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解莊子二十八則陽13陽民說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1428

帖子

6271

積分

三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627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17 08: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視頻講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vFsBXQh7Lo



相關文案:主話題:陽民說
解析:《莊子》二十八、則陽之、——
(十三)、陽民說——「古(故)之君(主)人者,以(認為)得(感恩)為在民,以失(通「逸」:隱遁)為在己;以正(證)為在民(從事職業),以枉(屈就)為在己;故一形(型)有(呈現,產生或發生某種情狀)失其形者,退而自(由於)責(求取)。今(金)則不然。匿為物而愚不識,大為難(仇敵)而罪(網捕)不敢,重為任而罰(過錯)不勝,遠其塗(道路)而誅(譴責)不至(到)。民知力竭(喪失),則以偽繼之。日出多(僅僅)偽,士(仕,事)民安(怎麼)取不偽?夫力不足則偽,知不足則欺(遮掩),財(才)不足則盜。盜竊之行,於誰責(求取)而可乎?」

即那王權大法官之俗主接著講:「被作主之俗奴都計謀詭詐而充當神奴,其認為自行膜拜及感恩神主便會成為身處在神權庇佑之下且超越王法之仙民,其認為隱遁於荒野之中便會成為身處在夢幻仙境之獨自逸樂者;其認為證明自虐戒欲便會成為身處在從事代理神權之職業行列者,其認為屈就於神仙塑像或祖宗牌位便會成為身處在繼承者地位之獨己霸權者;其計謀詭詐之所認為者乃同一於野外禽獸之儀型而呈現隱身遁形之情狀,衣冠者退回到原始動物生存生活之景況乃由於其求取獸性放縱之所謂自在自由。現實當中金錢資本之主權原則乃不會縱容自然界之動物佔據核心主導之地位。修仙者隱匿為動物而不自知其愚笨,大型凶禽猛獸會成為其仇敵而想要使用網捕之手段卻又沒有獵人之膽量和勇氣,重視對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之獲取會成為其首要之任務而其過錯卻在於不勝任自主勞動及發明創造,其自行遠離人類之道路卻譴責人類文明不暢通到其所身居之荒蠻動物世界。那自認為從事代理神權之職業仙民卻喪失自身生存生活之自理能力,其依照假借或冒充之原則而憑藉所偽裝之修仙者身份繼承神權,其每天所出任之神職也僅僅是偽裝成通神者,如此乃在王法等級制度當中所職事之各級臣民怎麼會選取聽話之畜品奴性而不以其堪用之小主子獸性偽裝成大神去欺壓大主子呢?服勞役之大奴才夠不上享有大主子之權力乃依照聽話且堪用之原則而偽裝成神品之鷹犬,大奴才夠不上作主者之身份乃依照王權代理之原則而遮掩其二主子之身份,二主子所代理之王權者才能尚且夠不上大主子通神之王權者資質乃依照神權代理之原則而盜用通神者之名號。俗奴為盜用通神者名號及竊取通神之王權而步入修仙者之行列,通神者之名號無論對於哪位俗主來講都是王權求取神權保佑之名義而許可被那修仙之俗奴冒充頂替嗎?」

在朝者姑且通神,乃因其所承擔公位或高位之責任而使身家資本顯性下行;
在野者姑且通仙,或因其不負公責而使身家資本隱性上行;
官僚資本與殖民資本作為江湖黑惡資本之內外兩大主體類別乃決定民粹、族粹、鄉粹、黨粹、業粹等利益集團之壟斷形成及爭鬥,從而導致人間亂世亂象;從這一意義上講,乃人類不怕通神而怕修仙。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6 02:1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