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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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禪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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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白目仔 發表於 2012-3-31 19:54 | 只看該作者
暴力篇
3.6野鴨飛過(指月錄卷8)
百丈:(陪馬祖散步,看到一群野鴨子飛過去。)
馬祖:「是什麼?」
百丈:「野鴨子。」
馬祖:「野鴨到哪裡去了?」
百丈:「飛過去了!」
馬祖:(捏住百丈的鼻子,用力一扭。)
百丈:(痛徹心扉,哀叫失聲。)
馬祖:「還說飛過去了呢!」
百丈:(言下有所省悟)

3.6a不來不去
乙:「大師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看你們抓野鴨子。」
丈:「野鴨飛過去了!」
祖:「看你!剛剛野鴨子的長喙鼻孔才被捏住,還痛得哇哇叫,現在又糊塗了。」
乙:「馬大師!野鴨子飛進百丈心坎裡去了,你扭鼻子拉不出來的。」
丈:(摀住胸口)「師父!可別挖我心臟,這會弄死人的!」
祖:「那你再說說看,野鴨子飛到哪裡去了?」
丈:「恰似飛鴻踏雪泥,本來無蹤影,不來也不去。」
祖:「看吧!言下大悟了吧!真是不打不成器。」
乙:「馬大師!打罵教育早就落伍了,何況打比丘還是破戒的行為呢!」
丈:「師嚴而後道尊,若非大師痛扭,何能開悟?」
乙:「你悟了個什麼?」
丈:「自性無相(蹤影),不來也不去。」
乙:(從背後緩緩地拎出一隻黑面琵鷺)「看吧!野鴨子就在這裡,怎麼會無蹤影呢?」
丈:(仔細審視後,大驚)「對啊!就是牠!野鴨子怎麼會在你手裡?」
祖:「不要耍魔術好嗎?」
乙:「這不是魔術,野鴨子南飛到台灣去過冬,被獵人給捕獲了。」
丈:「這麼說,明年春末的時候,我又可以看到那群野鴨子飛回北方來了,是不是?」
乙:「那當然!看吧,秋去春又來,怎麼會『不來也不去呢』?」
祖:「別瞎掰啦!野鴨怎比自性?」
乙:「野鴨既不能比自性,你幹嗎扭他鼻子?」
丈:(言下大悟)「哦!原來白挨了這一下!」
祖:(捏住百丈鼻子,又痛扭一下)「看你白不白挨這一下?」
乙:「暴力上癮!」
丈:「不白挨!不白挨!我知道以後該怎麼對付你徒孫了。」

4.4猥褻篇
4.1好色禪師
(古尊宿語錄卷14)
甲尼:「如何是密密意?」
趙州:(用手捏她一把)
甲尼:「和尚還有這個(色慾)在。」
趙州:「是妳還有這個在。」

