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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成功幫助客戶獲得「取消遞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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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4-1-14 08: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4-4-3 10:00 編輯

上周移民法庭批准了客戶L女士的「取消遞解出境」申請。L女士於1998年進入美國,從那時起她逾期逗留。她是一位單身母親,與另一位沒有合法身份的人有一個孩子。孩子12歲,有輕微疾病。

讀者可能會知道,對非法居留的外國人來講,「取消遞解出境」是很難獲得批准的。前兩個條件不難滿足:第一,以任何身份(合法或非法)居留在美國至少10年;第二,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第三個條件是真正的考驗: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家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在申請人被遞解出境后,將出現極端及異常困難的情況。

L女士的兒子在美國出生。身體尚好。我們不僅要證明L女士被遞解回國后,她的兒子將面臨極端異常困難的情況,還要證明L女士的兒子到中國跟她住在一起,他同樣也會面臨極端異常的困難。

我們為這個案件準備了很多個月,還有幾位專家在聽證會上作證。最終,我們成功了。由於配額問題(每年 4000個) ,法官要等到2014年10月1日發出判決。

L女士和她的兒子現在可以放心了。這是少見的案件,通過證明申請人可能出現的極其糟糕情況反過來證明美國親屬可能遇到的困難。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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