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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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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0-10-9 06: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弗6: 1-9」「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在以弗所書第六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繼續講到基督徒的家庭生活,包括:父子相待之道,以及主僕相待之道。保羅首先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這裡的「聽從」比上文講的妻子順服丈夫的「順服」在語氣上更為嚴重,因兒女對父母不是平等的,他們是站在較卑微的輩分上要「聽從」父母。但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里」這個範圍,說明這「聽從」並非毫無限制的,若有父母命令兒女作違背主旨意的事,就如偷盜、說謊,或其他犯罪的事,作基督徒的兒女就不可「聽從」。「這是理所當然的」,意即兒女聽從父母,不獨是聖經的教訓,就是按人的常理來說,也是理所當然的。換句話說,不聽從父母的基督徒,不獨不是一個好基督徒,就是按普通人的道德觀念來說,也不是一個好兒女。但信徒聽從父母,不是照著天然的觀念,而是照著主的話。「'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的第五條。「孝敬」的「孝」是聽從、順從父母,「敬」是尊敬父母。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因為兒女是出於父母,父母是兒女的源頭,正如人是出於神,神是人的源頭一樣。「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是引自出埃及記20:12,及申命記5:16: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由此可見,孝敬父母是帶進祝福的路,使我們在今世有福且長壽。不孝敬父母的人,結果是帶進咒詛與短命。這裡的「得福」不單是指物質上的祝福,它也是指著使能活在一個平安的光景里。孝敬父母的人,在神的祝福之下,可以延長壽命,因為這是「帶應許的誡命」。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父母對兒女,雖然是站在長輩的地位,但也不應妄用父母之權威,「惹兒女的氣」,就是惹兒女發怒。作父親的若過分的嚴厲、暴戾、不合理或偏心,就會惹兒女的氣。有的父母甚至以兒女為發泄自己心中怒氣的工具,無理的打罵苛責,這都是不合聖經教訓兒女的原則。「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就是要照著主的真理來教導他們,使他們受到良好的真理教育。父母的權威,在兒女日漸長大之後,便日漸消減。但真理的權威,卻能終身管束兒女的心,使他們一生走在正路上。所以基督徒父母在教育兒女時,使他們不但為父母的權威而服從,更是為服從「主的教訓和警戒」的緣故而服從父母,這才是真正的「養育他們」。做父母的既然要以主的話來教導自己的兒女,自己就要把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127:3),是神交託給父母管理的屬靈責任,父母就要在身、心、靈上「養育他們」。把神的話語教導給兒女,並且訓練、幫助兒女建立和神之間的親密關係。「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這裡的「僕人」指當時家中的奴隸,「主人」是家中的主人,按照法律,主人對奴僕操有生死之權,除非有些奴僕的主人因仁慈而開恩釋放,否則終其一生都須為奴。所以「僕人」沒有任何權利,他們的存在,完全是為了主人的舒適、方便和愜意。而這也適用於每個世代不同制度、不同工作場所中的工作關係。「要懼怕戰兢」,就是要十分小心謹慎,唯恐失責。「誠實的心」,這也適用於一切受職者,對他們的僱主或上司,應當誠實忠心,沒有欺詐和虛偽。這誠實應包括工作、金錢、或時間方面之忠心,不取巧或私己。

「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意即以聽從基督的態度,來聽從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只在眼前事奉」,意思是主人眼睛看著你的時候,你就事奉,他的眼睛離開你的時候,就停止工作。這就是作僕人的愛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既然只有在人看著你的時候才作,你當然像是討人喜歡的了。「要像基督的僕人」,雖然那些作僕人的,並非像使徒保羅那樣是基督耶穌的僕人,但他們卻可以看自己和服事基督的人一樣,在自己的職位上分別為聖,存著要使基督得榮耀的目的來服事人。這樣做的結果,就使他們不像普通的僕人,而像「基督的僕人」了。信徒表面上是作人的僕人,實際上是作基督的僕人,所以我們是在主的眼前作事,是作給主看的,不是作給人看的。「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僕人若站住自己地位,存敬畏主的心,好好服事主人,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因為神最喜歡人站住自己的地位。「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甘心事奉」,指服事的心態,不只是出於責任感,而且是出於「甘心」。「好像服事主」,就是不要以為是作人的僕人,而要看成是神的安排,為主而作。基督徒的工作,表面上雖有「服事主」和「服事人」的分別,但若是我們作事的心態對了,就「服事人」的事也變成「服事主」的事了。當時可能有些基督徒的僕人,不甘心事奉他們信主的主人。正如現今有些基督徒,因為主人或上司和他同是主內弟兄姐妹,便以為自己和主人在主里是平等的,因而輕忽了作僕人應盡的本分。結果他們的工作比不信主的僕人表現得更壞。因此使徒提醒這些作僕人的信徒,不可這樣不甘心事奉,乃當看作服事主那樣地服事他們,若所事奉的是信主的人,就更當這樣。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這裡「所行的善事」,就是指僕人如何在他的工作上忠心,以服事主的心服事肉身的主人,並用誠實的心聽從主人,這是僕人方面的最大「善事」。而一切作僕人的,能在他們的職位上為主的榮耀而忠心,都必從主得賞賜。雖然他們是向人作工,但他們卻要從主那裡得賞賜,主再來的時候,照你今日所行的給你賞報。這「賞賜」也包括今日在地上主就給你祝福。「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也是一理」,表示主人和僕人的地位雖各不相同,但他們各人按自己的本分行善得賞,原理卻是一樣的。作僕人的是為著求主的喜悅而在自己的職責上盡忠,作主人的也應當為主的緣故,為顯明主的愛心和基督徒應有之見證的緣故,而善待他的僕人。「不要威嚇他們」,這句話是針對當時主人對待僕人的方式來說的,因當時的主人威嚇奴隸是很平常的事,奴隸並不敢頂嘴。所以保羅勸導信徒,應按主的愛心對待僕人,而不是欺壓他們,肆意對待他們。這相同的原則,也適用於上級對待下屬,不應利用自己職權的優越而欺壓下屬。「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並不偏待人」,這是提醒一切作主人的人,在地上雖有主人僕人之分,但在神面前,決不會因為人在地上這種不同的身分而有所偏待,因「祂並不偏待人」。使徒對主僕相待的教訓,也如夫妻、父子之相待一樣,盡量把他們對待人的態度跟對待主的關係相聯起來。使他們一切對人的存心和表現,都為著主的緣故,並向主負責而忠心。這可說是基督徒在家庭或工作之中,與人相處的總原則。但願我們今天都要以這一原則,在家庭、工作中盡自己的責任和本分,活出美好的見證!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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