4.1a趙州真花
乙:「大師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我請妙玟尼跨越時空來看你。」
州:「妙玟!過來,妳有什麼問題?」
玟:「如何是密密意?」
州:(用手捏她一把)
玟:「和尚!你還有這個在!」
乙:「大師,你故意碰觸女體,破戒了!」
州:「少囉唆!讓妙玟說說看,為什麼我還有這個在?」
玟:「因為我師公也曾在大雄寶殿的角落裡摸我一把。公元1999年間,我對師祖和師公也曾提出『這個』訴訟。」
乙:「大師!妙玟的師祖和師公都是台灣當代長老和院長級的大師,電視、報紙、雜誌都曾熱烈地報導過這一則新聞。」
州:「他們怎麼『這個』了?」
玟:「他們說『講經說法度眾生,很忙!很累!』,要我用嘴巴和舌頭替他們按摩才能放鬆。」
乙:「按摩那個部位?」
玟:「『這個…這個』部位,人家說不出口啦!」
州:「都怪妳自己還有『這個』在。」
乙:「大師!可能拜你『這個』公案所賜,才會弄成今天這個樣子,你怎麼能怪妙玟?」
州:「不要含血噴人,我只不過捏她一把而已。」
乙:「捏她一把就涉及性騷擾。」
州:「我要親自用身體的觸覺來開悟她,怎能說是性騷擾?」
乙:「密宗裡也有雙身法,是不是也能說是用身體互相開悟對方?何況性騷擾通常要優先考慮被碰觸者的直覺感受,不是你單方面所能否認的。」
州:「不要小題大作好嗎?何況我也沒有要她按摩『這個』部位,怎能把花和尚的帳算到我頭上來?」
乙:「凡夫出家,長期禁慾,煩惱未減,感官經常處於貪慾緊繃的臨界點。一旦碰觸女體就會有天雷勾動地火、一觸即發的危險,可能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世尊之所以制訂〈觸身戒〉正是用以防微杜漸,你竟敢視若無睹?」
州:「我是為了『開悟尼眾』而觸摸她,問心無愧!」
乙:「多少和尚藉著『治療』的名義,私下替女尼或女眾推拿、按摩,你看這『治療女眾』的理由,是不是跟你『開悟尼眾』的理由一樣正當?」
州:「達摩禪功舉世無雙,用於行醫救世有何不可?」
乙:「醫療工作可由俗家弟子來做即可,你根本就無視於世尊禁止比丘從事醫療行為的戒律。」
州:「為了度眾,我才不在乎這些細節!」
乙:「這不是細節,這是成為比丘的重要基本條件。」
州:「在家人請不要干涉僧團的事好嗎?」
乙:「不持守比丘227戒的團體,絕對沒有資格自稱為僧團。由於你錯誤的示範,讓後世多少花和尚假借宏法利生之名,繼續『這個』樣子下去,乃至犯下波羅夷(殺頭)重罪而不悔。大師!覺醒吧!」
州:「是你自己還有『這個』在!」
乙:「即使沒有『這個』在—已經斷除淫慾的阿那含和大阿羅漢,一樣要遵守〈不淫戒〉的,你不要再打『這個』哈哈了!趙州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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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白目仔 發表於 2012-4-7 16:34 | 只看該作者

4.2婆子燒庵(指月錄卷7)
從前有個婆子供養某庵主20年,通常叫一個二八妙齡的女子送飯伺候。
婆子:「姑娘!妳今天送飯去時,就熱情地抱住庵主。」
姑娘:「幹嗎?」
婆子:「妳抱著問他說:『這時候你有什麼感覺?』」
姑娘:(照做)
庵主:「我的心就像是枯木倚靠著寒巖,妳就是抱住我再經過三個寒冬,我也感受不到妳的溫情。」
姑娘:(回報)
婆子:「我20年來只供養了一個俗漢而已!」(就把庵主趕出去,燒了茅庵。)

4.2a火燒功德林
乙:「老婆婆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幫妳滅火。」
婆:「庵堂早已燒光了!還有何火可滅?」
乙:「那我來說個故事給妳聽。」
婆:「什麼故事?」
乙:「佛經上的故事。」
婆:「好啊!請坐,先喝杯茶!再為我說書。」
乙:「謝謝!」
婆:「我家姑娘可以一起來聽故事嗎?」
乙:「當然可以!」
婆:「喂!姑娘!快來聽故事啦!」
乙:「注意聽!我要說了。

有一段時間,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
有一天中午時分,拘薩羅國的波斯匿王(以下簡稱王)來拜訪世尊(以下簡稱佛)。
佛:「大王!日正當中你從何處而來呢?」
王:「世尊!舍衛城的大富人家摩訶男死了,他沒有兒子繼承家業,所以我來接收他的財產。世尊!他可真是大富人家啊!光是積藏的黃金就有幾千萬,更不要說是其它的財富了。世尊!摩訶男雖然這麼富有,卻吃著混合米糠的酸粥,配著腐壞的老薑,喝著清淡的豆湯,穿著粗布衣和單層的皮鞋,乘著老朽的破車,持著樹葉做的傘蓋。從來就沒聽說過他曾經布施供養沙門、婆羅門或者救濟窮人、旅人、乞丐等。吃飯的時候,還把門關起來,唯恐讓沙門、婆羅門、窮人、旅人、乞丐看見了而前來乞討。這麼富有的人怎麼會這麼吝嗇呢?這麼吝嗇的人怎麼會這麼富有呢?」
佛:「摩訶男在過去世時,曾經遇到多迦羅屍棄辟支佛,布施了一頓飯食,但並不是出於淨信之心,也沒有恭恭敬敬地親手給與,只是吩咐下人施食就走開了。回來之後就心生後悔說:『太可惜了!這頓飯不如留給僕人吃,卻無端地送給了沙門。』由於布施給辟支佛的緣故,他曾經七次往返生於三十三天和此舍衛國之間,都出生為最殊勝的種姓,得到最豐富的錢財。但是因為他在布施給辟支佛的時候並沒有淨信之心,也不恭敬地親手給予,布施後又心生悔意,所以在所生之處,雖然富有,卻仍然受用粗衣、粗食、破床、舊屋、朽車,身心都享受不到五欲之樂。」

