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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醫院事件 CCTV 惹眾怒 中國醫務界舉國聲討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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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5: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1 07:49 編輯

衛生部:對央視「北大醫院事件」報道「很遺憾」
2009年11月10日 15: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今天表示:對中國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播出的《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報道「很遺憾」,「有值得檢討的地方」。因為「在溝通方面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毛群安在衛生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稱,作為新聞發言人,一直致力於跟媒體加強溝通,歡迎媒體的監督。輿論監督對改進衛生行業工作、提高醫療質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們期待媒體的報道是客觀公正的」。

  他說,衛生部願為媒體報道提供更多的支持幫助,希望新聞機構以後「在重點選題策劃方面與衛生部進行溝通,避免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  

  毛群安強調:對於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報道,「一定要客觀公正,對於一些吃不準的,法律法規或者是醫療技術問題,可向我們諮詢尋求幫助;我們可推薦專家諮詢、採訪」。但「不希望出現由於對一起醫療糾紛,甚至一起醫療事故不恰當的報道而引發整個社會、公眾對醫療安全的擔憂,或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

  他說,特別是目前,「正在深入研究公立醫院改革的敏感時期,希望新聞報道能有助於醫改,給公眾提供更多科學、正確的信息」。「我們不反對輿論的監督,願意跟媒體和記者加強溝通交流,共同合作,把應該向公眾傳遞的重要信息傳遞給公眾」。他提醒媒體,「片面、不正確的報道,這個對整個行業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毛群安認為,作為衛生行政部門,對於醫療糾紛包括最近報道的搶救未成功事件,我們對患者家屬表示同情,希望醫患雙方依法依規來處理。這是維護正常醫療環境,也是通過經驗教訓提升醫療質量的重要途徑。

  最後他重申,對於涉及到醫療法律法規和一些複雜醫療技術報道,媒體應該慎重,要吸取經驗教訓。

  據知,北大第一醫院「非法行醫」導致病人死亡案二審十一月五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上訴雙方在庭審中陳訴訴求並進行答辯,當庭沒有宣判。  

  二00七年十月,王建國起訴北大第一醫院「非法行醫」,由於院方醫療過失造成其妻熊卓為死亡,索賠五百萬元人民幣。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北大醫院的醫療行為與熊卓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一審判決北大醫院承擔全部責任,賠償熊卓為家屬共計七十五萬元。此後,雙方均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訴。原告要求北京高院確認醫院為非法行醫。而院方則認為一審未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違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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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5:5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1 06:56 編輯

中華外科雜誌編輯部:評央視《公益醫院非法行醫 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報道
——轉自《中華外科雜誌》官網2009-11-08

       2009年11月3日中央電視台播出的《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節目報道了一起發生在外科領域的醫患糾紛事件,相信有良知的外科醫生看過之後不會不以為然、無動於衷。  

       就其報道內容而言,此事件涉及到醫學教育體制、執業醫師制度等諸多方面問題,絕非央視一次動機不明的暗訪報道以及在節目最後所發出的危言聳聽的詰問那樣簡單。央視的這一報道與評論,除了在一段時間內會產生社會轟動效應(包括非理性的)、在一定程度上博取了欄目收視率之外,沒有太多的價值。由於其具體選題的可疑性,由於其報道內容的非客觀性甚至偏執性,它不會有長久的生命力。  
      

熊卓為教授因術后併發症而死亡,這是任何人都不願意看到、不希望發生的。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目前尚在司法處理程序中,對於具體細節我們不作評價。我們認為,不論結果如何,對於醫療從業人員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省,進一步提高大家對醫療風險的認識,高度重視相關問題;同樣,不論結果如何,央視介入這一醫療糾紛給醫患關係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也是不爭的事實。   

       從央視對李培剛的「面對面」訪談,到「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的失實報道,暴露出央視部分從業人員(包括製片人、編導、記者)職業素養的低下、極度的傲慢以及獵奇心理的亢奮,也影響到人們對央視的公信力產生嚴重質疑。就央視報道中緊緊抓住的當事醫生當時尚未拿到《醫師執業證書》一事而言,退一步講,如果央視在選題、採訪過程中甚至在節目播出前,能夠向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了解諮詢一下相關政策法規,就不會不負責任地拋出「非法行醫」這一結論(除非別有用心)。從這個角度講,也暴露出央視有關人員的自大與傲慢。  

      毋庸諱言,目前醫療衛生領域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管理上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其實,管理問題從來都是一個大命題,各個行業、各個領域莫不如此就以央視為例,央視新址火災事件不正是由於管理上的缺失以及央視有關主管人員的狂妄造成的么?央視作為事業單位,正式編製有限,各頻道、各欄目不也有許多「臨時人員」、「實習記者」天天在跑新聞、做節目嘛!公眾也有權利質疑他們的自律性和公正性吧!        
         
      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這需要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健康的輿論氛圍,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央視關注國計民生、針砭時弊,這本無可厚非,但一定要建立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尊重事實的基礎之上,切不可偏聽偏信、先入為主,貌似公正、實則偏狹,更不可因為其他因素而喪失職業操守,須知,口碑比收視率更重要。央視在「俯視」別人的同時,同樣需要加強自身的監管,嚴格自律,遵守新聞從業人員的基本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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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師協會非常關注「非法行醫事件」
2009-11-05 15:56:41 來源:辦公室、法律事務部 瀏覽字體:【大、中、小】

    2009年11月3日,中央二套《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了《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節目,看了這個節目我們感到很震驚。

    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科學,由醫學生成長為合格的醫生一定要經過一個臨床培訓過程,為了維護患者的權益、尊重醫學的發展規律,衛生部、教育部聯合發布了《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明確指出:醫學生、醫學實習生畢業生可以在代教老師、指導醫師的監督指導下,從事詢問病史、查體、書寫醫囑和處方,參與臨床診療操作、參加有關手術等;當然,上述參與應當是在老師、醫師的指導下進行並由代教老師、指導醫師簽字后才能做為正式醫療文件。

    上述規定很明確告訴我們醫學生、實習畢業生可以在老師、醫師指導下參與醫療實踐,這個過程是醫學教育的臨床實踐,並不是「非法行醫」。

    最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如果是一個正常的報道,應給當事人的雙方平等的陳述機會,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了北大醫院相對方對北大醫院的指責,這種指責真的能成立嗎?我們沒有看到這個節目給北大醫院發言的機會!對北大醫院個別工作人員的採訪顯然是非正常的拍攝與採訪,這公平嗎?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的客觀公正,《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這個節目過早定性的報道對醫療機構的傷害是毋庸置疑的!這個節目對醫患之間的互信傷害也是毋庸置疑的!對媒體自身公信力難道沒有傷害嗎?

