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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匪大戰之經典評述-不可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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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倘若運氣沒有了,傢伙再大也沒用 (代結束語)



  霰彈槍中一般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是12號五連發,多見於銀行保衛手裡,這種由齊齊哈爾雄鷹警用器材公司生產的97式18.4mm霰彈槍性能穩定,故障率低,最關鍵的這個傢伙黑森森的槍口要遠比81,79之類來得威風,一槍下去萬朵桃花開,硬橡皮的痛塊彈打下去,再厚的臉皮也能打成麻子,如果換用箭彈,歹徒得被打穿,因此這個傢伙非常適合嚇唬壞蛋。美國警方統計表明:槍支的心理威懾力,與槍支的口徑成正比。按照他們的統計,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彈槍,基本上沒有什麼人敢於對抗指向自己的12號槍管。這點也算是深刻貫徹了我國銀行保衛工作中威懾大於殺傷的傳統——當年用的是764廠狼牙棒,也是極其威風的一代名器。

  再說霰彈槍這種傢伙,一戰時就被老美帶上了戰場,當時就叫「戰壕清掃槍」,與衝鋒槍的原始用途有類似的地方,槍手的發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機不放,反覆快速拉動護木,以形成類似連發的效果。德國人對此武器相當畏懼,下令抓住美軍霰彈槍手以後就地槍斃,到了後來越戰,美國人開始發現這個傢伙非常適合叢林作戰:叢林里視線不遠,敵人出現突然,用霰彈槍幾乎不用瞄準,抬手就轟。實在是城市作戰和警務用槍的首選。

  而在中國,霰彈槍多年以來一直是頂著土銃和五連發的名義出現的,而且屢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對抗中以匪用槍支的形式出現,而且由於設計的原因,每次都能讓警察或多或少地受傷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處黑槍時,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銃轟到了背,前前後後取出了200多個彈片,還算運氣好保住性命,有時候歹人槍法好或者槍支威力大,警察還會把命丟掉,上個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時遭歹徒用自製霰彈槍打中腹部,因失血過多不治犧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彈槍打擊歹徒的案例卻很少能聽到,根據兄弟的估計,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彈槍一般多用於保衛而很少用於抓捕或攻堅,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懾力太大了,歹人看見它一般不敢往槍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無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於這種心理,時間一久我們的保衛人員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瀋陽發生的118大劫案中,經警使用的就是97霰彈槍,可惜被歹人的炸藥和鳥銃打了個措手不及人仰馬翻,再大的口徑也沒能排上用場,這不僅讓人聯想起古羅馬一句淫蕩的諺語:倘若運氣沒有了,傢伙再大也沒用。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隨著青海化隆地下造槍業的再次繁榮,我在南都放毒的日子走到了盡頭。想當年武漢發生段國誠連環變態案,女生都不敢穿紅裙子,我還是個戰戰兢兢地小娃娃哩,誰能想到數年以後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嘮叨起江湖上這些殺人放火的段子……
不該發生的故事

  時隔多年,我都記不起來《便衣警察》里的周志明最後是個什麼結果了,但是主題曲里那句歌詞卻一直指引著日後國內公安題材電視劇的發展:有奉獻有犧牲,「金色盾牌,熱血鑄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總部都會舉行儀式紀念殉職警員,在內地,這個過程一般都在各地不定期分頭舉行,主要原因是內地治安形式複雜,案件牽範圍涉太廣:不久前武漢一名巡警在河南探親時遇害,兇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發生類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就是極限了。

  另一方面,由於條件不同,內地的警察要面臨各種其他同行難以想象的複雜條件並隨時做好犧牲的準備。2002年6月,武漢曾經發生過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會頭目,收網時遭遇歹人頑抗,於是展開了一場混戰。戰鬥結束后,沖在最前面的市局行動技術處的警察小李身中數槍倒在血泊中。

  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就在於歹徒並沒有使用槍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槍支誤傷的——嚴格來說,這算是一次意外里的事故。根據我國警方實戰中的慣例,在執行普通任務時(歹徒不涉槍),一般不會將手槍完全上膛待發,因為在協同動作時,一支上膛的槍跟在屁股後面肯定會引起前邊人的高度緊張(特別熟悉到完全可以託付生死的搭檔除外)。緊張的場合下,一個沒多少經驗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檔交出彈夾以免緊張導致的事故——從這個角度看,小李的犧牲是十分遺憾的。

  而1995年發生在蘭州的「12-18」槍案就更為慘烈。事發當晚兩個歹人到甘肅省軍區警衛連偷了兩條五六衝鋒槍,兩把五四手槍和相應子彈(還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發59手槍彈,不知道為什麼),搶了輛計程車倉皇逃竄。半路上遇見了和朋友過生日的市刑偵大隊副隊長劉曉東。劉曉東看情況可疑上前盤查,哪裡想到歹徒窮凶極惡,一看上來人了掂起56沖就是一陣掃射,劉曉東躲閃不及當胸中了11槍,一起跟著的一個11歲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這個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強大,正面遭遇起來警方肯定要吃虧。但是劉曉東的犧牲也和完全沒有防備有一定關係:勤務狀態下(劉當時是下班時間),警察在盤查可疑人員時一定要保證搭檔之間相互掩護,決不能有絲毫的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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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彈奪門而出

  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里有這麼一段:Mathilda遭受滅門之厄的時候,小女孩躲進了鄰居萊昂家裡,多疑的警察前來搜查敲門趴在貓眼上往裡看,屋裡的萊昂沒有出聲,只是摸出了一枝槍悄悄頂住了門上的貓眼,只待警察準備破門時給他一槍。

  不過影片里那顆子彈最終沒有射出——對此不知是否該感嘆這個警察好運氣,按照當時的情況來看,飛入他腦瓜的除了那顆大口徑的手槍彈之外,沒準還有個凈重500克以上的銅製貓眼和不計其數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顆倒霉的腦瓜一定會比一個摔壞的西瓜更難看。

  這個警察的幸運或許讓部分心裡陰暗的觀眾沒能得到滿足,所以我號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這個日本黑幫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龍過江召集了一批美國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尋仇時趴在貓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槍頂著門鏡打漏了腦殼,完成了呂克-貝松中那顆未射齣子彈的遺憾。

