就是將自己內心的重壓傾倒在神面前。「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不正經的女子」是指無用的、卑下的女子。「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這是祝福的話,就是「願神答應你的祈禱,使你得著平安」。「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面上再不帶愁容」,因哈拿的禱告使神的心滿足,也摸著了神的需要,立刻就蒙了神的悅納,神所賜的平安已經進入了她的心,讓她得著了安息。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次日」就是節期的次日;「拉瑪」是拉瑪瑣非的簡稱。「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同房」是夫妻間的性行為的委婉說法;「耶和華顧念哈拿」,就是神使哈拿懷孕。「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這表明「撒母耳」是神答應哈拿禱告的結果,所以「撒母耳」這個名字,可以不住地提醒哈拿,撒母耳是她向神求來的。【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這裡的「全家」,不包括哈拿和嬰兒撒母耳。「上示羅去」就是到示羅過節;「獻年祭」,就是每年過節所需獻的祭。「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斷了奶」,猶太人幼兒的哺乳期通常是三年。「使他永遠住在那裡」,就是將他一生奉獻給神。「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以利加拿說「隨你的意行」,就是認可他妻子所許的願。「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就是但願神賜福給她,使她謹守誓願。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就是哈拿要將孩子奉獻給神,履行她向神所許的願。「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三隻公牛」公牛是還願祭中最昂貴的一種(民15:3),而哈拿卻獻上了三隻,可能一隻為還願,一隻為奉獻兒子撒母耳作拿細耳人,一隻為過節;「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是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的份量(民15:8-10)。「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一隻公牛」就是為奉獻兒子撒母耳作拿細耳人的祭牲,祭肉歸給祭司以利享用。「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主」是對大祭司以利的尊稱。「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是指這孩子就是我從前在你面前向神祈求所得的賞賜。「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歸與」就是把向神祈求得來的孩子,奉獻歸給神,使他終身事奉神。利未人任職的歲數是二十五至五十歲(民8:24-25)。但撒母耳不但是利未人,也是終身奉獻的拿細耳人,所以從小就開始事奉神。而哈拿信心的禱告加上信心的奉獻,就成就了神百姓歷史的轉折點,神將使用甘心與神同工的哈拿所獻上的撒母耳作為士師、祭司與先知,結束混亂黑暗的士師時代,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引進永恆的寶座和國度。本章教導我們,雖然人會失敗,但神的救贖事工卻要準確無誤地成就,在歷史的黑暗時期,神會預備驅逐那黑暗的屬靈領袖。而哈拿的禱告給我們一樣最寶貴的教訓就是,無論我們在什麼地方,遭遇什麼人的欺凌,侮辱,苦待,攻擊,總不要自己反抗,而是要進到神的面前,像哈拿那樣「祈禱耶和華」,神必垂聽我們的祈禱。為此,願我們都要像哈拿那樣,把我們的苦衷告訴神,神不但要擦乾我們的眼淚,也使我們的哭泣變成喜笑!阿們!

《聖經分卷分章註解》霞步思 www.biblestudy-xbs.com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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