    作為行業協會,我們一直指導醫師的自律與維權,我們深信醫師的自律是維權的基礎,我們相信中國的醫師隊伍是值得肯定的,不客觀地歪曲醫護人員的形象是令人憤怒的!

    我們相信衛生行政機關對這一事件一定會有客觀公平的討論,在此,我們要大聲疾呼媒體人,請你們拿出專業人士應有的道德、自律和行為為醫患關係的改善做出良性的推動!

    我們也希望廣大醫務人員更加嚴格自律,以我們良好的形象告訴社會:中國的醫生是好樣的!

中國醫師協會

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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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1 10:14 編輯

健康報社評:
    醫學生臨床實踐:必經之路,尷尬相伴

        ——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引發的思考

  近日,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的《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的節目中,提到許多無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醫學生在北大醫院「非法行醫」。該片一經播出,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更把醫學生群體推向了風口浪尖。

  尷尬一:易被誤解為「非法行醫」

  央視報道中關於眾多醫學生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即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的說法,在北醫學子中引起了強烈反響。學生們認為,在醫療案件方面的孰是孰非自有司法機構審理,但醫學生合法的醫學學習實踐不容置疑。「醫學生在上級醫師的指導下進行臨床實踐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絕對不是自作主張、非法行醫。」北大醫院07級碩士研究生胡剛說。

  北大醫院神經內科一位02級博士生認為,社會對醫學生「非法行醫」的誤解主要是源於對醫學生培養模式的不了解。實際上,本博連讀醫學生在第五年見習期間,主要是觀摩、學習;在第六年實習及隨後的住院醫師階段也都是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進行臨床醫療工作,「每一個醫囑都要有上級醫師把關」。

  剛從北大醫學部畢業不久,現在上海長海醫院普外科工作的小饒告訴記者,他在攻讀碩士期間,可以完成除手術主刀以外的大部分臨床工作,但都是在上級醫師的指導下完成的。外科門診做的體表小手術也可以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完成。

  「臨床實踐是醫學人才成長必不可少的過程。」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副主任劉平認為,再成熟的醫生也要經歷不斷成長的過程,需要在臨床實踐中摸爬滾打。如果醫學生遠離臨床實踐,缺乏對醫療過程的了解和熟悉,難以成長為一名合格的醫生。

  衛生部在11月4日也公開表示,嚴格意義上說,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的行醫。對這種活動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不屬於非法行醫範疇。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兩部門聯合印發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醫學生在臨床帶教教師的監督、指導下,可以接觸觀察患者,詢問患者病史,檢查患者體征,查閱患者有關資料,參與分析討論患者病情,書寫病歷及住院患者病程記錄,填寫各類檢查和處置單、醫囑和處方,對患者實施有關診療操作,參加有關的手術」;「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指導醫師的監督、指導下,可以為患者提供相應的臨床診療服務」。

  尷尬二:臨床實踐法規尚存空白點

  雖然醫學生的臨床實踐絕非「非法行醫」,但尚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又需要必須深入臨床的醫學生有時也會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陷入尷尬。

  北大醫院院長劉玉村說,《執業醫師法》出台後,臨床技能型研究生的培養面臨困境。作為在讀研究生,尚未畢業的他們不能參加執業醫師考試,但尚未取得執業資格的研究生又必須在臨床接受訓練。比如,內科研究生需要在急診輪轉8個月~10個月,外科研究生需要在急診輪轉3個月。「不去,學生因缺少臨床輪轉畢不了業,去了又沒有執業資格證,處於兩難境地。」

  自2007年開始,這類研究生被允許參加執業醫師考試。但是目前這個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本博連讀的醫學生由於沒有本科畢業證仍然不能參加執業醫師考試。北大醫院現有研究生514人,其中303人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證,211人尚未取得執業醫師證。「臨床實踐是培養臨床技能型研究生的必經之路。如果為了規避風險,不讓學生接觸病人,那培養臨床型醫學人才還有什麼實際意義呢?」劉玉村說。

  北大醫院教育處處長王穎認為,實踐是醫學人才培養的核心,但現有的法律規定與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方案還需要進一步協調。按照臨床醫學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及北京市專科醫師培養方案,以外科為例,培訓的目標包括醫學生能夠較熟練地掌握外科基本技能並按期獨立完成指定的手術數量,如期完成輪轉,並承擔臨床一線工作;內科也需要能夠獨立完成心肺復甦等操作。「要嚴格按照臨床實踐的規定,研究生和專科醫師等在試用期內的臨床輪轉中就無法完成培養計劃。」

  王穎說,衛生部、教育部關於《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試用期醫學畢業生的臨床實踐活動在相關醫療機構進行,在指導醫師指導下從事臨床診療活動,在實踐中提高臨床服務能力」。但對於試用期醫學畢業生所能從事的臨床實踐活動的界定還應該進一步明確。比如,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可以從事臨床診療活動,但指導的形式和內容尚不明確。由於試用期醫學生沒有執業資質,病人可以對他們的任何一項醫療行為進行質疑。實際上,問病史、量血壓這樣毫無風險的臨床工作,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完全可以獨立完成。「如果在試用期,一個醫學畢業生每時每刻都要有上級醫生陪同,勢必導致醫學人才培養成本的極大增加,也不具有實際的可實行性。」