  這兩個段子也給了我們一個教訓——如果都到了動刀動槍的地步,不管是有人來敲門還是自己去敲別人的門,都不要趴在門上瞅了。兇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黃昌兵,一定見警察敲門就隔著門開了三槍打傷兩名警察從容逃脫;如果你是警察的話,就要費事些:警察不能隔著門先用子彈把屋子清掃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潛入,比如在門縫裡塞一個探頭什麼的,看看屋子裡情況再作打算,做好破門而入的準備——這裡也不妨披露一個警察破門的戰術動作:通常是一個小組中的前兩人負責,國內警察破門很少看到用霰彈槍打獨頭彈或者專業破門器(就是金屬制的大鎚,類似古代攻打城門的大樹樁),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著靴子用腳揣了:一個人猛力踹門鎖把門踹開,身旁接應的兄弟一看見門開了立刻把踹門的夥計一把拉到旁邊避開可能射出來的子彈(這個時候破門手身體是出於不平衡狀態的),然後後面的兄弟才跟上進屋清掃。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並非所有警察都是這樣嚴格訓練的,80年代美國中西部發生過這樣一起破門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時回家。他找錯了門,用鑰匙打不開門。於是用腳端。那家的女主人被驚醒了,躲在卧室里鎖上了門。巡警醉得昏頭昏腦,抽出勤務用槍,一槍射穿了卧室門。子彈從女主人背後進去,前胸穿出,將她射穿。她雖然倖免於死,但花了3萬美元醫藥費。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這也給了我們一個教訓:當你去喝酒時,把槍留在家裡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槍鎖在車裡,可能會被人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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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歹徒越來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經刊登過一篇講述抗美援朝期間我軍狙擊戰術的兒童故事《冷槍戰》,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歡。現在想來,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聽說到狙擊戰術。根據後來公布的資料顯示,當年在朝鮮志願軍的冷槍戰確實讓美軍吃足了苦頭——特別是我軍的狙擊之王張桃芳(這裡爆個料,張老除了槍打得好,還會開飛機,在那個汽車司機都很少的年代實在是難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後後用冷槍打死了200多個敵人——而且用的是蘇聯44式步騎槍——你要是見過國產53步騎槍就知道,這種東西是給騎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攜性,(國造53是仿蘇44式的)就不是用來精確射擊的——這裡插句嘴,其實張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還用過美軍的M1,這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我軍很早就喜歡從敵人手裡奪取武器,只要能打擊敵人,不管你是黑貓還是白貓。

  而另一個我軍狙擊手的故事則更為傳奇,對越還擊戰時,14軍的「老山第一殺手「向小平31發子彈打死了30個敵人,剩下一個被子彈削掉了半邊腦殼成了植物人——這裡除了要檢討一下國造79狙殺傷力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個越軍的皮實身體。他不禁讓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終結者》裡邊的那個液態反角機器人,那簡直是個打不爛的牛皮糖。

  需要聲明的是,這樣的例子也是極少的,趕上一個,與其說是那個越軍運氣好,倒不如說是向小平運氣差。縱觀國內歷次處突使用79狙(後來還出了改進型85狙,未必強到哪裡去)的戰例,多是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打腦袋的,結果要不就是沒打著罪犯(這裡發個牢騷,79狙是仿蘇SVD,由於成本原因,沒有像蘇聯一樣特製專用精確射擊的子彈,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機槍彈湊合著,精度缺陷問題在戰場上能湊合,處置突發事件就有點力不從心)最後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幹脆就是一槍爆頭,很少出現打上一槍讓歹徒瞬間失能卻不傷性命的情況。這樣看來,2004年10月發生在佛山順德的人質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應該大感慶幸——新聞報道顯示,武警同志在雙方僵持不下時,最初是考慮上狙擊步槍的(兄弟估計八成還是85狙),後來研究發現,30米的距離用狙擊由於瞄準鏡通光量小,視野小,晚上用,遠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動目標,還不如用普通機械瞄具反應快,最終決定換了81。神槍手一槍下去,子彈剛剛穩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還沒來得及翻滾又擦著頸椎飛出去了。大家都以為他必死無疑的時候,兩天之後被子彈穿喉而過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醫院裡坐起來喝水了。

  我以為,這個事情應該不是狙擊手手下留情地結果——瞄準后脖子打的,明顯是沖著頸椎去的,目標就是破壞歹徒的中樞神經讓其瞬間失能不能傷害人質。但是81打歪了,歹人撿回一條性命,這裡不是說81性能不行,想當年空降兵某部里一個馬上要轉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麼回事,實彈射擊時用81把指導員給打了,子彈穿頭而過,受害人連聲音都沒來得及出就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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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白頭翁 於 2007-10-23 09: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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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38 | 只看該作者
贖金啊贖金(上)

  1960年初,北京曾經出過一起冒充總理簽名詐騙銀行20萬的案件,當時是舉國震驚。我看這個案例的時候還不足十歲,當時第一個感覺就是:「20萬,好多啊(53年換的新人民幣,要是53年以前20萬倒不怎麼樣)!」這個感覺一直持續到後來通貨膨脹到無以復加的95年都絲毫沒有改變——需要慚愧地補充一點,小可生就一雙笊籬手,銀錢從指縫間嘩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沒突破過兩萬。一直到今天,20萬對我來說仍然是個天文數字,只不過不會像小時侯那樣大驚小怪了,因為現代的貪官都是論千萬的,你要是只搞個幾十萬都不好意思和人站一個審判席上。而在眾多的大案中,最讓我們大開眼界的無疑是1996年張子強綁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澤矩兄,當時開出的價碼居然是:二十億。

  在張子強之前的省港旗兵曾以強大的火力嫻熟的戰術,攪得香港人心惶惶。相比之下,張顯得不那麼威風,但他無疑是個成功的綁匪——因為他不但拿到了錢,還一直掙扎到了世紀末。對於一個亡命之徒來說,遺臭萬年是多麼有意義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是世紀賊王還是省港旗兵,任何一個前途慘淡誤入歧途的匪最初都要面臨填飽肚子和武裝自己的難題任務,這兩樣事情和世間大部分事情一樣,是需要一筆錢來做基礎的。既然已經走上了絕路,那麼打工攢錢的策略必須首先放棄掉,而綁架人質勒索贖金無疑是個好的選擇——首先,風險比較低,而收入卻要高於一般搶劫。至於溜門撬鎖,飛車搶奪,偽裝乞丐詐騙一類對於一個有追求的匪來說是非常猥瑣的事情,起點太低,會被人看不起,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視。

  我見過的最具有人文關懷的一起綁架案是這樣的:某匪選擇一個小孩作為綁架目標,裝成好人請他到遊戲機室或者網吧去玩個幾天,切斷他和父母的聯繫,然後電話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贖金到手后,那匪再次以好人的面目出現,把小孩子送出去,還沒忘賣了塊糖,換來一句:「謝謝叔叔」。

  相比之下,柳宗元說過的一個戰例就很悲慘,兩個匪綁架一小孩,落單看守還打瞌睡,被小孩找到機會逐一殺掉——堪稱是綁人界的奇恥大辱。

  而真正的內行人士都知道,綁人不難拿錢難——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無心,後者是對方有心算你無心。儘管打起十二萬分精神,還是有很多綁匪在領取贖金時被警察包了餃子——電視里頻繁變換交錢地點的土辦法在通訊高度發達,警察普遍配備無線電的今天已經很難奏效了。

  兄弟曾經聽說過一種穩妥的方法:綁匪首先指定人質家屬,攜帶裝有贖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顯特徵)和手機(充好值)搭乘一趟長途火車(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調車,如果是我國的38次這樣的紅旗列車明顯就完了),一般來說,如果人質家屬報警,警方一般會以為歹徒在列車上提取贖金而排遣偵察員尾隨。

  接下來就是警匪片鬥智斗勇的高潮時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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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38 | 只看該作者
贖金啊贖金(下)

