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思考的問題, 就是我們的作為, 哪些是出於神的哪些是出於人的.分清兩者, 對於我們自己及福音的傳播, 都有好處.
如果我們說, 我們只要做, 成與不成, 要看神. 這話聽起來有理, 但其實還是繞過了"活出神" 這個主題. 因為"做"就必有出於人的和出於神的不同. 如果出於人, 還只管做, 成與不成, 留給神; 這種取向有點像做題的時候, 只管選ABCD, 選得對選不對, 全看神了. 神當然按人所行的給他, 對了就對, 錯了就錯. 問題是, 這是神要我們傳福音的意思嗎?
反之,如果是出於神的, 則裡面必然有神的光照, 明了什麼時機, 什麼環境, 而依神的光活出神來. 這樣, 就不是我們的人在活動, 而是神在活動. 而神的活動, 讓人一看, 就有感動. 這樣, 真的是把把福音傳了出來. 若不這樣, 傳講的內容即使是聖經, 在人聽來, 也不過是一堆聲音, 或者一串道理, 跟別的聲音別的道理別的宗教落到同一個範圍里, 讓人感覺不到神的榮美, 反而鞏固了他們已有的觀念. 這是神要我們傳福音的意思嗎?
基督徒把自己從其他的信仰中區分出來, 最重要的標誌, 就是"我們有神". 我們有一個什麼樣的神呢? 是一個嚇唬人的神嗎?是一個喋喋不休的神嗎?是一個不明契機的神嗎? 是一個只會講故事的神嗎? 是一個只會講道理的神嗎? 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 神的標記, 不是上面的任何一種, 而是生命. 是一個讓人感覺到愛, 感覺到舒暢, 感覺到祥和,感覺到輕鬆的神. 如果我們給人帶來這樣的感受, 我們是活出神了. 反之, 如果我們讓人感當不舒服, 感覺到壓抑, 感覺到忿恨, 感覺到枯燥, 那麼,我們在傳的就不是生命, 儘管我們可能背誦聖經, 我們傳的乃是沒有生命的文字和聲音.
提出這個問題, 是想到自己常常分不清神的與自己的, 以至於常常把出於自己的當成出於神的. 這樣, 不擔阻擋了神在地上的工作, 也阻擋了自己對神的認識. 於神, 於人, 乃至於已, 都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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