  尷尬三:醫學生動手機會越來越少

  據了解,在我國《北京地區普通專科醫師培訓考核手冊(外科)》中對醫師的臨床能力考核有明確規定。如基本手術操作中對切開、止血、打結、剪線、縫合均有詳細的評分標準。而泌尿外科住院醫師應掌握恥骨上膀胱穿刺造瘺的操作方法;胸外科專科醫師應掌握胸膜腔穿刺操作;麻醉科醫師應掌握椎管內麻醉穿刺。但有關人士認為,培訓手冊並未提及執行這些操作的醫師是否需要擁有醫師資格執照,在培訓內容的安排上也較為籠統,並未按照由簡入難的方式具體安排每年的學習目標。

  另外,醫學生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過程也顯略長。如果一切順利,從參加臨床實踐到最終拿到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也需要近兩年的時間。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醫學畢業生在畢業參加臨床實踐一年後,才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即使考試通過,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之後,也還需要一定時間之後才能完成註冊,這一段考試合格卻還沒有正式執業醫師身份的「空窗期」,也使醫學畢業生陷入尷尬境地。「這段時間他們也沒有合法的執業資質」,實際上導致試用期延長,既增加人才培養成本也易於引起醫患矛盾。

  記者在採訪中也了解到,因為可能面臨的醫療風險,現在許多侵入性操作,醫學生都沒有動手機會了。以前實習生在老師指導下能夠主刀做闌尾手術、切疝氣,但現在這樣的機會對不少醫學生來說都是奢侈。小饒醫生就這樣說:「10年前,一位本科畢業醫學生必須能單獨主刀完成闌尾切除術。而現在,讀到博士還未必有資格做手術,這是為什麼?」

  「有人在感嘆好醫生越來越少,年輕醫生技術大不如前,有沒有想過,我們的動手機會也越來越少。」在採訪中,一位醫學生髮出了這樣的感慨。「如果現在的研究生都沒有臨床實踐的訓練,那麼10年後、20年後恐怕連會手術的青年醫師都沒有。到時候人們又會恐慌起來:醫學生是怎麼培養的?」

  臨床教學管理疏漏必須堵住

  「醫學生在實習期間,開方子、上手術台、進病房無可非議,甚至還可以主刀做小手術,但一定要在上級帶教老師指導下進行。」我國著名醫學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巴德年認為,醫學生的成長離不開臨床實踐,但必須對醫學生的臨床實踐活動進行嚴格管理,教學醫院和帶教老師負有重要職責。「簡單地說,就是要嚴格執行上級醫生負責制,要對每一位病人負責。」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雖然國家主管部門對於醫學生的臨床教學實踐已有明確政策規定,但在各家醫院的具體執行和落實情況也不盡相同。管得嚴的,時時處處都有上級醫生把關;放得開的,上級醫生睜一眼、閉一眼,對醫學生放任自流,給患者的醫療安全埋下隱患。

  劉玉村說,對於央視有關報道中提到的醫院實習醫學生獨立開具處方的個案,醫院也在反思,如何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臨床教學管理。比如是否可以在計算機系統中設立醫生許可權,沒有處方權的實習醫學生將開不出方子等。

  在採訪中,也有人士指出,從此次事件中也能看出,醫院方面在臨床教學管理中確實存在疏漏,在緊急或突發情況下,相關規範執行不到位,部分學生在進行臨床實踐時必須找上級醫師簽字的意識比較淡漠。在熊卓為的臨床病歷記錄中,缺少上級醫師對3名實習生指導的簽字,而在急診室的實習醫學生也未經請示上級醫師就獨立開具了處方。此次事件也警示承擔育人重任的教學醫院,在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實踐中必須嚴格執行上級醫師負責制,帶教老師和醫學生都要強化規範管理的意識,加強自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臨床實踐,任何時候都不能有所鬆懈。

  病人的切身利益必須得到維護,醫療安全必須得到保障。在這些前提下,如何讓臨床醫學研究生有更多的動手機會,提高臨床技能,也值得深思。巴德年建議,從法律、法規層面,對醫學生的臨床實踐活動也需要有更進一步的闡釋說明。不同學制、不同階段的醫學生,各自有哪些操作是在老師指導下可以進行的,讓醫學臨床實踐更加規範、嚴謹、科學。王穎也認為有必要進一步細化、明確和完善各項規定和政策,明確醫學生所能從事的臨床實踐及上級醫生的監管範圍。「讓醫學人才的培養體系更加合理,也是為患者爭取到更大的權益。」

  巴德年提出,在進入臨床實踐前,醫學生必須練好基本功,並接受上級老師的全程指導,經過考核,方能夠進入臨床。要讓病人感到,在教學醫院獲得的是更加嚴格、規範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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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6: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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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央視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報道是錯誤的(圖)
發布: 2009-11-10 00:00 |  作者: robots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 楊楠攝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10日上午,衛生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衛生部新聞發言人談到北醫事件報道時說,中央電視台對這件事情的報道做得不到位,希望媒體在以後重點選題策劃方面可以和衛生部進行溝通,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錯誤。

衛生部將於2009年11月10日上午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公立醫院預約診療服務及醫師管理工作等有關情況。