  等待贖金的匪徒儘管知道警察也隨人質家屬上了車,卻一點也不用擔心——他根本不用上車,而是事先埋伏在長達千里的列車沿線任意一個地點,掌握好列車經過具體時間,然後在列車到達前兩分鐘通知人質家屬,注意觀察窗外,一旦有明顯標註(比如你豎一個紅旗),就把錢扔下火車……一般來說,警察不可能千裡布防,而跟車的警察跳車抓捕的可能性大約為零,這時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這個缺德的方案是兄弟當年從一本美國流出來的反政府小手冊里看來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後竟然聽公安朋友談起國內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該方案一模一樣的手法——看來那本小冊子的讀者除了我這樣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姦犯科之徒,還是流毒頗廣的。不過那冊子的美國作者明顯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實力——公安兄弟告訴我說,當時那個匪得意洋洋,結果沒跑多遠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沒有公安設防,卻也沒有公用電話,那個匪兄捏著個手機打了個電話要別人扔錢,後來大概是看見錢興奮得什麼都忘了,手機被警方定位也渾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個正著。

  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就是千百年來被各路土匪用鮮血與生命實踐的「血酬定律」,他告訴我們,為了獲得報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絕對行不通的。

  同樣是根據「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當綁匪多起來的時候,綁票的生意就不那麼好做了——競爭是沒辦法的事情。這個時候,各路綁匪只好戰天鬥地,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晚起的餓肚子。

  我在著名黑幫小說《江湖》里見過兩個起的最早的綁匪:潘雲飛和楚建明。他們事先約好下午五點在某某商場門口交錢(和電視里作秀不同,交接贖金選在鬧市區警方抓捕難度反而大些,開槍也有諸多顧慮),警察一般會於上午在交易周邊地點布防,偽裝成路人,擺攤的。而潘,楚兩名匪徒中的極品則在頭天夜裡潛入旁邊的某個觀察點(比如附近某賓館房間),然後耐心潛伏,仔細觀察何時有大批便衣人員開進。發現了任何異常,輕易地跑掉了。

  不過亡命之徒始終是要亡命的——開出的贖金再高也要看你作匪的有沒有福氣消受。《無間道2》里吳鎮宇先生反覆念叨的:「出來跑,早晚要還的」誠不欺余。更嚴重的是,近年來國際上恐怖主義盛行,匪徒們綁人還開始提政治條件了,教人十分心煩。想當年,美國老爺多齊爾將軍被義大利紅色旅綁架,帶著皮頭套的特種部隊奉命解救。待一切準備停當,一聲令下,特戰隊員從天上地下同時湧入綁匪關押人質的房間,瞬間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質,那是何等的英勇啊。而不久前北奧賽梯的人質事件俄羅斯部隊打的就很艱難——這可不能怪「阿爾法」和「信號旗」,車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特種部隊撓頭——想當年冷戰時期,「信號旗」部隊千里奔襲,暗殺破壞幹得登峰造極,那是包括以色列國家恐怖主義在內任何一個恐怖組織都比不了的威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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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質啊人質

  小可所在大學校園內有山有水,溝壑縱橫,樹林茂密,幅員遼闊,管理困難。每年總有一二研究生跳樓,湖中浮屍之類惡性事件發生。某年開放周時,大量外來人員跑來看櫻花,一位同學晚歸,居然在宿舍樓下的小樹林被人跳出來打劫。趕巧該同學來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缽大的拳頭就要打,賊人落慌而逃,此事隨後廣為流傳,眾生皆嘆服西北同學之悍勇。

  關於這個西北同學,還有後續故事。該同學家傳俄語,多年以來一直夢想北上求學,你要是看書多,那就是胡也頻的一個書《到莫斯科去》。為此,我曾經勸他說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義時期起就不如我們了,八一九之後一年不如一年,而且還有光頭黨……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這種窮山惡水兄弟勸你還是不要去了。

  結果你也許能想到,這個同學很倔,根本不聽,還放話說要修理光頭黨,當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9月1號看到了北奧塞梯人質事件,看著電視里白花花的屍體,開始知道害怕了,臨時向我請教如果在學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質該怎麼辦。

  針對他的擔憂,我當即指出,在我國,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嚴重的安全危機。曆數多次人質事件,多是一二瘋漢挾持幼兒園小朋友的喪心病狂之舉,一不專業,二不正規,很容易就被我公安幹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鄭州國棉五廠幼兒園裡溜進一歹徒用炸藥威脅,被一女警化妝成幼兒園阿姨上前一槍就解決了。如果趕上8月份北京幼兒園的那種事情,估計不用幹警來,兄弟你一拳頭就砸死了。

  那同學聽我誇獎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隨後補充到,當然了,這是在咱們國家。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麼事我可不能擔保。英國有北愛共和軍,搞爆炸很厲害;東德有新納粹,看見你就打;美國好象沒有什麼反動勢力,但是他們的警察看你不順眼沒準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羅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國人,車臣人興許不和你計較,2002大劇院的案子里他們還把外國人質都放走了,不過現在比較難說,而且恐怖分子炸錯了人好象也不賠償……

  最後,我那同學被我說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羅斯了,「等他們統一再說吧。」我告訴他,這就對了。老老實實在家待著,雖然我們在學校里走路上學比教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個死樣子,雖然每年總要出一二治安小麻煩,但是總的潮流趨勢還是好的,比一個孩子上外面跑強多了。你看人家有錢的孩子,出去以後買放買車,就是不讀書,那是出去糟蹋錢,你要是真想去,出去做大圈都不要學他們,否則我會瞧不起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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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人質不完全手冊 (上)

  俄羅斯北奧塞梯共和國人質事件發生后,有同學問我,萬一自己運氣不好碰上這樣的事情怎麼辦,我當即寬慰他,其實做一個成功的人質並不困難,只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條一條來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為一個成功的人質,首先必須成為人質。歹徒主動來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為人質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沒有辦法,你要主動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創造條件讓歹徒劫持。

  需要說明的是這並不是玩笑。我們老百姓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喜歡看熱鬧。2004年長春人質事件中周圍圍觀的人群就對人質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更為惡劣一種情況是,這種喜歡看熱鬧地心態很容易被歹徒利用製造連環爆炸案。試想:歹徒首先在鬧市區製造一起小規模爆炸,我敢發誓,五分鐘內,事發現場一定里三層外三層被好奇的人民群眾站滿了。如果此時歹徒引發第二枚炸彈,炸彈將在人群密集處開花,則結果不堪設想。西諺有云:「好奇之心,使貓送命」。同樣道理,如果某天你路過某商場門口,聽見裡邊槍聲大作,本來沒你的事,好奇的你卻想擠上前看個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奪路而逃的歹徒劫為人質——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邁出了成功人質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們做這樣一個戰術想定:如過你是一個匪徒,手持自動武器,身背搶得贓物,在逃跑的時候同時面臨兩個目標,一個高大強壯,一個矮小瘦弱,你會劫持哪一個?我想任何一個歹徒都會劫持小巧玲瓏的目標作為人質——插一句,那個大個子下場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窮凶極惡的話多半就一梭子掃過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戰時的侵華日軍)在控制人群時,都喜歡首先殺掉人群中身強力壯的幾個,一方面立威,另一方面給自己減少潛在威脅。

  所以,如果你是個瘦弱的小個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體形。如果你不幸是個彪形大漢,你就先別忙著減肥了,人質這個行業很危險的,你快點回家吧。萬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縮在牆角,千萬別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兩條,你再招搖一點(比如多穿紅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應遲鈍點(聽見槍聲不要卧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來抓),我敢保證,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個抓你當人質。

