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解莊子二十八則陽20陽默說【二】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1428

帖子

5856

積分

三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585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1-12 20: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視頻講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eehk0zWjRA



相關文案:主話題:陽默說【二】
解析:《莊子》二十八、則陽之、——
(二十)、陽默說——(續)——各級王權代理者身為邦國私家領地被驅使之畜品奴才,乃沒有誰能夠成為主權之把握者,代理者比擬王者施行管理乃假借其主權。抵禦人類所勸勉之人權乃作為鞏固主權之根本,人類之交際交往乃不該困厄於自主自立自強之自由;抵禦畜類所追求之獸性乃作為維護王位之終局收尾,奴才自從接受主子施捨恩賜之後乃不該停止其效死殉身之感恩回報。被作主者便是不該困厄於自主之性能也不該停止其被主之性能,所言之被作主性能便是不該去作主,奴才被作主便是和商品活物被管制乃相同之道理;商品活物作為邦國私家領地之被驅使者乃沒有哪個會充當商人或主人,所言之鞏固主權乃以動物王者法則為根本,參與動物王者法則者乃終究是勝利者把持始端之權柄。勝利者引導失敗者而征服之乃不可以拘囿其畜品奴性,奴才被聽話性所拘囿卻不可以沒有堪用性。大主子引導大奴才使充當聽話者之名份,大奴才假借大主子之權力而行使二主子之權力。邦國私家領地當中行使權力之各級小主子乃沒有誰充當奴才之身份,在動物王者法則所推及之王法等級制度中乃各級奴才一概理屈於沒有主權,服勞役之奴才們怎麼可以充當主權者於和大主子相比?所說聽話之大奴才夠得上兼有二主子之堪用性,乃依照王權代理之原則而從始至終每天言表其聽話性且盡職盡責其堪用性於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所說二主子之堪用性夠不上兼有大奴才之聽話性,乃依照王權代理之原則而從始至終每天言表其堪用性且盡職盡責其聽話性於標明自身為畜類貨品財物。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所引導者,便是使畜類貨物之聽話性與堪用性成為極好之組合,所說那極好組合之默契乃似鷹犬所憑藉之協助者身份而夠不上承載獨立作業之性能;不是說那鷹犬與主人不默契,乃因為主人對於鷹犬聽話性之審理而拘囿其堪用性使難以發揮到極致。」

奴才聽話性與堪用性不是相輔相成之關係而是互相矛盾或排斥之關係;其如果以聽話性為主而以堪用性為次那麼堪用性便不存在,反之亦然;互相矛盾之事組合搭配乃只能是有真有假,自相矛盾之物顯現存在乃必假無異。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4 20:0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