  發布會上,毛群安談到北醫事件報道時說,關於這個報道,反思起來我認為也有值得檢討的地方。我作為衛生部的新聞發言人,我們一直致力於跟各位媒體加強溝通。首先我們歡迎媒體的監督,媒體的監督、輿論的監督對於改進衛生行業的工作、提高醫療質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期待著媒體的報道是客觀公正的。長期以來,我們和中央電視台保持著良好的溝通和合作,中央電視台在做好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宣傳方面給予了我們非常大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對這件事情的報道,我作為新聞發言人認為很遺憾,在雙方的溝通方面,應該說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毛群安說,有的同志可能知道,我現在是衛生部的新聞發言人,但是我的另一身份是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的主任,衛生部之所以成立這個中心,就是希望我們能夠在媒體的宣傳報道方面給大家提供更多的支持幫助,大家一起共同做好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從而推動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我希望大家在以後重點選題策劃方面可以和我們進行溝通,避免出現這樣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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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11-11 06:48 | 只看該作者
啊呀. 火力夠大的, 尤以外科雜誌為最. 一點面子也不留. 竟是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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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11-11 07:57 | 只看該作者
衛生部:對央視「北大醫院事件」報道「很遺憾」
2009年11月10日 15: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今天表示:對中國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 ...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5:57

難得CCTV做了一件好事
支持!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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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8: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1 08:38 編輯
難得CCTV做了一件好事
支持!
Hanxin 發表於 2009-11-11 07:57


Hanxin 外科雜誌對CCTV的批判. 好像有些是抄你的. 你真是一枝牆頭草. 兩邊倒啊. 那一個是你真正不變的 Ha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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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9:02 | 只看該作者
致北京大學醫學部青年學子

(《中華外科雜誌》官方網站——中國外科醫生的網上家園)

親愛的同學們:

由於央視《經濟半小時》不負責任的報道,你們的臨床實踐被扣上「非法行醫」的帽子。一場突如其來的風雨,讓你們年輕的心受到無端的傷害。

同學們,作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你們懷著對醫學的追求和夢想,背負著父母、家庭的期望,邁入神聖的醫學殿堂。多年的苦讀與付出,其中的甘苦、其中的滋味,不是為找到一個新聞噱頭而興奮不已的人所能體會得到的。然而你們無怨無悔,因為你們始終堅信,自己將要從事的職業是神聖的職業!

你們是單純的、善良的,但社會是複雜的。透過所謂的「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事件,你們看到了臨床醫療的高風險,看到了現代醫學的局限性,也看到了某些居心叵測的人的醜惡嘴臉。

不要灰心,不要消沉,堅定信念,排除干擾,安心學習,勇於實踐,為以後的事業打下堅實的基礎。你們肩負著中國醫學界未來的希望!

                                                    《中華外科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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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11-11 09:08 | 只看該作者
從央視對李培剛的「面對面」訪談,到「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的失實報道,暴露出央視部分從業人員(包括製片人、編導、記者)職業素養的低下、極度的傲慢以及獵奇心理的亢奮,也影響到人們對央視的公信力產生嚴重質疑

就以央視為例,央視新址火災事件不正是由於管理上的缺失以及央視有關主管人員的狂妄造成的么?央視作為事業單位,正式編製有限,各頻道、各欄目不也有許多「臨時人員」、「實習記者」天天在跑新聞、做節目嘛!公眾也有權利質疑他們的自律性和公正性吧!     

央視關注國計民生、針砭時弊,這本無可厚非,但一定要建立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尊重事實的基礎之上,切不可偏聽偏信、先入為主,貌似公正、實則偏狹,更不可因為其他因素而喪失職業操守,須知,口碑比收視率更重要。央視在「俯視」別人的同時,同樣需要加強自身的監管,嚴格自律,遵守新聞從業人員的基本道德準則。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5:59

太牛了!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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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9:16 | 只看該作者
北京大學醫學部就醫學生進行臨床實踐活動的聲明

  醫學教育是培養醫藥衛生人才的教育活動,它實現了醫學知識和經驗的傳承創新,承擔著培養醫學人才的任務。有史以來,醫學教育就有其客觀規律和特殊性。

  自18世紀近代實驗醫學建立起來后,醫學教育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課程體系和培養模式。它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基礎知識學習階段、醫學知識學習和臨床實踐階段,最後進入醫生職業培訓階段。因此,醫學臨床學習和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達到一定標準的醫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成熟是醫學教育的特殊規律之一,是國際慣例,也是最有效的培養模式。

  需要著重說明的是,醫學教育的客觀規律和特殊性與醫療工作的質量和安全並無矛盾,事實上,醫學教育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人為本、救死扶傷。

  北京大學醫學部及其附屬醫院一直以來嚴格按照國家《執業醫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實施醫學教育,嚴格按照衛生部和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對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進行管理,各附屬醫院一向嚴格遵守衛生部、北京市衛生局等部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為保障醫療的安全和患者的利益,北京大學醫學部及其各附屬醫院均制定有嚴格的醫療安全流程和規定。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不是非法行醫。北京大學醫學部及其各附屬醫院對此類活動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特此聲明。

                                                                                     北京大學醫學部
                                                               200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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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9: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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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外科雜誌編委會
名譽總編輯黃潔夫(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總編輯趙玉沛(北京協和醫院外科)
副總編輯(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天佑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胸心外科)
王 岩 (解放軍總醫院骨科)
那彥群 (北京大學首鋼醫院泌尿外科)
李 寧 (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外科)
吳清玉 (清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心血管外科)
陳仲強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骨科)
陳孝平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外科)
邱貴興 (北京協和醫院骨科)
鄭樹森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外科)
楊子明 (中華外科雜誌編輯部)
周定標 (解放軍總醫院神經外科)
姜洪池 (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外科)

名譽總編輯, 總編輯, 副總編輯  無一是北大醫院(北大醫院即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的. 這就避免了是北大醫院操縱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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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09: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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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溝通,還是相反?
方可成 更新於2009年11月5日

(《中華外科雜誌》官方網站——中國外科醫生的網上家園)

央視《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觀察之一

(《中華外科雜誌》官方網站——中國外科醫生的網上家園)

