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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 從奧巴馬」同酬法案」看三權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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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hpc 發表於 2009-1-31 04: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總統奧巴馬1月29日在白宮簽署了勞工平權法《莉莉列得貝塔同工同酬法案》(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並擁抱莉莉列得。(路透社)

李永: 從麗貝塔歧視案看美國三權鬥法 (1/24/08)

麗貝塔(Lily Ledbetter)告其僱主Goodyear性別歧視同工不同酬。此案一波三折打到最高法院,后又衝出國會,走向白宮。

麗貝塔指控在過去18年裡,她一直拿著比同級男同事低很多的工資。

問題是平等就業委員會EEOC只受理過去180或300天發生的事情(有效期根據各州不同),也就是說過期的事件不考慮。在法庭上,陪審團裁定補嘗麗貝塔工資損失$22,3776,外加巨額罰款,總計3百萬美元。

僱主不服,認為補償只應該包括過去180/300天內的損失,不應該上朔18年,因為那已經過期了。第十一巡迴法院推翻陪審團的裁決,因此麗貝塔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高院九個大法官分為開明保守兩派,界限分明。以小布希最後提拔上來的大法官Alido為首的保守派維護僱主的利益,他們認為有效期應該嚴格把守,否則對公司不公平。以女法官Ginsburg為首的開明派認為,麗貝塔每拿一天低工資,歧視就連續一天,按照連續侵權原理,18年如一日,老帳新帳一起算。最後保守派以5:4得勝,向僱主傾斜。

你以為這事完了?沒有。以柯林頓和肯尼迪為首的重量級參議員,提出了一個麗貝塔同工同酬議案。他們認為,高院的判決對受害者提出了過於苛刻的有效期限制,不符合國會制定的歧視補償法規。國會在2007年7月底通過這一議案,推翻了最高法院的判決,現已遞上白宮,等候總統簽字。

有消息說,小布希準備否決這項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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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氣吞聲打工族,昏天黑地幾時休。在他人屋檐下,知道你的權力嗎?如果老闆整你,出路是:信上帝,見心理醫生,換工作,回國?還有一條路:上法庭。本人雖然不是律師,卻為個人權力奮鬥幾年,上過聯邦法庭,州立法庭,和工傷賠償法庭,走過許多律師沒有走過的路,並願意分享寶貴經驗,一切免費。
李永 (Yong Li)  email: yli01776@yahoo.com
個人信息:李永告雷神 http://www.livraytheo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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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b01 發表於 2012-7-4 10:34 | 只看該作者
李永、岳東曉,聯手維權誰能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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