  那麼我很榮幸地恭喜你,你將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濟,體驗一段終身難忘的特殊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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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人質不完全手冊 (下)

  當你順利地被歹徒劫持成為人質之時,你接下來的任務方向就要發生一定轉移:你要千方百計地成功脫逃。

  首先一步,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強烈反抗,否則歹徒可能會用槍托砸你,運氣不好就腦震蕩了。

  接下來你要仔細觀察,觀察歹徒的人數,火力,周圍地形。如果是類似北奧塞梯那樣的人質事件中,一個掌握了一定情報的人質僥倖逃脫后給反恐部隊提供的情報幫助是很大的。

  然後你要冷靜,冷靜地等待警察的到來——警察來了你才是歹徒的護身符,你的價值才能體現。這個時候不要試圖和歹徒溝通——我相信這時你也不能問出什麼有水平的問題來,要是火燒眉毛的時候有人突然問你:「你媽貴姓?」,而你手裡湊巧有把槍的話,那麼你會有射擊的衝動嗎?

  警察到來之後,你就要開始觀察警察了——當然,匪也在觀察他們。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沒有針對你特別地發出一些暗示,可能會在一會兒的人質解救中發揮作用(插句嘴,這個是理論上的,一般來說,警察不會給你什麼任務)。當然,你還要多想想等會警察突襲了你該怎麼逃跑——不僅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傷到你。雖說國內警察現在一般使用64小砸炮,挨上一下問題不會太大,但是就怕事有湊巧:多年以前一件人質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廳劫持了一個小孩,結果在警方突襲之後,歹徒連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傷在頭部的一個圓洞——需要聲明一下,歹徒沒有槍,也沒有使用56棱刺一類圓柱狀兇器。

  根據我國的慣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協。所以你的求生重點應該放在對歹徒的勸降之上(某些國家警察經常放歹徒逃走,你完全可以和歹徒同穿一條褲子。甚至可以在槍戰時著他們要一把槍瞄著警察打——別真打就是了,作作樣子)。縱觀國內綁架案件,大規模劫持人質提出重大政治經濟要求的幾乎沒有,多數是一步步逐漸走上絕路的,這樣一種情況下,就要配合警方談判人員對歹徒進行心理輸導。如果實在不行了,只能最後放手一博: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鬥。

  首先你要期望警方的狙擊手能夠將歹徒一槍斃命而不傷到你(如果不是現場條件不好,其實這一點並不是太困難,只是歹徒的腦在在你腦袋邊上炸開你需要有個心裡準備),這就需要你盡量和歹徒拉開距離,給警方留出足夠的射擊角度(國造85狙的精度實在讓人不放心,你離得越遠越好)。另一方面,國內的歹徒普遍戰術動作較差,別彆扭扭地拿幾個小時槍一定不會舒服,你瞅准機會也許就能下他的槍。當年有個案子十分了得,話說一名歹徒在麵包車上持刀劫持了一名孕婦,警察怕誤傷人質不敢開槍,危機關頭,孕婦竟然勇氣驚人,空手入白刃把歹徒的刀子生生掰斷(大概是偽劣產品)了,雖然一手鮮血淋漓,但是成功地化解了危機,堪稱是優秀人質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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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39 | 只看該作者
 打不死

  數年前,俺曾經有過一次旁聽生的經驗,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醫奉命前往某軍事單位進行有關針灸戰場急救的授課。那會兒距離南疆的炮火停息也有好幾年了,戰場急救幾乎成了被人遺忘的角落,聽課的戰士們只在演習時用過過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見一個半老頭子上台講戰場扎針就很鬱悶,懷疑人家是江湖騙子,老頭為了保住面子,開場說了三句話,把大家都鎮住了:「全身二百多個穴道,不能要你們都記下來。除了五個地方:眼珠,後腦,心臟,丹田,寶貝蛋不能扎,其餘的你們記住:哪疼扎哪兒。戰場上那麼大一顆子彈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況一根小針?」

  這個老中醫驚世駭俗的理論此後我一直沒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學理上的證實,更沒有慾望和機會去試驗。不過有一點他說的是沒錯的:戰場上一顆子彈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難打死人。根據外軍的統計,戰場上手槍斃敵,平均需要11發子彈。具體的槍彈特性撇開不談,光就子彈數量來說,我國除了80衝鋒手槍和最新的92手槍之外,大家平日里喜聞樂見的五四,六4,平均下來要在戰場上幹掉一個人至少需要更換一次彈夾(這裡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籲在公安隊伍中配備9毫米的92手槍,警匪槍戰時火力持續性決定生死啊)。也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我軍的野外生存課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衛手槍去捕獵——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荒郊野外,這樣太浪費子彈了。

  不過任何事物都不能板杠走極端,電影里的猛男們一個個挨了槍子還能衝殺的情景在現實中基本不能出現——現代化的步槍發射的子彈可以輕易地卸掉一個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說國造7.62毫米子彈能把人輕易放倒的話,拉回醫院還能撿回一條命的話,那麼西方國家的5.56就顯得陰毒了——人中槍也許還能沖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子彈還不是主要因素,戰爭死亡率關鍵還是要看戰線的推進情況。根據克勞維塞茨的理論,正常情況下作戰雙方僵持階段的死傷人數應該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著屁股打就危險了。想當年我軍南疆懲小霸的時候,除了前幾天比較磕絆,整個戰爭期間的戰線基本是在不斷推進,這樣一來,每次打掃的戰場都是自己的地盤,就能很方便地給我們的戰士有效救治——後來唱歌出名的徐良受傷不可謂不嚴重,能夠被救下來,完全得益於我們的保障及時。當年的情況基本是56沖對AK47,一樣的傢伙,半斤對八兩,雙方的傷亡數字差不了多少,而我軍的死亡數字則大大低于越軍(幾乎是十分之一),不是因為我們的戰士身體好能抗子彈,而是要多謝後勤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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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槍是匪的腎

  俗話說,,錢是英雄膽。作為一個匪,而作為一個匪,槍大概是他的一個腎。90年代初期,武漢曾經出過一個震驚全國的悍匪張明高,殺人外帶砍頭,大街上隨便開槍射殺行人,一下子把槍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實從純粹的犯罪角度來看,張的槍只是為了殺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個成功的匪——一個為了生存資源而奮鬥的「匪」。

  隨著時代的進步,活躍在諸多犯罪領域的惡人也在不斷更新觀念,返於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經開始大量佩用的M4和蠍子衝鋒手槍——不過兄弟插一句,境內的匪徒根本用不著這些,首先是子彈不好配,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來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陸的64式7.62毫米手槍彈,不過這些傢伙造價昂貴,歹徒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而且犯罪用槍最好是用一把扔一把,否則很容易被警察併案偵察,大大增加落網幾率,如果是那些進口傢伙,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來儘管渠道不斷拓寬,但是國內匪徒用的多還是國造五四和地下仿槍。