一個很好的選題,被央視做成了經典的失敗案例。一個本可以深入探討的話題,被《經濟半小時》做成了批判的大字報。

說它是經典的失敗案例,是因為任何一個有一定媒介素養的人都能看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這期節目的內容有多麼不平衡。半小時的節目里,出鏡最多的是死者丈夫王建國,其次是他的訴訟代理人卓小勤,所有的證據都來自原告,而來自被告——北大第一醫院和醫生的聲音竟然一句都沒有。

央視在節目中給出的解釋是「我們的記者多次要求採訪北大第一醫院,都被拒絕了。」這顯然沒有說服力。首先,醫院拒絕採訪,那麼是否可以直接聯繫涉案的醫生?其次,就算醫生也拒絕,那麼能否去找他們的代理律師?既然這是一樁即將二審的案件,控方代理人接受了採訪,辯方代理人應該不會拒絕。就算他也拒絕,那麼可不可以去查查卷宗,看看辯方都提出了哪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所有這些努力都指向一個目標——還原事實。如果覺得還原事實有困難,那起碼應該呈現出兩方的聲音(何況,更專業的報道應該再呈現中立的第三方的聲音)。但很可惜,央視的這期節目呈現的聲音如此單一,完全可以成為新聞教學中的一個案例供學生分析了。

比信息源的失衡更可怕的,是大字報式的語言。

《經濟半小時》每期結束時會有一段「半小時觀察」,那麼我們可以認為這段話屬於評論,而這段話之前的內容應該屬於新聞報道,使用的應該是新聞語言。但很可惜,節目主體中所使用的語言與「半小時觀察」無異,並不是客觀呈現事實,而是直接下「非法行醫」的判斷。這也導致我們在聽「半小時觀察」時,聽不出什麼特別的——無非是再次表達「痛心疾首」、「大聲疾呼」罷了。

實際上,此案爭議的焦點之一:醫學研究生在教學醫院的執業問題是一個可以好好討論的話題。這個現象背後牽涉到醫學研究生的培養機制、行醫資格的認定等許多複雜的問題,豈是簡簡單單的「非法行醫」四字所能輕易帶過?

央視的這期節目放棄了對這個嚴肅問題的深入探討,而是以簡單粗暴的方式發表一篇批判北大醫院的大字報。其後果從網路上的新聞跟帖已經可以看出:一半人在罵醫生沒醫德,另一半人在罵記者沒有職業道德,「妓者」這樣一個任何新聞從業者都很不願意看到的詞再次在網路上大行其道。用「兩敗俱傷」來形容並不為過——那些不信任醫生的人更加仇視醫生,醫患關係更加緊張;那些討厭記者的人則更加堅定「防火防盜防記者」的信念——更不用提醫生和記者之間的直接對立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溝通之門被關得更緊了,解決問題的希望又少了一些。

今天,新華社記者、《城記》作者王軍來北大新聞學院講課。他的一段話正好可以為本文作結:

「使我們這個社會成為一個可溝通的社會,應該是記者的職業歸宿。那麼,我們應該怎樣來完成這個使命?我想,最關鍵的是不放棄對事實的追求,並以此作為工作的目的。我們不能強加事實任何的東西,因為事實本身就在說話,不用你去打扮它。這樣做的結果,當然就是增進社會的溝通,而有了溝通,才會形成共識,也才會有真正的建設。」

(《中華外科雜誌》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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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10:01 | 只看該作者
10# magicthinkpad


這篇評論. 說是聲討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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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11-11 10:07 | 只看該作者
10# magicthinkpad
這篇評論. 說是聲討不為過吧?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10:01

當然不為過。對具體的事件不太了解,不過上面寫的內容並沒有不妥。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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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11:3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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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央視和眾媒體「露了大怯」     ——轉自今評媒的博客

此新聞一出,博主就有些疑問。這「非法行醫」的帽子扣得有些太大了。也許作為央視和「經濟半小時」決沒想到這個事情會被炒作得這麼嚴重。經濟頻道有點「上得去,下不來」了。再加上一慣的「無冕之王不服輸精神」,還發表了什麼「六點質問」。是呀,堂堂央視怎麼會錯呢。

    從事後的報道可以知道,實際上央視是被病人家屬「給玩了」。對於「為什麼要恰好在二審開庭前播出,從而影響司法公正」,央視居然理直氣壯的說「我們不知道馬上要二審這件事」。那麼試問:這樣深入的調查難道會漏掉這麼關鍵的事情嗎?難道央視採訪的病人家屬也不知道嗎?!

    第二天的報紙庭審報道爆出了問題的關鍵--死者是澳大利亞籍(說白了北大醫院不幸治死了本院的外籍員工),這還(huan)了得!家屬在一審院方承認有失誤並賠償的情況下對金額不滿意,所以才形成了這個擴大化的「醫療糾紛」(博主不得不佩服那位「光華教授」的神通,居然能直導央視,不知如果死者為民工家庭此事又當如何?)。換句話說:堂堂央視被捲入了一場「討價還價的民間鬧劇」中。央視在報道之初的建立在「揭露公立醫院普遍存在不具醫師資格的非法行醫」的正義立場從根本上沒有了基礎。

    再加上之前對「非法行醫」與醫學界「實習醫生制度」的根本無知被衛生部點破,事已至此,實際上央視和眾起鬨媒體的重大錯誤已經顯而易見。可還有些報道本著「雞蛋裡挑骨頭」的偉大精神,對所謂醫師資格考試發證周期評頭論足,可見其理屈辭窮到何種地步。

    更讓媒體沒有想到的是:本想小炒未果的這一事件,卻被衛生部「引起了足夠的重視」。歸根結底,這一事件涉及到重大醫患關係,如果不得到「平反」,將會對長期形成的醫療制度和接下來的改革都帶來不良的影響,所以衛生部這次一點沒給媒體們面子。以下是最新的記者會記錄,是非曲直,大家一讀便知。接下來就期待央視和媒體們接招啦。希望見到媒體的真誠道歉也能和報道之初時的版面一樣影響巨大。

