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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員公示財產 最終走過場和稀泥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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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13-2-5 14: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www.  2013-02-04 19:19:41  RFA  [0條評論,查看/發表評論]   

    中國官員公布財產的唿聲,十八大后響徹雲霄。中央更在各地找試點推行,其中廣東省紀委稱,稍後到港澳學習。大陸學者表示,要求官員公布財產之聲倡議了廿六年,一直未能成事。即使現在落實試點推行,但相信最終「走過場」敷衍了事。


  廣東省上月召開「兩會」時,廣州市市長陳建華公開承諾,願意帶頭公示財產,佛山市市長劉悅倫及深圳市市長許勤之後緊隨表達同類承諾。但是,彼此都講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接到通知」才會做。主動程度遠遜於廣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范松青今年一月,率先主動公開個人的家庭財產,更極力唿吁儘快落實中央政府26 年前已提出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要接到中央政府通知要求,才公開個人財產的做法。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副教授喬木對於這條件式的公開,未感奇怪,因為體制內有很大的阻力。

  喬木:體制內部有很大的阻力,有好多官員講財產是隱私,不能公布,也有講公布后可能會帶來時機不成熟或帶來社會的影響。

  他指,中共十八大后,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聲音特彆強,網民又不斷揭發「房叔」、「房姐」等個案,因此,中國的官員面對很大的壓力。但是,官員總有不同的解釋抗衡當中包括「隱私」、技術不成熟、難統計、如何計算官員的財產等。

  喬木認為這統統是藉口,因為官員公布財產的做法,很多海外國家都已推行多年,中國的大學亦有相關研究,故已俱有相關技術;至於隠私問題,他指官員是為納稅人服務,收入便應該公開透明。此外,有些官員更刻意把個人的生活與公職身份混為一談,圖混淆視聽。他覺得,雖然不是所有的官員都是貪,但是,他們不願公布的原因是「心裡有鬼」。

  喬木:說白了,就是心裡有鬼。若你真的是依靠合法的收入,為什麼不敢公布?此外,官員不是一個個體,他是在政治體制系統里,必須要有制度性的變革,不能只是一個或兩個官員公布,那會帶來他的同僚、同行的記恨或不滿。

  事實上,中國官員也有財產申報制度。但是,圖有形式而已。

  喬木:中共的內部,一直有內部申報制度,官員向內部的組織部門上級有一個申報財產。但是,這只是做形式,填表。此外,外部是不知道的,只是給黨員,只是給組織內部申報。

  喬木覺得,以現時中國社會中央高度極權化運作,只果中央領導帶頭,下面自然跟上。現在問題是,中央是否有決心做。不過,中央對於官員申報財產的做法,卻似有方向,且已找一些地方作為試點推行,但是,喬木認為這做法,麻煩會更多。他說:試點恐怕更麻煩,因為這東西不是改革開放的那種試點,恐怕是基本制度及理念需要關切。現在是你不公布,我也不公布,大家都不願意公布,因為有「鬼」的害怕公布,無「鬼」的害怕公布后給別人拿我的事來「槍打出頭了」,找麻煩。

  1987年,時任中國總理趙紫陽首次提出官員財產申報。8年後,1995中央發出《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6年再發《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4 年後,2010年再出《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將當中的條文仔細化,包括第3條述明,黨員領導幹部除報告自己的婚姻狀況外,即使配偶、子女在國外或境外的定居狀況或是否擔任外國或港澳台公司駐華的主管人員、子女有否與外國人或港澳台居民通婚都有申報。但是,資產的申報方面,則只問該黨領導幹部個人與配偶及共同居住的子女在國外或境外經商的情況。倘有隱瞞,由有關單位、組織或部門調查,懲罰包括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可是,仍舊沒有官員認真遵行。