  長久以來,我國的民間造槍資源歷經多次整合,終於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隆、廣西合浦、貴州松桃為代表的幾大 「地下兵工廠」,其產品價格便宜量又足,打上幾發就扔掉,不用心疼,適合武裝黑社會分子。最離譜的是這些傢伙的品牌意識也在不斷增強,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獲的大量仿54上,居然還被製造者們打上了「化隆製造」的LOGO,看來是準備推行品牌戰略了。(就在青海槍連續幾次被查處,兄弟們以為他們絕跡江湖的時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傢伙,這會是仿64了)

  不過仿品終究不是長久之路,兄弟我見過的最講究品牌的一位槍匪乃是2003年被武漢警方抓獲的黃昌兵。該匪多省流竄的傳奇經歷尚不足為怪,與眾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國造五四及其南亞衍生品,而黃某南下廣西憑祥搞來的居然是美軍越戰時期裝備的柯爾特M1911A1。以往我們談起五四威力大,總是說起該槍穿透力強(本地曾經出過一個案子,警察開槍制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頓時雙腿洞穿,一槍四眼),而1911發射的.45ACP(換算一下是11.43毫米,54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通俗說,該槍停止作用極強,也許不會給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槍,肯定會被巨大的衝量放翻。事實證明,黃匪在使用該槍時,也的確給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首次抓捕他時,黃匪隔著門打了幾槍,將兩名民警放倒,從容逃脫。

  不過,光是槍還不夠——十多年前就有人買了支勃郎寧1935去搶銀行。黃匪讓人感到非常專業的原因還有他自己弄的一把刀。長期以來,國造匪徒用的多是五塊錢一把的爛刀,而黃匪使用的居然時KA-BAR公司的經典軍刀1217——和1911一樣,這也是美軍從二戰一直用到越戰的經典軍品——我真懷疑該人是個美軍的超級FANS,不過殺人越貨就大大不應該了。

  補腎——吸收是關鍵

  我前面說,槍是匪的腎,一個匪,一旦有了傢伙,膽子必然就開始膨脹,開始武裝搶劫,幫人討債,教訓情敵,甚至黑吃黑。但是往往都忽視了「補腎」的關鍵是「吸收」,一個人不論警匪,如果不能熟練使用手裡的武器,那麼再好的傢伙也白搭。在這一點上,張君做到很好——根據後來披露的資料,張犯曾經多次組織團伙內人員外出打靶訓練感覺。

  但是在實戰中,我們經常很遺憾地看見警匪雙方都出現過很多國產電視劇里經常渲染一種錯誤畫面:某人持槍,筆直地伸出胳膊用槍頂著敵人地腦袋。當然我不否認這樣比較酷,不過人槍距離過長帶來的後果就是不確定因素增加——如果有警方狙擊手人家會打你的持槍手,如果人質膽子夠大,在舉手投降時刷點花招,完全可以奪下你的槍。最嚴重的是國造五四的槍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著手腕多加練習,功夫沒練成手腕感覺會很不自在。

  針對這一點,可以傳授給各位一個戰術動作:持槍手曲臂,將手槍置於自己肋側,瞄準人質的脊柱或者是腎臟——腎臟在脊柱兩側,一高一低,挨上一槍生不如死。要是你看過《沙家浜》,那裡的郭建光就是這麼拿槍的。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各位不要迷信打腦袋,國造64小砸炮曾經出現過抵住腦門甚至太陽穴射擊而打不死人的惡劣戰例。

  在警匪雙方短兵相接的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離街巷作戰),千篇一律的情況是,槍匪總被特警重重包圍在房間里,接下來就是喊話,然後強攻,還往往伴有瓦斯罐,歹徒在一片迷茫中胡亂射擊,最終被收拾。這裡可以披露一個最基本的戰術動作:破門之前,警察一方往往喜歡在門外地上平躺一個人,門一旦攻破,他就面朝門裡射擊,歹徒倉惶應戰,往往是平射,因此不能擊中他。而在真正的在戰術演練時,扮演匪徒的藍軍往往要事先偵查好那條路線比較容易逃跑。在警察(紅軍)準備破門時,拿捏好時間,毫不猶豫地掏出國造五四(或者仿五四)隔著門板對這門外一米左右地面猛射一陣——這時候五四穿透力強的優點將大大顯現出來——效果也許比黃昌兵的1911還要好。切記要多開幾槍,因為這個時候地下的警察往往穿著厚厚的防彈衣,國造小砸炮是打不死他的,只能依靠巨大的衝擊力撞的他一時動彈不得。你要是看過張國榮演的《槍王》就知道,這個叫:Double T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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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39 | 只看該作者
末路
  「末路」乃是白寶山案件相關影視作品的名字,但是總以為最後白犯在家中落網的情節不夠扣人心弦——不過事實是事實,影視是影視,這點要分清。從純粹的影視角度講,大家一眼喜歡看的是警方強攻,打的熱鬧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陰暗,我最喜歡看的是警方的狙擊手把罪犯可惡的腦袋套在槍瞄的十字架里——one shot one kill。(這裡需要插嘴,真正的狙擊准鏡並不是電影里那麼一個十字叉那麼簡單,還有測距,風向等等亂七八糟的東西,導演估計大家不感興趣,給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質的時候,時間拖得越長,遭到狙擊手關注的可能性越大。其實從戰術角度來看,雙方都應該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偵察好地形,狙擊手要找出適合自己隱藏的找位置(狙擊點),可能遭到冷槍的匪徒則要千方百計找到對方狙擊手可能出現的位置和射擊盲點,最大可能用人質掩護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國產電視劇喜歡渲染狙擊手打眉心,其實正確的目標應該是頸椎,通過破壞神經系統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他射中你那短短的一瞬間,你連扣動扳機射殺人質的時間都沒有。針對狙擊手的暗算,很多匪徒開始使用松髮式炸彈,一撒手就爆炸(邊上往往堆放大量炸藥,或者乾脆藏在加油站),狙擊手便不能輕舉妄動——這裡需要插一句,很多手雷從理論上講,拉下保險銷就可以充當松髮式炸彈,但是因為結構的原因和當事人的緊張心情,這種東西最好不要嘗試——切記切記,幸勿自誤。

  而在狙擊手被難住之後,就該特戰小隊偷襲了——這裡說個八個卦,早年我國的反恐作戰,軍隊很少正式介入,一般情況,武警機動師已經足以應付可,40火箭筒可以對付,上155加榴炮就顯得多餘了。但是自從911事件之後,我國反恐作戰策略有了重大調整,軍隊,尤其是各軍區的特種大隊開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戰中來(以前大概是屬於幫忙性質),一般來說,匪徒什麼時候你要是看見偷襲的黑衣人從天而降,手裡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擊步槍,那麼就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同時做好死而後已的準備——你的對手很可能是久負盛名而又神秘兮兮的中國陸軍特種部隊。

  雖然在我國,特種部隊介入的城市反恐作戰還基本沒有,但是還是需要說明一個情況: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幫助匪徒順利地拿到贖金走人,也有可能幫助你從100個追殺的黑幫人士中脫困,但是必須記住的一點是,自本朝開國以來五十餘年,大小人質劫持案件成千上萬,軍警一方好像就從來沒有對匪徒妥協過,因此,兄弟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復返,還細想想;認清此時與此地,切莫執迷」。

  在共和國的土地上,為了避免走上最終的末路,作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從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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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不見血

