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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4: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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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3 05: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得4: 1-22】【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在路得記第四章,也是最後一章中記載了,波阿斯娶路得為妻,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路得按家譜是大衛王的曾祖母。因拿俄米有一個比波阿斯更近的親屬,如果他不願意盡本分,波阿斯才能買她的地,他才可以娶路得為妻,所以這裡一開始就講到:【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裡,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裡。』他就來坐下」。波阿斯與路得在禾場分手后,就趕去城門口;波阿斯不但言出必行,而且動作快,條理分明,在短時間內已經擬訂好通盤的計劃。「城門」是古代以色列城邑里公眾集會、買賣交易和審判案件的地方。波阿斯要找「那至近的親屬」,那人就「恰巧」經過了,這是神奇妙的安排,是神奇妙的引導。在《路得記】中一系列的「恰巧」,證實了路得與波阿斯的結合,自始至終都合乎神的計劃。這「某人哪」指出波阿斯是認識那人的,他就是比波阿斯「更近」的那位親戚,於是那人就坐在那裡。「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這十位長老是證人。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在此波阿斯向「更近」的那位親戚陳述有關贖迴路得之產業的事項。「我想」就是我想我應該告訴你,意思是提醒對方。「以利米勒的那塊地」,可能之前租給了別人,現在收割季節已過,拿俄米就可以賣這塊地了。「你可以在這裡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按照律法,「賣」地其實就是長期出租,到了禧年必須歸還原來的業主(利25:13-16)。因此波阿斯一再強調是「贖」,而不單純是「買」,也就是要給以利米勒留下後代,好讓那塊地將來能回到以利米勒的名下,「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而這位」某人」聽了波阿斯的陳述后,他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肯贖」。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波阿斯提醒這位親屬,按照律法,他在贖回以利米勒產業的時候也要娶死人的寡婦路得為妻,並且所生的後代仍然歸於以利米勒,為以利米勒的家族繼承產業。 聽到這裡「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那人本來願意贖回這地,可是一聽說還要娶死者的妻子,就不肯了,他的推託之詞是「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這正是當時百姓的屬靈光景,他們喜歡享用神的祝福,卻不甘心付上順服的代價。今天,我們若以自我為中心,當對自己的利益沒有妨礙時,表面上可以順服神,當與自己的名利衝突時,就很難順服,因為「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從前,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從前,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這人「脫鞋」表示放棄權利,讓給對方,就是象徵把買贖的權利交給波阿斯。而「脫鞋」並不是光榮的事,因為表明不遵行神的話,在神面前是蒙羞的(申25:9)。「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那人自動把鞋脫下來,卻完全沒有羞辱的感覺。神嚴肅的律法,現在已經被百姓看成了一件平常的事情,這正是當時大部分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波阿斯當眾位證人的面表明,他不但要買以利米勒家的土地,他還要娶「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這裡波阿斯提到路得「摩押女子」的身份,為要顯明神悅納投靠祂的外邦人。【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那些在場的見證人很讚賞路得的人品,又佩服波阿斯付出的愛心和代價,很樂意成全這件好事,所以非常爽快地作見證,並且祝福他們。利亞和拉結是為以色列建立家室之典範,因此眾人祝福波阿斯,他所娶的女子路得也如同利亞和拉結一樣,為他建立家室。路得將使以色列家重新被建立起來,到了大衛的時候,這個預言就完全顯明出來。「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她瑪」是外邦女子,她和猶大所生的兒子法勒斯,成為整個猶大支派法勒斯族的祖先(創38:24-30)。路得也是外邦女子,因她投靠神,神就越過她外邦人的身份,賜給她蒙悅納的資格。長老們的祝福還包含了人丁興旺、家業穩固、名聲遠揚,國家強盛等許多方面,而歷史已經證明,神的祝福遠遠超過了他們的期望。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表明路得的兒子是神特別賜給的,因為波阿斯的年紀已經不小,而路得之前將近十年的婚姻里也沒有懷過孕。路得原是外邦人,她從一個可憐的摩押寡婦,到一個卑微的拾麥穗的,最後成為波阿斯的妻子,替他生了兒子俄備得,作了大衛的曾祖母,這是《路得記》的中心,也是本書情節的最高潮。波阿斯經過合法的手續,宣告要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並與路得結婚。因此,波阿斯不僅成為了路得親屬的救贖者,並且接納了她,成為她的丈夫。從此不再有」摩押女子路得」,而是」波阿斯的妻子路得」。此外,愛神也愛人的路得,經歷了神的揀選和安排,終於嫁給了波阿斯,與拿俄米同享波阿斯一切豐盛。【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這些婦女們從拿俄米的經歷,看到神在掌管一切,都讚美神說,路得懷孕生子,也是神的作為。拿俄米剛回伯利恆的時候,也是一群婦女迎接她,如今又是這些婦女,讚美耶和華神不但沒有撇下窮苦的寡婦,還賜給她一個養子,讓原來滿面愁容的拿俄米變得滿面笑容。「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拿俄米的「至近的親屬」,是指路得的孩子,「他必提起你的精神」,意思是他必使你的生命迴轉。當初出去的是甜的「拿俄米」,回來的是苦的「瑪拉」(1:20)。現在神借著這個孩子,使甜的「拿俄米」又回來了,所以說他必使你的生命迴轉。而且這愛她的兒婦比親骨肉還孝順,他們之間的情誼也比親母女還貼心。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因波阿斯買贖了以利米勒的產業,又娶了拿俄米的兒媳路得為妻,生下的長子就算作拿俄米的孫子,成為她「至近的親屬」,所以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婦女們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名字有敬拜和僕人的意思。通常人都希望孩子不富也貴,為什麼他們給兒子起名叫「僕人」呢?可能是路得留給人謙卑忍耐的僕人印象,也可能是希望孩子將來成為「耶和華的僕人」。路得與波阿斯是大衛王的曾祖,大衛王常常自稱是「耶和華的僕人」。可見在一個尊神為大的國家,作神的僕人是很光榮的。【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侖;希斯侖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這份家譜從法勒斯到大衛,中間跳過了若干代(代上2:5-15),只留下十代:從法勒斯到拿順,是寄居在埃及的五代,從撒門到大衛,是出埃及后的五代。「法勒斯」是猶大和外邦兒媳她瑪所生的兒子。「撒門」娶了投靠神的耶利哥妓女喇合(太1:5)。而《路得記》就以」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作結束。以色列的歷史就從黑暗、遠離神的士師時代,進入光明、信靠神的大衛時代。路得因著投靠耶和華神,她就蒙了神拯救的恩典,被波阿斯贖回,成為大衛家中的先祖,而列入耶穌基督的肉身家譜中。這是何等美麗和奇妙的完滿結局!《路得記》之所以能從飢荒、遠離和死亡開始,以豐富、迴轉和盼望結束,都是因為我們的神是信實、慈愛、也是全能的神。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堅定的信靠神,並順服祂,神也必按祂的信實和慈愛眷顧我們,賜福我們!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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