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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1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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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14 20: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士15: 1-20】【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在士師記第十五章中繼續記載了,參孫為報復岳父,大大擊殺非利士人;參孫又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神使窪處裂開湧出水來,解參孫乾渴;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時,參孫任士師二十年。本章首先說到:【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割麥子的時候」,大約是陽曆五、六月間,參孫的怒氣已經漸漸平息。「一隻山羊羔」,是參孫上門探訪妻子所帶的禮物。「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內室」是婦女的起居處;「我的妻」參孫的妻子婚後仍住在娘家。「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估定」即心裡以為;「極其恨她」因她出賣了參孫(14:17);「給了你的陪伴」,就是給了參孫的伴郎。「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她的妹子」,參孫的岳父已經收過了參孫的聘禮,所以自知理虧,也可能害怕參孫的力量,所以提議娶他更美麗的次女,以避免報復。【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不算有罪」參孫遷怒於非利士人,自認為報復有理。「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狐狸」可能是野狗或胡狼,因狐狸非群居動物,不容易抓到三百隻。「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卻不被咬傷,實非易事;「火把」指浸有油脂或樹脂的易燃物。「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站著的禾稼」,禾稼割后綁成捆使之站立,容易曬乾。「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盡都燒了」,三百隻狐狸帶著點燃的火把,瘋狂逃竄,又時值五、六月間,天乾物燥,它們所到之處,傾刻間成為火海。「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作的呢?『」參孫大概是在晚間作這事,所以一般非利士人並不知校是誰作的。「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有人說」無法確定是誰說的,也許是知悉參孫婚事內幕的人,根據他們的猜測。「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因非利士人損失慘重,所以遷怒於「婦人和她的父親」。之前婦人由於害怕她和父家被火燒才出賣參孫(14:15-17),如今反而成真;非利士人想藉此羞辱參孫,反而更引起參孫的報復。

【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認為伴郎對不起他,就去擊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14:19);他又認為岳父對不起他,就放火燒毀了非利士人的莊稼就「不算有罪」;如今非利士人報復他的岳父一家,他就覺得必須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連腿帶腰都砍斷了」是表示殺人成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盤的穴內」。「以坦磐」是一處懸崖,可能位於猶大境內。參孫知道非利士人必會報復,所以沒有回家,躲到猶大境內「以坦」懸崖的山洞裡避風頭。【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參孫是但族人(13:2,24),現在非利士人到猶大境內尋仇,想必是因為參孫所躲之處就在猶大。「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也要向他怎樣行」,就是要向參孫報仇。「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盤的穴內,對參孫說」,「三千猶大人」,說明猶大人勞師動眾,他們不去抵擋一千非利士人,卻用來捕捉一個參孫。「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意思是你怎麼叫我們受連累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是指參孫是在向非利士人。「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下來」就是從懸崖峭壁的頂上爬下來到達洞穴處。「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參孫的意思是,他不會反抗親族的捕捉,不會傷害骨肉之親,但求他們不要殺害他。「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束手就擒,甘願被弟兄捆綁,顯出他的弟兄之情。「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盤帶上去」。「兩條新繩」,非常結實,用意在防止押送途中被他掙脫。從這裡可見,此時猶大人已分不清誰是仇敵、誰是弟兄,他們不但不敢抵擋一千非利士人,反而興師動眾地動員三千人去捉拿參孫,把神幫助他們爭取自由的士師參孫用繩捆綁。參孫雖然活在肉體里,卻比猶大人強得多,從來沒有傷害弟兄,而是甘願受綁,這正是他對神的信心。神借著參孫身上的這一點點信心和美德,顯明了神百姓墮落後的可憐光景。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迎著喧嚷」,是指非利士人欣喜若狂,對著他大聲喊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感動」表明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動參孫;「像火燒的麻一樣」,是指非常容易掙開。「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未乾的驢腮骨」,重而有韌性,不易斷碎,是參孫唯一用過的武器;「擊殺一千人」有如所向披靡。「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驢腮骨殺人成堆」,展現出參孫特有的巨大力量。「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拉末利希」是將殺人地點取名「腮骨造成的高堆」,簡稱「利希」即腮骨。【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禰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參孫雖然勇敢的擊殺非利士人,他仍如常人一樣會「甚覺口渴」。故此他「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這麼大的拯救」,是指非同凡響的戰果;「未受割禮的人」是指非利士人。「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窪處」指地面下陷成一天然的坑洞;「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就是湧出泉水。「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隱哈歌利」,意思是「呼求者的水泉」;「直到今日」,是指本書寫作之時。「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以色列人受非利士人的壓迫共有四十年(13:1);「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多」,可能僅局限在他所在的地區範圍內。但神對參孫有重大的託付,神把參孫從世俗中分別出來,要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參孫被神賦予了超人的力量,使他能夠擊敗非利士人。他的力量使他成為一位傳奇的士師。而參孫的禱告很有信心,完全相信神有能力供應他所需,神也應允了他的禱告,讓地裂開,有水湧出來供參孫喝。為此,願我們今天無論在任何環境中,都要做信心的禱告。我們又要知道神是掌管全地的神,我們就要專心的倚靠神!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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