  有一個著名的推理題目說的是某女謀殺親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兇器。你可能已經知道這個故事的答案了,兇器要麼是一根大冰棍事後融化了,要麼就是一根大骨頭事後被兇手燉了湯。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真正的兇手使用這兩樣鈍器殺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鈍器擊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頭(整塊冰凍大排除外)在橫向受力時太容易發生斷裂了,不能施以足夠的打擊力。

  去年3月的時候,國內某搏擊雜誌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錘法,正是基於國內實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對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薦理由上,編者隆重提出了鎚子平日里殺機隱藏,而關鍵時刻又具有極強的穿透力這一優點——令人頗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這期雜誌出刊的那個月,堪稱錘殺界第一人的小馬同學的通緝令開始出現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錘」一詞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傳遍全國。

  如果當時媒體所言不差,小馬對暴力,偵破等項目興趣比較大,那麼從技術上看,馬加爵當初選擇石工錘作為作案工具還是頗見功底的。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當年名動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寶山最初的兩起殺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鎚子。那是80年代白某趕上嚴打去新疆搬磚,坐牢時和兩人發生口角,於是趁外出放羊之機在小帳篷邊上挖好兩米左右的坑,然後突使殺機,用鎚子把牢友砸死然後把屍體豎著埋起來。如此反覆殺了兩人,毀屍滅跡,管教幹部一直以為是兩人越獄潛逃了,直到若干年後白某事發這個事情才被交代出來。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案子中,白寶山第一次殺人沒有見血,屬於成功地運用了鎚子的特點,而第二次作案時不知是因為緊張還是手法,一錘下去鮮血噴濺。現場那些血點雖然在當時沒有被立即發現,但是在日後定案時卻成為了重要的證據。

  小馬的案子里,藏屍櫃中充分延續了錘殺的隱蔽特點,使他被發現的時間大大推遲。但是他也正是敗在了這一點上,恐怖可以隱藏一時,但不可能就此湮滅,櫃中四具屍體一旦被

  發現,引起的爆炸效應驚天,案子不被偵破的話,所有的警察都沒法交代。而且在犯罪角度來看,屍體的保存也不是無懈可擊,兇手還可以進一步做工作,比如使用鹽推遲屍體腐敗,延長逃跑時間。當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緩,而最終不能逃避懲罰。這一點,不論時間,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經註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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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片里的刀光

  鄰校放露天電影,是著名怪胎導演昆汀塔侖蒂諾的新作《殺死比爾》。我同學聽人推薦去看,結果中了毒,回來以後一邊講述劇情一邊不停地雙手來回比劃,邪惡的眼神里露出想把我一刀兩段的意思。這個時候我心裡有點高興,幸虧《駭客帝國2》早就過去了,否則他要學習莫菲斯揮拿日本刀劈開一輛小轎車那還真是麻煩。

  後來我自習看了《殺死比爾》裡邊昆導演給演員們安排的日本刀,結論是確實很不錯,居然還有花紋鋼的,不過反光太厲害,不夠內斂,肯定不是頂級地大馬士革花紋鋼,最多是摺疊花紋鋼而已了。層層煅打之後放在酸液里泡一泡,再拋光,花紋就出來了。這樣的一把刀在國內的生活條件下製作,大概需要人民幣2000塊,差不多剛好是央視超級無敵著名的武俠洪篇巨著《笑傲江湖》里嵩山派一把道具劍的價格。記得當年這些道具的昂貴造價是著實讓該劇製片張紀中先生得意了一把,要是讓這兩把價錢相當東西對著砍一下的話,國產的嵩山寶劍虎背熊腰未必就能吃虧。只是這樣未經處理的東西在真正刀匠的眼裡,不過就是一根鐵棒了。但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我國傳統武術的博大精深,所謂練到深處,飛花摘葉即可傷人,無需再依仗器具之利矣。

  不過以上道理也不一定是完全成立的,君不見所有武俠小說里的江湖豪客君對寶刀寶劍趨之若騖,武功很爛的人如果得一把寶刀就會抵得上二十年苦功(但是一般情況下往往是枉送性命),比如《江湖大風暴》里的陳小春,本來是很爛的小角色,後來那了印刷廠的工具鋼製作的砍刀,很輕易地就把當年騎在他頭上作威作福的對手砍得魂飛魄散。不過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陳小春他們用的砍刀原料是工具用鋒鋼,硬度很高可以達到HRC 64度以上,大大高出一般的菜刀西瓜刀和地攤貨砍刀,可這種鋼材韌性不好,容易崩口(電影里在做說他們做線切割,打磨的時候沒有進行退火),一刀斷鐵是導演誇張了的。後來《刀手》里的蠱惑仔們砍人果然就用上了庫克瑞小狗腿。很遺憾的是他們品牌意識不強,手裡的傢伙寒光閃閃威風凜凜,上面還開了幾個洞來配重--顯然不是出自名廠手筆,倒像是廣東某地生產的地攤貨。(這裡需要說明一下,沒看過冷鋼測試光碟的朋友是無法想象名廠砍刀是怎麼鋒利的,那裡的一個美國胖子先生楞是拿一把四十多公分的大砍刀把手臂粗的尼龍繩凌空一刀砍斷)

  當然,那些都是街上的混混教訓人的。好比電影《紐約黑幫》里那些DIY的傢伙,什麼砍刀、剔骨刀、斧頭、釘鎚、鐵抓......很多中世紀冷兵器都登場了,械鬥場面十分之宏大,但是往往血流滿地就是死不了人(當然,這裡要排除釘鎚等重兵器)。所以我認為電影里最厲害的冷兵器還是《中南海保鏢》里白臉專業戶倪星拿的那支三棱黑刺。根據我的觀察,那是一支被他DIY過的制式裝備(上邊那四個精美的刻字:「保家衛國」一定是導演的發揮,否則激光刻字的成本在軍刺來說就太高了)--他往俄國貨莫辛納甘三棱黑刺的套筒里塞了一個木把,雖然是個歪的,但仍然是隔板殺人無堅不摧,捅誰一下誰的血就順著三道血槽往外飛奔,幾分鐘就沒救。這個「要你命3000」有一個中國版本,那就是53步騎槍上的黑刺,(53黑刺四棱的,槍本身是仿的蘇聯44式騎槍,作為我國第一支制式步槍,雖然長得不好看,但是威力巨大,很多用過的民兵兄弟都知道)3年後,增強版出現,那就是著名的56半三棱刺,磷化處理表面慘白的光代替了53的烤藍。冶鍊時出於金屬性質的需要加入了一定量的砷(成品軍刺是無毒的),這個工藝又為對越自衛反擊戰後,江湖上流傳出的種種「軍刺浸泡過毒素」之類傳說打下了深厚的謠言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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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水袋也能成炸彈

  那是在一年以前的12月11日,法國總統府和內政部同時在這個霧氣蒙蒙的早晨收到了一封署名為「AZF組織」的爆炸恐嚇信,這封信並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被扔進了情報處的冷宮。此後的三個月里,相同來歷的恐嚇信接二連三地出現在了法國政府的辦公桌上,歹徒在後來還附上了相關信息,邀請政府排遣專家前去巴黎通往圖魯茲的鐵路沿線上觀察他們的炸彈。政府的專家漫不經心地出發了,然後受驚的兔子一般回來報告:「歹徒極其專業,風緊,扯呼!」

