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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5: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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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16 05: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5: 1-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在民數記第五中記載了,神籍摩西吩咐不潔的以色列人要出到營外;還有犯罪者認罪賠償的條例;丈夫疑妻行淫的疑恨的條例。首先【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麻風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凈的,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就是神指示摩西吩咐不潔的以色列人要出到營外。神已經吩咐摩西數點人數、安營,在事奉配搭上作好了安排,百姓也已經整裝待發。但在出發之前,神還要潔凈祂的百姓,將他們分別為聖。所以神對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麻風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凈的,都出營外去」。這裡提到三種不潔的人,「大麻風」是會傳染的皮膚病(利13:2)。「漏症」是指男女長期或間歇性從性器官流淌不正常的分泌物,就如淋病等性病(利15:2);「因死屍不潔凈的」,律例規定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凈(民19:11),所以「都出營外去」。「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凡是不潔凈的,不分性別,都要出到營外。因為「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不潔凈的人會污穢營,而營內神與以色列民同住。因為神住在營中,所以不潔的人都要出營外去。「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表明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命令,使不潔凈的人出到營外,他們聽信摩西的話。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什麼,都要歸給祭司。『】「耶和華對摩西說」,是論到犯罪者認罪賠償的條例。神的百姓要分別為聖,就要離棄罪惡。「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常犯的罪」,就是虧負人的罪。「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干犯耶和華」,是指一切虧負人的罪,也都干犯了神,「那人就有了罪」。「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犯罪的人不但要向人認罪,還要賠償別人的損失。「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加上五分之一」這是額外的懲罰。「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如果受害者已經過世,就由親屬接受賠償,若沒有親屬,就把賠償歸給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就是在所述賠償加懲罰之外,仍須加上獻贖罪祭的公羊。「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一切的聖物」就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為聖的祭物和祭牲,「舉祭」就是將手中的祭物,垂直向上舉起,上下擺動,表示獻給神,獻祭后歸祭司享用(利7:14)。「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什麼,都要歸給祭司」。這是祭司按理所當得的。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又為她帶著大麥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耶和華對摩西說」,是論到丈夫疑妻行淫的疑恨的條例。「人的妻若有邪行」,就是發生婚外情,而「得罪她丈夫」。「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就是姦情沒有泄漏。「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這位丈夫懷疑他妻子與人「行淫」,但並沒有證人和確鑿的證據。而「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疑恨」是丈夫因懷疑妻子不忠而起的忌恨。「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她並沒有被玷污」,就是丈夫僅只懷疑,卻不是事實。這種事無論是事實或不是事實,只要產生懷疑,其受傷害的程度都是一樣的。「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又為她帶著大麥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為她」就是為懷疑她,「大麥面」的價值最賤,表明那婦人的卑下。「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素祭原本要澆上油並加上乳香(利2:1),但「疑恨的素祭」,與贖罪祭的素祭一樣(利5:11)。「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這素祭對丈夫來說是「疑恨的素祭」,是求神赦免他「疑恨」的罪;對妻子來說是「思念的素祭」,就是使她思念自己的罪孽。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里,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發,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裡拿著致咒詛的苦水,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就是叫她站在帳幕那裡。「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里,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聖水」可能是洗濯盆中為祭司洗手準備的水,代表潔凈。「塵土」可能代表咒詛(創3:14)。「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發,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蓬頭散發」,表示若是屬實,乃是羞辱自己的行為。「祭司手裡拿著致咒詛的苦水」,「苦水」不是指其滋味苦,而是指其後果會導致咒詛之苦。「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起誓」是表示自己的清白,若違背誓言,甘願受罰。「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污穢的事」,就是不正當的性行為。「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這是神對她行了污穢的事的懲罰。「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肚腹發脹,大腿消瘦」意思就是不孕。「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阿們」表示同意、是的。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裡,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裡面變苦了。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裡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詛。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裡,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咒詛的話」,是指神的審判,「抹在苦水裡」,使苦水帶著咒詛。「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使她甘心領受咒詛。「這水要進入她裡面變苦了」,是指她若真犯了姦淫的罪,咒詛就臨到她身上。「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那疑恨的素祭」是她的丈夫為她預備的。「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搖一搖」指前後擺動。「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紀念」就是將這事向神陳明。「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先獻祭,后叫婦人喝這水。「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她若是行淫的婦人。「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裡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詛」,她若行淫喝了苦水之後,三樣咒詛便會應驗在她身上。「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且要懷孕」表示清白的婦人喝這苦水反會帶來祝福。【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或是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疑恨的條例」表示它乃是為解決疑恨之心而設的。「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這條例的實行,要在神面前發咒起誓,獻祭並喝苦水。「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證明男人的懷疑並無不當,行淫的婦人必招致神的懲罰。「疑恨的條例」,是神親自管理百姓的婚姻關係,「疑恨的條例」,也是把一切的疑難都交託給神,夫妻都學習分別為聖,接受神的權柄和管理,卸下心中的重擔。而今天,願我們都要順服並遵行神在婚姻中的旨意:【婚姻,人人都當尊重】,我們就要在婚姻中,為主作美好的見證!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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