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吳哥:
您現在心情好嗎?!
雖然您早就知道我是一隻「做事情有毅力和拼勁」的精衛填海似的小小鳥,這隻小小鳥會以「拚命三郎」的心態、義無反顧地為認準的「正義之事」拼盡全力,但是,我還是要衷心地感謝您既撐腰給力又架勢的話語!我們飽經滄桑的中華民族真的非常缺少象您這樣「做事情,為民族大義著想」的民族精英!
到目前為止,我起訴美國猶他大學「惡意歧視華人」的過程非常有戲劇性:美國律師Ariel Chino先生是我的一位義大利裔白人朋友,他是善長刑事辯護的職業律師,「起訴僱主對僱員施行種族歧視」不是他的職業專長。為了節省昂貴的律師費,我委託他幫我於今年4月8日在美國猶他州鹽湖城當地法院正式起訴猶他大學惡意歧視華人。不久,猶他州的助理總檢察長David W. Lund先生代表美國政治明星猶他州的總檢察長Sean D. Reyes先生作為猶他大學的辯護律師親自在馬年出馬應付我的起訴狀;4月29日,這位助理總檢查長向接受我的起訴狀的當地法院申請「撤銷被我起訴」的動議;他在動議中闡述了兩個理由,一個是原告(我方)在起訴被告(猶他大學)之前,沒有向美國勞工部(等同於中國勞動部)投訴抱怨,另一個是被告沒有收到原告的「起訴之前的通知」,而美國相關法律規定「根據本案的性質,在原告起訴被告之前,原告必須要先做到上述兩件事情。」 5月15日,法官Todd Shaughnessy先生對我的起訴案判決「無偏見撤訴」。美國法律術語「無偏見撤訴」的意思是「原告有法律權利在以後為同樣的起訴內容重新起訴」。稍後,猶他州內最知名的華裔律師李錦榮(Vinh K. Ly)先生幫我補做了上述兩件事情。「起訴僱主傷害僱員」是李律師的職業專長,李律師告訴我「種族歧視觸犯美國聯邦法律,我更應該向美國聯邦法院起訴猶他大學。」猶他大學為了讓我放棄重新起訴它,主動提出要和我法庭外和解。現在,猶他大學和我在賠償金數額上處於談判階段。
我心已決,培養出諾貝爾科學獎獲得者的猶他大學如果不痛改「惡意歧視華人」的醜聞行為,我將向美國聯邦法院起訴猶他大學惡意歧視華人。
您的鼎力相助不僅僅是讓「起訴美國猶他大學惡意歧視華人」這一案件更加精彩,最重要的是:有力地反擊了當前在國際上「惡意歧視華人」的反動權威和反華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應您的誠懇要求,今天,我將非常榮幸地把與「起訴美國猶他大學惡意歧視華人」這一案件有關的所有正式文件的原件傳遞給您。您不僅能看到猶他州助理總檢察長David W. Lund先生的親筆簽名,您還能看到猶他大學校長David W. Pershing先生在我的「起訴之前的通知」上親筆簽名。
再一次感謝您具有「為中華民族大義著想」的赤子之心!
祝您身體永遠健康、心情永遠愉快!
致敬!
渴望三分好運:愚弟宋利軍
日期: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