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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七篇上盡心章句上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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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16 07: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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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七篇(上)盡心章句上
第十九章之、——
解析:孟子曰:「有事(關係或責任)君人者,事是君則為容(通「公」:共同)悅者也;有安社稷臣者,以(率領,帶領)安社稷為悅者也;有天民者,達(通行不變,共同)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證)己而物正者也。」

即孟先生講:「居於高位之長上者負有對其幼下關懷體恤之責任,事業心乃高位者或公位者依照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於人文授受原則而成為公眾所共同悅可之自我本我本心;臣下於社稷公祭之長上者負有安保公序良俗之義務,長上者表率其安保社稷公序之義務乃成為幼下者所悅服之德能賢品;社會公民負有自主人品之天職,自主之人品作為人類共同且通行不變之特質而適宜於冠禮自上而下之推行也便是後土社稷之推行,自主人品者負有偉大勞動創造之人文使命,勞動者完全可以證明自己認知自然及改造自然之能力並且在客觀事物之因果關係當中也完全可以證明其自省自律於自作主之品性。」

社乃土地神或祭祀土地神之地方,稷乃五穀之神或祭祀穀神之處所,社稷乃人文公祭之冠禮或公禮於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
——(完)

主話題:《孟子》第七篇(上)盡心章句上
第二十章之、——
解析:孟子曰:「君子有(通「友」:親愛,相親)三樂,而王(通「旺」:盛,勝)天下不與(允許,許可)存焉。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仰不愧於天,俯不怍(zuò:慚愧;改變臉色)於人(仁),二樂也;得天下英才(通「材」:才能,資質)而教育(生長,成長)之,三樂也。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

即孟先生講:「君於子之道乃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乃在三方面親和國之禮樂,於是乎人類社會興盛於冠上履下之禮儀而不許可存在履上冠下之情況。人文基因之傳授者與生物生理基因之傳授者一起存在於親緣長上之高位,其主次大小高低上下之關係不該產生變故,國之禮樂乃統一於以人文授受為主;對上無愧於自主之人品,對下無悔於仁愛之表率,國之禮樂乃一兼二於以自我本我本心為冠而以慾望亞心次心為履;適宜冠上履下之精英資質者乃神佛道主其百教歸一、萬法歸一於文明開明之覺悟而通達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之種子生長形式,國之禮樂乃再三強調其社稷公祭之人文本屬內涵於後土五穀之意義。國之禮樂多數或多次親和文之道、母之道、君於子之道,於是乎人類社會興盛於冠上履下之禮儀而不許可存在履上冠下其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所致顛倒乾坤之情況!」

只要是在人類社會而無論是古今內外之國家禮樂都是社稷公禮,私禮迷信只能作為在野江湖之學說,問題在於公侯伯子男之等次聯盟參政議政之席位不通達上下內外而致使隱性資本作祟,便產生文閥互爭、武閥割據而騙子橫行、盜匪四起其假禮歪理之亂世危局。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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