  事情隨後的發展證明了歹徒的專業不僅僅體現在爆炸物製作上,反正法國政府當時從大局出發,表面上服軟給錢,然後想盡辦法(可能還派出了傳說中的GIGN,RAID,UCLAT等等神秘部隊)捉拿歹徒,不過歹徒非常專業地拿了錢就轉移了,此懸案搞的法國政府顏面盡失,一直藏藏掖掖地不肯說。直到不久前才被媒體捅出來。

  相比這個沒有硝煙的爆炸案,最近發生在蘭州的「熱水袋炸彈案」雖然沒有任何爆炸物(除了警方唯一一顆狙擊彈的底火)卻要慘烈得多——60多歲的犯罪嫌疑人抱著熱水袋混充炸藥包去討債,被警察包圍,頑抗9個小時不投降,手裡藏著的熱水袋被警察判斷為炸彈,叫狙擊手來打爆了他的腦袋。從制度上看,警察在處理這個案子的時候有點小小的違例(國務院191號令),但在實際操作中,要「判明」「使用爆炸物相威脅犯罪」又很困難——2002年2月初,烏魯木齊天山百貨大樓爆炸案中,烏魯木齊的警察還沒來得及看歹徒的炸藥就被玉石俱焚了。

  但是這個案子最教人頭疼的一點不在警察而在罪犯,根據近期國內刑警在處理突發事件時頻頻採用狙擊戰術(成功或者不成功)這一趨勢,很可能導致歹徒,特別是玩爆炸物的歹徒在做炸藥的時候引入松髮式起爆——預防警察冷槍,人死鬆手就炸。而且松髮式的引爆實在沒有什麼難做,理論上看,國造82手雷里的就有好幾種拔掉安全銷就可以湊合松髮式了——需要說明的是,根據一位有實戰經驗的兵哥哥介紹,國造手雷質量不穩定,安全銷拔掉后最好就出手,否則總捏在手裡出了什麼意外不要怨天尤人。

  不過一般來說,真正有野心的犯罪分子做炸彈,為了談條件,炸彈都是有破綻可以拆除的。所以說,任何複雜的炸彈,再先進的技術,即使是你把引爆器接上了你的腦電圖(腦電波停止就引爆),你的炸彈還是可以拆除的,這一點早在1994年的《生死時速》里,後來成為州長的大個子施瓦辛格就已經告訴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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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不如新,槍不如故
  這兩天我一位朋友跑到我學校里來找我商量事,路過大操場的時候看見了成排的新生在軍訓,立刻發表言論嘲笑了一通——這裡需要補充一句的是,我的這位朋友來自解放軍某部,而且是精銳部隊,按照《兄弟連》里的說法那是一隻準備被包圍的隊伍——恭喜你答對了,這位兄弟是傘兵。

  回頭說那傘兵兄弟,很不客氣地把我們學校的軍訓批評了一通——我在邊上一直臉紅,看著在操場上席地而坐的小兄弟們少年不知愁滋味嘩啦嘩啦地撥弄81玩,十分窘迫想起了一些往事——當年,兄弟我軍訓的時候拿的是缺牙斷齒的56半自動,一發槍我就被56的三棱刺深深吸引住了,用指甲摳了半天,把指甲摳壞了沒能得手,第二天偷偷在兜里揣了把工具鉗,卻再也沒發槍,於是56刺刀就一直沒到手過。

  為了這個事情,我長期耿耿於懷——後來看了《中華保鏢》,這個鬱悶就更嚴重了。後來的小孩子運氣要比我當年好很多——他們手裡的是81。不過基於81的刺刀要遠遠比56好卸下,發到學生手上的槍都是沒有了槍刺的——否則的話,81刺刀那四道殺氣凜冽的血槽一定成為學生們下手盜竊的理由。

  但是根據一位老兵朋友描述,他缺非常不喜歡81刺,原因是做工糙鋼質脆——某次他一位戰友沒事用81扎樹,結果嘎巴一聲,81刺折了。相比之下,同樣用於81槍,由浙江先鋒機械廠仿美M9生產的D91就要好很多——不過這一款大家見得太少了。後來由山城某兵工廠生產的95式刺刀倒是見得多些。需要指出的一點是,因為是大批量生產,為了控制成本,所以95在做工和刀鞘的材料上,可能會比D91來得粗糙。

  和81刺刀同樣理由遭到戰士們不滿的是65式傘兵刀——這確實是一把非常非常好用的刀,就是因為生產定型年代過早,鋼材不是那麼令人滿意——後來先鋒廠果然就生產了99式傘兵刀,全面和美式風格接軌——不過去掉了剪鐵絲的功能,那是因為現在軍事用途的鐵絲網不必當初,都是環形的了,給個鉗子功能,用處實在不大。根據最新的小道消息,這個沉重的鐵傢伙傢伙已經在空降部隊中開始配發了。

  但是我敢肯定,一定還有人喜歡65甚至81而不喜歡99的——除了笨重,戰士們的感情也很重要,當初95式突擊步槍配發某部后,大家紛紛反映不適合風沙環境,於是又換回了81,這其中,有多少是個人情感呢?某位戰士曾經有過一把95在手裡打散架的經歷(對越還擊戰時,李海欣打融了兩支56沖的管都沒有散架啊),於是覺得81好——其實81未必比95皮實到哪裡去——槍托不結實就不提了,最離譜的是,開頭提到的我那位傘兵兄弟某次打81,打了一半彈夾居然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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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炸彈來(上)

  從爆炸類案件的作案手法看來,基本可以分初級和高級兩個部分——初級的爆炸案目標是針對普通人群的,一般為大家喜聞樂見的,幾乎是每個星期的國際新聞里都有中東國家的人體炸彈爆炸事件發生;而高級則不多見——你要是有幸記得南斯拉夫電影《橋》的話,那算得上是一次典型的案例:針對特定軍事政治目標,以專業的手段按照預定計劃實施爆破,要是我記得不差,那個片子里的游擊隊為了運用最有效的手段炸掉目標橋樑,還不辭勞苦地綁架了橋樑設計師。當然,有人一定會想起「911襲擊」,事實上,不論是從手段還是結果來看,這都已經超然出了一般意義上地爆炸犯罪,完全可以說是大規模犯罪界的頂峰,一切古人來者唯能高山仰止,心嚮往之。

  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國的治安形式良好,爆炸案件也多處在低級階段,這主要是受到國內技術條件和相關條例的限制。說起影響大的爆炸案,年紀大點的人恐怕不會忘記1987年發生在毛主席紀念堂的717爆炸案,罪犯鄧麒麟對社會不滿,搞了3公斤TNT和硝胺的混成炸藥(大概是由於當時管理鬆懈,後來的犯罪分子很少有這麼夠檔次的裝備),在北京的心臟地帶做下了驚天大案。但是在此案件之後,全國就很少出現指向性如此明確的案子了(後來出現在的長江大橋爆炸案算個特例,北大清華食堂爆炸案是個鬧劇)。而在此前,類似案件是屢見不鮮的,僅僅以北京一地為例,數得出來的案子就有1968年西單商場43爆炸案(工具是開礦用的硝鞍類炸藥),1980年北京火車站1018自殺爆炸案(用的沒什麼技術含量的土炸藥),更早些,在1976年4且29日還曾經發生過有人帶著炸藥包闖蘇聯使館的問題,當時幸虧是站崗的小戰士捨命上前才沒能造成更大的惡果(站崗武警,一死一傷)。

