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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聖人《辯證兵論》韜晦演繹之 ——戰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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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兵論》韜晦演繹之
                 ——戰爭篇

                 

戰爭,有其自身的角度與觀點;而以什麼觀點看待戰爭,則是另一個問題。

          戰爭與爭戰

戰爭的產生過程是一回事。
戰爭因種群及財產劃分而生,乃介之於階層、血緣、種群、信仰之平衡工具。
戰爭的產生過程之前是又一回事。
兵之術,當始於爭鬥,繼而爭戰,然後戰爭。
戰爭,源於人。

曰爭鬥:
人之有七情六慾,天地有自然法則,兵者自始有之至終有之也。
爭鬥,是為了征服;征服,是為了壯大自身;壯大自身,是因為天性;天性,源於自然。

曰爭戰:
自古雖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然耕獵食之,剝織衣之,棚穴居之。法之不法天法之,兵之不兵自王之。而後,才有人自身之大欺小,強凌弱,眾暴寡。
大邦意兼占,小國司固封。
內以兵治,外以兵戰。

千百條道理,進攻才是大道理。
千百條道理,防守才是大道理。

歷史,就其階段性而言——
起源有一個,過程有兩個,結局有半個。
法則是起源,環境與人是過程,結局是法則之法則。
戰爭,是本性之延續,是利益之延續,是說教之延續。
歷史發展一條線,戰爭本義不過是其一定條件下的表現形式而已。
蠻夷時期,低生產,乏私產,無等級。因而不可能有大規模作戰形式之戰爭。
然,種群之間此起彼伏縷縷發生之械鬥與衝突亦不可避免。
此別一種形式之爭戰,而此爭戰若相對於動物圈中之打架與爭鬥,則亦可稱之為「戰爭」。

因自身群體劃分,戰爭平衡並推動著人類的發展。

文明史中,戰車轔轔、兵革不休、烽煙滾滾、干戈不止,戰爭一直從未間斷。
不妨沿此線上溯開去,到原始類之適者生存,再到動物乃至生物群體之弱肉強食,其不難發現歷史演化之規律。
其老病弱小殘舊及錯誤者,即不斷為青壯強大全新及正確者所取代,並反覆連續進行下去,觀其實質即為爭戰。
而依其多姿多彩、千變萬化之形式,又相對於人類文明進步之程度而言,戰爭,才以一種高級形式現於天地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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