  2012年,官員申報財產之聲再響徹雲霄,中央遂頒布會找試點先推行。於是,新疆阿勒泰地區、浙江慈溪、江蘇淮安率先推行。去年底,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及北部尚未開發的韶關市始興縣又被定為試點,不過,官員僅限新提拔、科級或縣處級。

  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彭澎接受《南方都市報》訪問時更透露,官員的申報是「公示」即不會公開。雖然,有關消息尚未證實,但是,廣州市紀委發言人梅河清指將會在春節后往香港及澳門參考有關官員申報資產的制度。

  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坦言,官員財產申報若不公開,只供內部查閱,制度之意便了無意義

  李卓人:大家知道內部有包庇,互相包庇了,最後,繼續貪污腐敗,繼續隱瞞資產,所以,若只是內部(公布),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對於有關制度迄今仍只限於找試點推行,他質疑「問題是,是否給貪腐的官員時間,轉移資產。現在已公開講明他朝要申報,現在已有充裕的時間讓他們做工夫。」

  互相包庇的事例,最典型的例子是2010年被」雙規」的中山市女市長李啟紅,她分別涉及國有上市企業「中山公用」的內幕交易,更濫用職權安插配偶、子女及2 名弟弟經商辦企業。政法、黨工委辦中有關保密、檔案、信息部門等多個政黨部門更有親人掌管。最後,農民家庭出身,只有小學程度的李啟紅被查出擁有財產20 億人民幣。

  李卓人說,只有公布制度並不足夠,必須要有獨立調查貪腐的廉政公署才能真正肅貪倡廉,中國政府認真設立財產公布制度之餘,必須要有獨立運作的廉政公署並存,方能打擊貪腐。至於,香港的申報制度,現時全港有16萬公務員,但只有3100多名重要崗位的公務員要申報財產,當中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等。李卓人說,縱使運作多年,但仍有不足的地方,如披露資料不足兼欠缺明確的懲罰制度。

  至於澳門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立法議員區錦新更笑說,澳門的申報制度是不透光的陽光法案。他說,澳門有兩套的申報制度,一套是仔細,但另一套就十分粗疏。可是,仔細的一套並不公開。

  區錦新:可是,這一層不透明,不是對外公布,申報就儲存在廉政公署或終審法院那裡,除非遇到有官員涉及貪污刑事,法官下令開啟申報的資料來看,來理解財產是否不合理增加。只有這情況才可以開啟。

  即使被形容為澳門開埠以來最大的貪污案,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貪污案,區錦新並未有聽聞法官下令要求,開啟歐文龍申報資產密封了的申報表。至於公開的部份,跟香港做法差不多。有關制度去年才成功在立法會通過,仍未知何時實施。但是,條例通過前亦遇有很大的阻力。

  區錦新:有些官員甚至講不想讓太太知道自己有多少物業,也有議員說不想太太知道自己有多少生意。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成名指,官員公布財產制度的重要性是由於世界各國都飽受貪污之苦,尤其是高級的官員,若沒有申報制度,這便很容易有誘因進行貪污,繼而危害社會,不能履行公職。

  對於官員掛在咀邊的隱私問題,他則說,隱私是一個概念詞,掌有權力的官員在履行公職時,市民大眾會關注他是否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因而市民大眾對官員的無私有合理的要求。他又說,官員公布資產有一個警剔作用。

  成名:若公開只是內部,這牽涉公開資訊的官員,他可能會獲另一官員坦謢,即所謂官官相衛。相反,若向整個社會公開,這些官便有大壓力要保持清廉及無私的狀態。

  雖然,負責黨紀的中紀委何時定出全國性官員公布財產規定,仍未有消息,但是,中國的公民對於貪腐的厭惡性已到沸點,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讓民眾有監督權的唿聲更響徹四周,究竟中央政府會否真正聆聽市民大眾的聲音,仍須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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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眼過留聲 發表於 2013-2-6 09:24 | 只看該作者
溫家寶應該帶頭嗎,別老是讓下面的官員去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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