乙:「故事說完了!」
婆:(涕淚縱橫)
姑:「你說這故事是什麼用心?害得老人家哭個不停!」
婆:「快別為難客人了!快奉茶!恭恭敬敬地奉上。我在為20年辛苦累積的功德毀於一旦而哭泣,不關客人的事。」
姑:「妳不是懊悔自己20年來只供養了一個凡夫嗎?」
婆:「妳還聽不懂嗎?布施給乞丐、旅人、窮人都有功德,更何況是修行人(沙門、婆羅門),不管庵主有沒有證果,他總算是一位修行人。」
乙:「他能不動凡情已經很難得了。想想看!如果庵主也跟著姑娘相擁、親熱起來,那妳又怎麼想?難道給他蓋大廟?」
婆:「現在我該怎麼辦?」
乙:「先為自己故意派人猥褻出家人而懺悔,因為戒律規定出家人是不能碰觸女體的。」
婆:「然後呢!」
乙:「真心懺悔自己『布施後心生懊悔』的錯誤,因為燒掉茅庵的一把瞋火幾乎也燒光了辛苦栽種20年的功德林,熊熊瞋火的餘熱將會讓妳無法享受到甜蜜的果實。」
婆:(放聲大哭)「多謝居士遠來為我滅火。」
姑:「那我要不要跟著懺悔?」
乙:「妳說呢?」
姑:「我怎麼知道不能抱和尚?何況當時大師也沒反抗啊!」
乙:「妳當然不知道!比丘律是為出家人而制的。至於和尚不反抗、不掙脫、不持戒,乃是被他自己的煩惱給困住了,應受譴責。」
姑:「我已經抱了和尚,到底我有沒有破戒?」
乙:「已經說過了,比丘律不是為在家人而制的,妳談不上破戒,但妳理當尊重出家人。何況在中國,男女授受不親乃是基本的禮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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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白目仔 發表於 2012-4-14 18:27 | 只看該作者

4.3寸絲不掛(五燈會元卷2)
淨居尼前往雪峰處參學。
雪峰:「從哪裡來?」
淨居:「大日山來。」
雪峰:「日出了沒?」
淨居:「若日出,雪峰就融化掉了。」
雪峰:「妳叫什麼名字?」
淨居:「玄機。」
雪峰:「每日織多少?」
淨居:「寸絲不掛(我身上一絲不掛)。」(禮拜而退,才走了三步。)
雪峰:「妳的袈裟角拖地了。」
淨居:(回頭看衣角)
雪峰:「好個寸絲不掛!(既然一絲不掛,怎麼還有衣角呢?)」

