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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2: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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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1 21: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得2: 1-23】【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在路得記第二章中記載了,在神的引導之下,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裡拾取麥穗;波阿斯厚待路得;路得晚上回去將所得交給婆婆拿俄米;拿俄米囑咐路得要一直在波阿斯田裡拾取麥穗。本章首先說到:【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這裡重提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是為了說明他與波阿斯是」親族」,也就是說有血緣關係的人。「大財主」,是指有名望、又富有的人。「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容我往田間去」,表示路得對婆婆的感人孝心。律法規定,【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23:22),【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申24:19)因為路得是寡婦,所以她依這律法,可以到田間去拾取麥穗。雖然律法有規定,但士師時代的百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士2:11),路得並不知道誰肯謹守遵行神的律法,因此她盼望「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於是「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中,這不是巧合,也不是她的幸運,乃是神的安排。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願耶和華賜福與你」,這樣的打招呼與大祭司的祝福十分相似(民6:24-26),表明波阿斯和僕人們即使在工作中,也時刻活在神的面光當中。他們與神有這樣美好的關係,就會樂意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按照律法「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讓自己的恩典也成為別人的祝福,讓自己的工作能榮耀賜福的神。「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是那摩押女子」,表明路得跟隨婆婆投靠神的事情已經傳遍了伯利恆,並且得著了眾人的讚許。路得「摩押女子」的身份,也讓百姓看到神不單接納以色列人,也同樣接納投靠祂的外邦人。這「屋子」,可能是臨時搭起來遮蔭的棚子。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稱路得為「女兒」,表明他們二人在年齡上有相當的差距。路得清楚地知道自己「外邦人」,知道「拾取麥穗」是因著恩典。但神卻借著波阿斯滿有恩惠的話,給投靠祂的路得恩上加恩,印證她的投靠是正確的。「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波阿斯是一位認識神的人,雖然他對路得滿有恩惠,但卻知道人能給的都是有限的,只有神是無限的,所以他更祝福路得:「願你滿得祂的賞賜」。「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而路得就是從「使女」都不如的地位,最後成為波阿斯的妻子。路得自從「丈夫死後,生活就陷入了困境,但正是因她在「丈夫死後」所行的一切,成了她人生的轉折,也成了萬民的祝福。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里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這「醋」是將葡萄汁與油拌在一起的調料,味道新鮮,且具有恢復體力的效果。「烘了的穗子」是指炒麥粒。在收割時節,人們用篝火或鐵板炒尚未成熟的麥粒,以此代餅而食。「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里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波阿斯不僅允許路得拾取麥穗,還特意吩咐僕人使她能拾取更多的麥穗,神為了祝福路得而使用了波阿斯。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到了晚上,路得將所拾取的麥子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一伊法」大約有22升,是普通女子所能拿得動的最大份量,這足夠路得與婆婆拿俄米二人吃飽而有餘。「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至近的親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利25:48-49)律法規定,「至近的親屬」有責任贖回弟兄的產業(利25:25)。這位有智慧的猶太婦人拿俄米便知道波阿斯是路得已去世的丈夫的近親,她還知道神要在路得身上施展奇妙的作為。【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意思是不要離開波阿斯的田,因為神要路得在波阿斯那裡蒙恩。路得所注意的是「拾取麥穗」,拿俄米所注意的卻是「至近的親屬」和「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收割季節先是收割大麥,然後收割小麥,持續七個星期。收割季節結束了,路得「仍與婆婆同住」,這表明她惦記著奉養婆婆,她也順服婆婆,更順服在背後管理著他們的神。路得既順服在神的安排里,所以神就負責讓她按著祂的旨意升高!今天當我們專心順服神的時候,神的手也會在那裡為我們預備所需要的一切,而且超過我們的所求所想。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完全的信靠、順服神,讓神以祂美好的計劃來引導我們的生活!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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