    財經雜誌記者:

  毛主任您好,對於之前北大醫院的事件,聽說衛生部門已經參與了調查,能不能請您介紹一下目前的進展,與此相關的醫師改革和住院醫師改革進行到哪步了?謝謝。

  毛群安:關於最近媒體報道的醫療糾紛,在座的媒體都非常關注。有關事件調查處理的情況,衛生部及時地給媒體做了通報。既然提到這個問題,我想補充兩點:

  一是對這一事件媒體和公眾非常關注,作為醫務界也非常關注。而且醫務界的理解和公眾的關注點有不大相同的地方,所以我想做一下介紹。大家都知道,醫學生是我們未來的醫務工作者,在後期的學習階段是需要進入到臨床實習這個環節。國家對於這個環節上的管理,衛生部和教育部都有明確的規定,我可以在這兒給大家提供一個法律法規規定的具體內容,如:衛生部和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其中就規定了「醫學生在臨床帶教教師的監督指導下,可以接觸觀察患者、詢問患者病史、檢查患者體征、查閱患者有關資料、參與分析討論患者病情,書寫病歷及住院患者病程記錄,填寫各類的檢查和處置單、醫囑和處方,對患者實施有關的診療操作、參加有關的手術」;包括對「試用期的醫學畢業生在指導醫師的監督、指導下可以為患者提供相應的臨床診療服務」 等等這些規定都明確要求了,醫學生參與到臨床實踐環節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要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範來進行操作。

  不光醫學生,包括年輕的醫務人員在從業過程中都有學習提高的過程,這對醫生的成長非常重要,我記得我們的老大夫,像吳孟超先生講過一句話,他說 「我所有的科研首先要感謝病人」。作為每一個學醫的人以至於成為醫學大家的人,離不開病人的理解和支持,因為醫學有一個漫長的學習過程,所以醫務人員對這件事情非常關注,如果說公眾對於我們在醫療實踐過程中,這個學習的過程如果不能理解和支持的,這不僅影響到每個個體的醫學生的成長和發展,同時對整個醫療行業的醫療質量的提升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另外一個角度,從公眾的角度來說,我想作為每一個人,如果說他身患疾病,他希望得到年長資深醫生的治療,這個心情我們是完全理解的。鑒於此,我們也要求醫學生在參加臨床醫學試驗的過程中,各級各類的機構和醫學院校要加強對醫學生的管理和教育,首先我們要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因為我們這個醫療過程既要解決好醫學生的學習成長,更重要的是要保障醫療的安全。

  這件事使我想到我自己在醫學生實習階段的一些感受。我認為一個醫學生完全可以在醫療實踐過程中幫助帶教老師,做好給病人的病情介紹,給病人普及一些健康教育的知識,我回想我那時候做畢業生的時候,跟患者關係非常好,患者也特別願意向我們諮詢相關的醫學知識,我們對病人進行醫學檢查的時候,會跟他們說「我是一個學生,我隨著老師做一些檢查可能會給您帶來不方便,希望您能理解」。我覺得通過我們真心實意地給患者提供一些諮詢,請求他對於我們的學生給予理解,這件事情是能夠處理好的。在這裡提醒公眾,為了我們每一個未來醫生的成長,大家還是應該理解、關心、支持這些醫學生的臨床帶教工作。

  關於這個報道,反思起來我認為也有值得檢討的地方。我作為衛生部的新聞發言人,我們一直致力於跟各位媒體加強溝通。首先我們歡迎媒體的監督,媒體的監督、輿論的監督對於改進衛生行業的工作、提高醫療質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期待著媒體的報道是客觀公正的。長期以來,我們和中央電視台保持著良好的溝通和合作,中央電視台在做好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宣傳方面給予了我們非常大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對這件事情的報道,我作為新聞發言人認為很遺憾,在雙方的溝通方面,應該說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有的同志可能知道,我現在是衛生部的新聞發言人,但是我的另一身份是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的主任,衛生部之所以成立這個中心,就是希望我們能夠在媒體的宣傳報道方面給大家提供更多的支持幫助,大家一起共同做好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從而推動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我希望大家在以後重點選題策劃方面可以和我們進行溝通,避免出現這樣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有趣的是: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目前眾媒體的報道都忽略了發言人在會議最後未問自答,意尤未盡說的一段話:

    毛群安:時間關係,在結束之前我補充兩句,今天給大家提供的兩個材料是關於醫師隊伍建設和醫師管理的問題,這些材料也是針對最近報道了北大醫院的醫療糾紛,很多記者找我們了解醫師管理的問題。我想強調一條,作為衛生行政部門,加強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管理,是我們自始至終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不希望發生任何的醫療糾紛甚至是醫療事故,但是由於醫療這個實踐,每天為成千上萬的人服務,又難免發生醫療糾紛,對於每一起醫療糾紛,包括像最近媒體報道的搶救沒能成功的事件,作為我們來說,我們對患者的家屬表示同情,對醫療糾紛發生之後,我們希望醫患雙方依法依規來處理,這也是維護正常醫療環境,也是通過一些經驗教訓來提升醫療質量的很重要的途徑。但是因為今天在座的都是媒體,所以我還想再強調,對於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報道,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要遵從客觀公正的態度,對於一些吃不準的,法律法規或者是醫療技術問題,一是可以向我們諮詢尋求幫助,二是我們也可以推薦一些專家供大家了解、諮詢、採訪。我不希望出現由於我們對一起醫療糾紛,甚至一起醫療事故不恰當的報道而引發整個社會、公眾對醫療安全的擔憂,或者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