4.3a玄機綺語
乙:「玄機尼且慢走!借個光。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看峰大師和妳。」
機:「我有什麼好看的?」
峰:「看妳寸絲不掛喲!」
機:(羞紅了臉)
乙:「大師!你這麼一說就把『機鋒』導入了令人想入非非的『綺語』了!」
峰:「你是世俗人才會想入非非。」
乙:「可是你看玄機尼的臉都紅到耳根子了耶!」
峰:「玄機還沒悟道,當然還會臉紅。」
乙:「那剛才在這兒旁聽的那些小和尚們難道也都開悟了?」
峰:「關他們什麼事?」
乙:「他們唇紅齒白,年輕力壯,看著玄機美麗的容顏,聽著你們公開演出『寸絲不掛』的話劇,心裡會不會小鹿亂撞呢?」
峰:「那要怪玄機說得太露骨,太曖昧了。」
機:「我原先『寸絲不掛』的語意並沒有那麼曖昧,只是單純地表達我的身心沒有一絲一縷的牽掛而已。都是大師叫我回頭看衣角時才剝光了我的衣服,才把我的『寸絲不掛』演變成『一絲不掛』。是大師讓別人想入非非,讓我含羞千古。大師才是『綺語者』,我要向中佛會控訴大師性騷擾!」
峰:「我不過就妳自己所說的『寸絲不掛』回敬妳罷了!妳才是始作俑者!我才要舉發妳『綺語』之過呢!」
乙:「別互相推諉了,也許你們真的都沒犯戒呢!」
機:「別想息事寧人了,我絕不善罷干休。」
峰:「你挑撥我們內鬥已經犯了『兩舌戒』,現在又要當起和事佬來了!」
乙:「事實上,根據戒相,有沒有犯『綺語戒』或『兩舌戒』都不能忽略動機。」
峰:「你的動機是什麼?」
乙:「還原真相。說明你們的對話不當,有損出家人的形象,也會影響旁人。」
峰:「到底我犯戒了沒?」
乙:「當你說『好個寸絲不掛』時,腦海裡有沒有浮起『一絲不掛』的曖昧念頭或影像?」
峰:「我不記得了!」
乙:「剛剛你說:『看妳寸絲不掛喲!』的時候,有沒有曖昧的念頭呢?」
峰:(低頭不語)
機:「那我有沒有犯戒呢?」
乙:「一樣,當妳說『寸絲不掛』時,心裡有沒有絲毫曖昧的念頭?」
機:「當然沒有!我當時的意思是心中沒有一絲一毫的牽掛。」
乙:「那就不用擔憂破戒了!」
機:「可是當大師回答『好個寸絲不掛』的時候,我真的覺得『那句話』很曖昧、很令人困窘,我這不就犯戒了嗎?。」
乙:「那時是大師在說話,又不是妳心懷曖昧時所說的話。不關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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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白目仔 發表於 2012-4-21 16:08 | 只看該作者
4.5狂妄篇
5.1丹霞燒佛
(景德傳燈錄卷14)
天氣大寒。
丹霞:(取木佛焚燒取暖)
眾人:「這和尚在幹什麼?這像話嗎?」
丹霞:「我在燒取捨利子。」
眾人:「木頭裡哪有舍利子?」
丹霞:「如果沒有,又何必責怪我?」

5.1a不著相
乙:「大師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看你焚燒佛像。」
霞:「別吵!我正忙著找舍利子。」
乙:「大師!你破了妄語戒。」
霞:「我這是機鋒,不叫妄語!」
乙:「大師!你這是『譏諷』,不是『機鋒』;你譏諷眾人『緣木求佛』。」
霞:「太好了!真是千古知音難尋。」
乙:「你明明是為了取暖而燒木佛,卻故意說是要燒取捨利,你破妄語戒才是事實。」
霞:「為了教化眾生,我何惜破此區區一戒。」
乙:「大師!你說謊是為了掩飾罪行,不要美其名為『教化眾生』好嗎?」
霞:「燒掉木佛有罪嗎?」
乙:「和尚為了取暖燒掉木佛,猶如不肖子孫為了烤肉燒掉祖先的神主木牌位。這是違逆世間人倫的示範,你已經用木佛燃起了地獄之火。」
霞:「難道崇拜木佛不是迷信嗎?」
乙:「既然你認為是迷信,一開始就不應該設立佛像。」
霞:「又不是我設立的,是我師父留下來的。」
乙:「那就是廟產,屬於公有之物,你更無權私自處分,你又犯了盜取寺院公物的重罪。」
霞:「呵佛罵祖本來就是禪門特有的傳承,我不過是發揚祖師大德的精神,更進一步把佛像燒了,以行動說明『諸相非相』而已。」
乙:「何必用行動說明,直接用行動證明『諸相非相』不是更好嗎?」
霞:「要怎麼證明?」
乙:「既然『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何不把自己虛妄的身相也一併燒掉,從此就可以免受寒冷之苦,也不用再燒佛像取暖了,這不就用行動證明『諸相非相』了嗎?」
霞:「那豈不是瘋嗎?」
乙:「你燒木佛找舍利難道就不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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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白目仔 發表於 2012-4-28 18:02 | 只看該作者

