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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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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3-26 05: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申20: 1-20】【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在申命記第二十章中記載了,神籍摩西向以色列百姓頒布爭戰的條例,讓百姓領會神是為他們爭戰的神。摩西首先說:【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 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仇敵」是指以色列人要去攻取的迦南地的迦南七族。當時迦南人有許多「馬匹、車輛」(書11:4),而以色列人當時僅有步兵。儘管以色列人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滿眼都是仇敵的馬匹、車輛,並有比他們多的人。但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不要怕」,因士氣往往影響爭戰勝敗。「神與你同在」,神的同在是百姓不要怕的原因,無論是攻打或是防守,得勝的秘訣乃在乎神的同在。「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祭司」不是指一般祭司,乃是指像非尼哈那樣的隨軍祭司(民31:6)。「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 以色列人要進入神所賜的應許地,必須與仇敵爭戰,這是臨上陣前激勵士氣的宣告。「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這裡「不要膽怯」,是對著馬嘶和刀光劍影;「不要懼怕戰兢」,是對著盾牌碰擊所發響聲。「驚恐」,是對著衝鋒上陣的吶喊聲。這四種心境,反應了初上戰場的畏懼心態。「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這說出「神的同在」是百姓在爭戰中的極大安慰。雖然神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但以色列人需要去爭戰,更需要知道爭戰得勝靠的是耶和華神。摩西在申命記 9:5 就清楚地告訴以色列民,是耶和華要將罪惡滿盈的迦南國民趕出,祂的應許必不落空:【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官長」指奉命徵集士兵的官長。官長要宣告哪些人可以豁免服兵役:「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耶和華神是為祂的百姓爭戰的神,但這並不意味著百姓不需要付上代價,有時甚至是生命的代價。然而不是每個人在任何時候對神都有絕對的信心和面對仇敵的勇氣,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擺脫世間的牽挂。神憐恤這些人的軟弱,就透過摩西讓那些剛「建造房屋」的人,那些剛種植「葡萄園」,尚未享用其收成的人,那些尚未完成婚禮的人,他可以回家去,不必參加爭戰。「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懼怕膽怯」的人,不僅會影響他們自己,還會影響到全軍的士氣,所以讓他們回家是更好的選擇。這樣的宣告,目的是要參戰者全身投入耶和華之戰,並單單倚靠神。因為爭戰勝利的不在乎爭戰的人,乃在於神同在的能力。「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官長」指奉命徵集士兵的官長,是文官。「軍長」指各級軍隊指揮官,是武官。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你」指軍長」,「宣告和睦的話」,就是宣告招降的和平條款,這僅適用於迦南地以外的城。「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指他們同意和平條款,放棄抵抗。「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所有的人」指成年男人,「效勞,服事」指服勞役。「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不肯與你和好」,就是定意堅持抵擋神,以色列人就要用武力對付頑抗的敵人。「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因神把城交付在以色列人的手中,他們征服后便須殺盡所有成年男人。「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就是將敵方的婦孺、牲畜、財物等戰利品,當作擄物,可以據為己有。「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是指一切戰利品是神給參軍者的賞賜。「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離你甚遠的各城」,是指迦南地以外的城市,神吩咐「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這些國民的城」指迦南七族的各城,神要帶領以色列百姓去攻打這些城市,因為這些城的居民已罪惡滿盈。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凈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這些國民的城」,就是迦南七族的各城;「賜你為業」指迦南地乃是神賜給以色列人作為產業之地。「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凡有氣息的」,是指所有的人。「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凈盡」。「赫人」他們比亞伯拉罕較早定居於迦南地,故亞伯拉罕在他們中間算是寄居的(創23:3-4);「亞摩利人」是含子孫中很強大的一支(創10:16),多居住在山地;「迦南人」是以含的兒子迦南取名的一族(創12:6),居住在迦南地西部谷地和沿海一帶;「比利洗人」居住在迦南地中部的一族,與迦南人相鄰(創13:7);「希未人」也是含的兒子迦南的子孫中的一族(創10:17);「耶布斯人」也是迦南的子孫中的一族(創10:16),是耶路撒冷的原住民(書15:63);「都滅絕凈盡」,因他們敬拜偶像假神,是神所憎惡的。「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這說明必須滅絕迦南各族的理由,他們的惡俗已經達到令神極其憎惡的地步。「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自己神」指各種偶像假神;「得罪耶和華」指違背神向著人的心意。從亞伯拉罕到摩西的時代,神已經用了四百多年等待這些城的居民悔改(創15:16),但他們仍然拒絕離棄罪惡,已經惡貫滿盈。因此神不再向他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只能等著被「滅絕凈盡」。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當時人攻城的戰術之一,就是堆木石築壘,方便上城牆殺敵。「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不許可砍伐果樹的理由,是為預留果林,可供日後生活所需。因此即使「許久圍困」攻不下,百姓也應當信靠神,不能不擇手段地砍伐果樹用來攻城。因為神爭戰的目的是要對付仇敵,並不是破壞祂所創造的生態環境。神在創造的時候,就把果樹作為恩典賜給人(創1:29),所以百姓不可「糟蹋」神所賞賜的。「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至於非果樹的一般樹木,不在限制之內。「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修築營壘」指修造臨時攻城設施;「攻塌」指攻陷城牆。以色列人要進入神所賜的應許地,必須與仇敵爭戰,面對不同的戰爭,神叫百姓不要懼怕,因祂與他們一同爭戰,使他們戰無不勝。因為爭戰的勝利不在乎人的能力,而在乎神同在的能力,【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17:47)今天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願我們都要不住地提醒自己:不可倚靠人的血氣來爭戰,而是要靠神,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並【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6:11)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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