  特別是目前,在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刻,在我們正在深入研究公立醫院改革的敏感時期,我們希望我們的新聞報道能夠有助於我們的醫改,給公眾提供更多科學、正確的信息。我們不反對輿論的監督,在過去的工作中我也多次強調輿論的監督對於改進我們行業的做法、對於提高我們的醫療質量發揮了非常多的作用。我們願意跟各位媒體、各位記者加強溝通交流,我們共同合作,把應該向公眾傳遞的重要信息傳遞給公眾。

  比如說國家對於醫師管理,對於執業醫師是怎麼樣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的行政部門是怎麼樣要求的,而且作為醫療機構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作為從事醫療服務的個體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把這種情況給公眾講清楚,這樣也便於公眾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但是我也要提醒,如果是片面、不正確的報道,這個對整個行業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隨著這個事件的發生,我再次認為我的工作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我還想再強調一點,對於重大的選題,涉及到醫療法律法規,涉及到一些複雜的醫療技術報道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慎重。這個也是為了大家的報道的正確性。作為衛生行政部門,作為醫療機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來依法處置,我們要吸取經驗教訓,但是作為媒體,如果正確地報道這一重大的涉及到醫療法律法規的問題,涉及到重大醫療技術的問題,我也希望大家能夠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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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11:40 | 只看該作者
世界上每個醫生都從「非法行醫」而來

    醫學的教育要求醫學生必須先行「非法行醫」這個必經階段,然後才有可能獲得合法行醫的資格。行醫有法可依在中國還是非常近的事情,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且不說其不科學,就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論行醫資格也是近10年內的事情。之前的所有醫生,包括大家熟悉和不熟悉的所有專家學者都是非法行醫的專家。在世界範圍內也沒有先授予行醫資格再行醫的事情。至於醫學生需要上級醫師指導下行醫也不是說醫學生的每個想法都必須請示上級醫師。大家各自有自己的許可權。醫療文書的規範化,現在僅僅在完善階段,以理想化的標準來衡量,缺陷之多,可以保證,任何一家國內三甲醫院都不可能沒有把柄,如果有關部門把這些事件當作一個改善的契機,那倒是功德一件。借醫改之東風,順便把醫療文書中的種種不合理一併清理一下。聽說那個廣為詬病的「舉證倒置」被取消了,不知道是真還是假。


    如果法律把醫生培養成律師,不知是患者的福氣還是災難。每天不勝其煩的醫療告知文書,除了躲避法律糾紛,不知道有沒有真實的意義。目前幾乎所有的醫療活動都要簽知情同意,風險告知等等,大家曾幾何時提議在患者入院告知中就一次性提醒患者:「到醫院看病是一件高風險的活動,限於目前科學發展的水平以及人類先天素質的限制,醫生不是神仙,發生紕漏是一種概率事件,所有醫療活動都有搞錯的可能,所有醫療用品和醫療方法都可能導致患者死亡,患者必須了解這一事實,並做出決定是否同意進入本醫院接受醫療處置,如果患者同意進入本醫院接受診治,表明患者已了解自己應當承擔的風險,並自願承擔所有後果。」


    至於執業醫師資格的事情,最近衛生部的執業醫師資格查詢網站怎麼也進不去,估計是害怕無良媒體把專家學者的名字輸入其中驗明正身而引發更多矛盾。如果大家樂意,把自己的名字輸入其中,越是老前輩,老專家出現的可能性越小,至於部隊等特殊部門的醫院,根本就沒在衛生部的網站註冊,如果記者拿這事來小題大做,就會有「著名醫學專家學者非法行醫50年無人制止」這樣的駭人聽聞的新聞報道出現了。


    衛生部門已經很頭大了,媒體們就體諒一下他們,給他們時間忙點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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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1 11:44 | 只看該作者
CCTV公器私用,怎麼墮落到如此?

    早不再認為CCTV頂著的那個「中央」二字還有什麼「光環」、不再認為他們還有什麼職業水準,更不認為他們一些人還有多少職業道德,已極少看CCTV了,更多的是選擇性的瀏覽一些嚴肅的網路媒體、看專業刊物。
一場精彩的國慶大閱兵,CCTV的拍攝播放為全國網民千夫所指,毫無專業。


    CCTV新聞評論部的春節聯歡節目,充滿了自大、偏見、黃段子,毫無忌諱。


    放焰火,CCTV想怎麼放就怎麼放,為所欲為,目無法紀,不過沒想到把自己的大褲衩給燒了。


    不看CCTV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CCTV有人說:「說實話,我一邊說,一邊在滴血,我,何曾為這些垃圾辯白過,我明知道你是垃圾,我還要為你塗脂抹粉,我好歹也是經過心靈的痛苦反思的,豈能容他們在不懂的情況下出言輕謾。等我一陣激動,快語無倫次之時,我覺得他們終於懂得,我們是給高中文化以下的人看著玩的。」


    我更討厭記者採訪。CCTV有人說:「說實話,我一邊說,一邊在滴血,我,何曾為這些垃圾辯白過,我明知道你是垃圾,我還要為你塗脂抹粉,我好歹也是經過心靈的痛苦反思的,豈能容他們在不懂的情況下出言輕謾。」 我自認不是垃圾,因此討厭記者採訪,正如民間的俗語:防火防盜防記者。世界記者有守則,採訪要公開、尊重被採訪者,但是他們卻喜好「針孔」「釣魚」採訪的賊技,缺德之極。 「釣魚」執法很卑鄙,「針孔」「釣魚」採訪更卑鄙。

    有一個小小的二級中醫院,改頭換面頻上CCTV,「健康嚮導」欄目播《征服前列腺炎》,「走進科學」欄目播《我的右腿》講述脈管炎,「百科探秘」欄目播《告別木偶人》,連著三個,這其中的貓膩明眼人都清楚,變相的非法醫療廣告。


    國家明令禁止性病廣告,CCTV改成「健康嚮導」,還「成為中國第一位走進CCTV的男科病專家」,赤裸裸的「健康誤導」,誰封的這國家級「男科病專家」?「征服前列腺炎」,科學家不敢說,CCTV敢說;那家醫院自己不說,用CCTV說。