5.2棒打文殊普賢(景德傳燈錄卷8)
南泉:「文殊、普賢昨夜被我各打三十棒後,都被趕出山門去了。」
趙州:「和尚!你到底打的是誰呢?」
南泉:「王老師(南泉俗姓王氏)錯在哪裡?」
趙州:(禮拜而出)

5.2a周公夢解
乙:「大師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為你占夢。」
泉:「占什麼夢?」
乙:「和尚!你到底打的是誰呢?」
泉:「王老師錯在哪裡?」
乙:「錯在胡說八道!」
泉:「怎麼說?」
乙:「大殿上文殊、普賢依然好端端地站著,雕像上也看不出棒打的痕跡,你是說夢話是打妄語?」
泉:「我說打出去就是打出去了,不是你凡夫肉眼所能看見的啦!」
乙:「和尚可有神通?」
泉:「禪門不講神通,我要它幹嗎?」
乙:「沒有神通卻說文殊、普賢被自己棒打趕出山門,你到底是得了『妄想症』?還是做了一場鬥法夢?」
泉:「浮生本如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何必太認真?」
乙:「那到底是文殊、普賢來找你麻煩才挨打,還是你主動去找麻煩才棒打他們?」
泉:「有差別嗎?」
乙:「有啊!前者是被迫型暴力妄想症,後者是攻擊型暴力妄想症。」
泉:「說什麼暴力妄想症!大不了是一場夜夢罷了!」
乙:「早說嘛!根據周公夢解,夢見佛菩薩是大吉大利,你卻把大吉文殊,大利普賢都給打跑了!」
泉:「迷信!大智(文殊)大行(普賢)我都不甩了,還說什麼大吉大利!?」
乙:「狂妄!大智(文殊)大行(普賢)你都不甩了,還說什麼大徹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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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降魔(景德傳燈錄卷10)
祇林:(經常手持桃花劍呵叱)「文殊、普賢都是妖怪、鬼魅!」
和尚:(禮拜)
祇林:「魔來也!魔來也!」(以劍亂揮,躲入方丈室。)
這樣子搞了二十年。
和尚:「二十年前為什麼降魔?」
祇林:「盜賊不偷窮人家!」
和尚:「二十年後為什麼不降魔?」
祇林:「盜賊不偷窮人家!」

5.3a鯊魚劍
乙:「大師你好!我是公元2002年間的台灣居士某乙,跨越時空來看你。」
林:「魔來也!魔來也!」(以劍亂揮,又要躲入方丈室。)
乙:(抓住黃袍)「大師別躲!你降魔二十年了,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林:「盜賊不偷窮人家!」
乙:「我不是來搶你桃花劍的,這東西我們台灣的道士和乩童都常用,禪宗子孫很少用你這玩意兒了,有的早已改用釘座了。你落伍了!難怪二十年後你沒搞頭了,不降魔了!」
林:「盜賊不偷窮人家!」
乙:「你窮得二十年來都只用這把桃花劍,當然治不了文殊和普賢這兩個妖怪、鬼魅了。」
林:「有更好的道具嗎?」
乙:「有,這把鯊魚骨製成的刺劍,你用看看!」
林:「有效嗎?」
乙:「用用看嘛!」
林:「怎麼個用法?」
乙:「我看乩童都猛往自己身上砍。」
林:「那不是很痛嗎?會流血吧?」
乙:「血淋淋的!」
林:「好恐怖哦!」
乙:「聽乩童大哥們說,要見血才能驅魔。」
林:「祖師大德好像沒教過流血法門。」
乙:「怎麼沒有?『神光斷臂』、『俱胝削指』不就是嗎?」
林:「流血有什麼好處?」
乙:「俱胝大師不是讓削斷手指的小孩子言下大悟嗎?」
林:「我開悟了!」
乙:「你悟了個什麼?」
林:「原來這兩個魔頭就躲在我身體裡面,難怪我躲到方丈室裡都沒用,一定要把自己的身體刺出血來,才能把他們趕出去。」
乙:「大師!去看看精神科醫生好嗎?」
林:「我才沒有瘋哩!盜賊不偷窮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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