    國家禁止以個案、以病人為嗷頭打醫療廣告,CCTV改成「走進科學」,盜用科學光環正是很多非法醫療廣告的手法。


   「告別木偶人」,全世界誰都治不好的「強直性脊柱炎」CCTV吹噓 「在兩個月的保守治療中被徹底治癒」,下屆諾貝爾醫學獎非那家中醫院和CCTV莫屬。拿根空心針往背部肌肉中亂扎,瞎編的「理論」說是什麼「松解」,可「強直性脊柱炎」是脊柱關節疾病,你往肌肉里「松解」個什麼東西?拿根羊腸線浸泡點不知是什麼東西,說是「酶解」,這更滑稽。中醫里沒有這些東西,冒用中醫之名是醫騙的老套;西醫沒有這東西,這些東西全屬於未經國家批准的非法試驗、非法行醫!當然,CCTV製作的動畫很精彩,只不過,有網友的話說,「這些動畫讓我想到了地方電視台經常播放的騙人藥品廣告」。

    有人在網路上揭露:前段時間對「神醫」李培剛的吹捧,好象經濟頻道播過。在三鹿奶粉浮出海面前不久,經濟頻道也出過一期節目對三鹿奶粉進行了專題報道,著重報道了三鹿奶粉的質量是如何如何過關。奶粉事件一出,在央視的相關網頁中馬上就找不到那一期專訪了。

    從CCTV網站下載的介紹:CCTV《經濟半小時》欄目:以嚴謹的態度、新聞的眼光、經濟的視角、權威的評論,深度報道經濟事件、透徹分析經濟現象、準確把握經濟脈博。


    這樣一個《經濟半小時》欄目介紹,看不出與醫療糾紛、非法行醫有任何關係,但是他就是能搞出來一個《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CCTV管這事的頻道、欄目不播,而《經濟半小時》狗拿耗子,說他沒貓膩,沒人相信。


    記者說,安排在法院二審開庭前兩天播,說那只是「巧合」,「干涉司法無稽之談」。可如果不是「干涉司法」,誰會相信?


    其實,CCTV記者自己已經不打自招了。


    記者自己介紹說,這個所謂的「報道」說的是幾年前的事、還已經「採訪」了好些時候了,因此我可以認為它早已沒有新聞報道的「及時性」,可她卻非說是「報道」。而且已經採訪了好久,中間還因為其他事忙不過來而暫停了一些時候。但她又說:「如果時間拖得長,就有可能因為人為因素導致這個報道『難產』,所以採訪后不久這則新聞就播發了」。把天下人當傻瓜的自相矛盾的天下滑稽。你這個趕時間播放,哪來的什麼「趕時間」喲,分明是算好了時間,在狗拿耗子欄目播放這個「報道」!


    而且這位CCTV記者還自白道:是從「一位律師」了解到這個案子。這個坦白也就是說,這個《經濟半小時》狗拿耗子的所謂「報道」,一出律師、記者聯手的、干涉司法審判的大戲!


    當然,CCTV知道,用CCTV自己的話說,這是給「給高中文化以下的人看著玩的」,就沒打算讓我們相信。這些貓膩,明眼人都知道,搞臭醫院,看你給不給五百萬、看你給不給立碑!「慘死」、「離奇死亡」、「蹊蹺」、「屢傷人命」,人神共憤大大的輿論了,影響了,民粹了,我堂堂「中央」電視台都公開說了,三個學生非法行醫、非法行醫搞死的、不是病死的是壓死的、看你法院判不判!當然,CCTV眼中的 「高中文化以下的人」會相信。

    這「三個學生」都具有「醫師資格」,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道,具有「醫師資格」的就不是非法行醫,CCTV卻偷換概念說「沒有註冊」就是非法行醫。


    衛生部衛政法發〔2007〕185號說了,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並具備申請執業醫師註冊條件的醫師,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於非法行醫。CCTV乾脆就不提這事。


    死者本人也是全國頂尖的專家,醫院絕對會重視無比,別說「學生」沒有資格獨自做手術,搶救病人,就是一般的副教授也只能 「打打下手」。這個天下人都知道的道理,CCTV不說。「學生」原本在醫院也只是「打下手」、他們即使沒有「醫師資格」也可以「打下手」、他們通過「打下手」進行臨床實踐和學習、他們可以在上級醫生的指導下開藥甚至進行操作進行手術,這些簡單的道理、是人就都會知道的道理,CCTV不說。


    十幾個全國頂尖的專家教授親自進行搶救,醫院院長親自參加搶救,外院的專家也趕來參加搶救,CCTV不說,他只說「三個學生」進行搶救。三個學生是早已取得「醫師資格」、很快就要進入專家隊伍行列、已經能夠獨立行醫的博士生醫生,CCTV不說,他只說 「三個學生進行搶救」。


    CCTV不掐頭去尾、隱瞞真相、斷章取義、誇大其詞、偷換概念、謊言成篇,就不是CCTV!

    別以為這「報道」希奇、這些節目希奇,CCTV記者柯敏自己也感嘆過:他「當年終於搞清楚高收視率節目的奧秘時,不也仰天長嘆:逼良為娼」!


    好一個 「逼良為娼」的自白!


    收視率,不過是金錢的文明說法。如此種種,頂著「中央」的金字招牌的CCTV,為了錢,不惜盜用科學、大打非法醫療廣告。律師、記者聯手,把CCTV當成干預司法的工具,公器私用,卑鄙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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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1 11:5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1-11 11:58 編輯

18# 華盛頓人


CCTV 這個台怎麼下? 慘了.國內網站也有意思. 開始是一面倒罵北大醫院. 現在又變成一面倒罵CCTV了.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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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11-11 12:17 | 只看該作者
天作孽 猶可活, 自作孽. 不可活. CCTV 平時太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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