  從以上這些案子的時間和手段可以很明顯的看出我國的爆炸案件從一開始就帶有濃重的抓瞎色彩,逮著什麼用什麼,不顧老百姓死活,毫無技術可言,頂多是憑著一點開礦的經驗瞎來。最離譜的是到了後期,大環境好轉之後人們生活水平提高,沒有那麼多對社會不滿了,而精神病患者這一特殊的群體問題則開始凸現出來,最顯著的案子莫過於當年通緝令貼滿全國的靳如超石家莊爆炸案(兩個賣炸藥的毫不知情也給判了死刑),這個案子始一發生就湧現出了眾多疑點,匪夷所思的作案器材,匪夷所思的作案動機一直到罪犯落網才水落石出讓全國人民鬆了一口氣。這個案子的影響實在太大了,以至於2000情人節的第二天發生在天安門的自殺性爆炸事件到現在都已經沒人記得了,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案子的罪犯李相山和靳如超一樣,精神上都有點問題。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炸彈來(下)

  2003年瀋陽「118」爆炸搶劫案硝煙一起,登時全國震驚。一時間舉國討論罪犯這種新型的犯罪手段出現在中國是否意味著新一輪的「犯罪升級」要開始了。後來的事實證明了這種擔憂是多餘的,罪犯張氏兄弟一夥完全是因為火力不夠對付押運員(我記得他們的情況是鳥銃加五聯發,連五四都干不過)才不得已使用的硝鞍炸藥,而且秉承了我國爆炸犯罪的一貫傳統:一無技術二無戰術,只不過是把90年代中期鄭州市一起銀行爆炸劫案的炸點由室內轉移到了室外。戰略上,「轟」的一聲響起,威風則威風矣,但是也搞得全國都知道,百分百的送死策略;戰術上,先炸后搶也未必有多先進,幾十年前芝加哥卡彭的手下就是提著湯姆森衝鋒槍配合手雷開道的。退一步來講就算是在華人圈裡,這一招也不算先進,90年代初省港旗兵用82式手雷在香港威風的時候,張氏兄弟大概還在小城裡干著敲詐勒索的小勾當,很沒有前途的樣子,無論如何也不能讓人想起後來「東北賊王」的諢名。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讀到一個啟示:如果不是以爆炸為犯罪行為的最終目的(美國經常發現以縱火為樂的「縱火狂」,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爆炸狂」), 那麼不要絕對不要使用爆炸作為犯罪的輔助手段。由於我國公安繼承了pla的集中絕對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傳統,所以,越是大案,相關部門投入的精力就越多,有時多的不成比例。一次以搶錢為目的的案子最終焦頭爛額,牽扯上了各大部門的關注,無論對於哪一方來說總不是什麼美妙的事情。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爆炸這一項目在戰爭之中的效能,一在爆炸震撼,二在破片殺傷,和戰場上強調破片殺傷不同,一般的在犯罪領域,比如銀行搶劫,黑社會爭霸等等狹窄空間內近距離戰鬥,爆炸震撼的作用是需要突出強調的——但是你在震傻了對手的同時,也會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成為警察重點關注的目標。

  這裡有一個十分倒霉的反面例子,03年末有個福建人大概是受了什麼委屈,開著小汽車進北京告狀,大概是害怕傳單沒人看,這位老兄還帶著一掛鞭炮準備在金水橋邊放了吸引大家眼球。結果被警察抓住判了個爆炸罪,好好吃了幾年牢飯——值得說明的是,這也許是我見過的炸藥當量最低的一起爆炸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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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1 | 只看該作者
 殺還是不殺

  很多朋友是通過看港片了解的「飛虎隊」,坦白說,這樣一種理解會很有障礙——我以前就老覺得SDU的兄弟們蒙這個腦袋,千人一面讓人覺得不是很有個性,不符合銀幕猛男的標準。那個時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寧可覺得葉繼歡那樣用AK橫掃半條街的匪徒更厲害些。其實和做匪徒一樣,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陳道明教導的那樣——不殺。

  過去的案子給了我們很多錯覺——建國以來,二王,三李,到後來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時負隅頑抗被軍警擊斃的——還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頑強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擊斃了,而兄弟我知道的最夠級別的匪徒是死於155加榴炮之下。而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也看到了對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張君團伙,比如白寶山。對於這種現象,我們不應該錯誤地以為是我們的軍警不夠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實際上,對於亡命悍匪,活捉要比擊斃困難得多。而飛虎隊一直很值得誇耀的一點就是自他們建隊以來,每一次飛虎出動,只要情報正確(指真的有劫匪在某處),沒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沒有一個劫匪被飛虎打死——當然這個不是鼓勵大家放心大膽去當匪。

  相比之下,93年2月份發生在海南的圍捕劉進榮一案就顯得很有意思。根據事後多個版本的文字通訊描述,劉進榮毫不知情地都是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擊,第一槍廢掉腿腳,第二槍廢掉持槍手,然後繼續負隅頑抗(?)最終被擊斃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動正好有中央台記者跟隨錄像,並且在電視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當時我還看了那個錄像。根據錄像現實,當時的情況是劉進榮老大正在路上溜達,突然周圍煙塵四起——原來是被我武警的一桿79狙和一桿81打了埋伏。事後很長一段事件我都以為是武警槍法不行打不著劉犯(後來他們領導都出來說話了,說是射手太緊張),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兩個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劉犯唬住讓他別跑,可是這個傢伙冥頑不靈,被打傷了手腳還往林子里鑽。警方沒辦法,只好來了通火力覆蓋——下邊的情景就和當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劉進榮最終下場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爛爛的屍體被警犬從林子里拖出來。

  這裡需要多嘴的是,壓制性的射擊,也就是火力覆蓋,是我軍警在對付悍匪時常用的一招,雖然沒什麼戰術可言,但是非常實用:2000年朝陽區圍捕於全文,於犯跑到居民樓里雖是引爆炸藥,也是被我方的火力壓制隨手擊斃的。不過新時代的要求不一樣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厲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麼火力覆蓋的招數還得少用些,否則就是少年亞歷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裡去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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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1 | 只看該作者
上廁所要不要帶槍

  孟京輝在他改編的話劇里提出過一個問題:在米蘭的大街上用不用帶刀自衛。在這一點上,我覺得昆汀·塔倫蒂諾在《低俗小說》里給了我們一個更嚴酷的思考:神氣活現的黑社會殺手約翰·屈伏塔在獵物家蹲守期間內急,上廁所的時候只拿了本書(看封皮我猜是本毛書)而把槍落在了廚房,結果被回家的獵物布魯斯威利拿到,一陣掃射,屈伏塔被他在馬桶上幹掉了。很明顯,這就是導演向我們提問了:上廁所要不要帶槍?

  2001年著名歹徒張君被抓獲的時候,坊間小報突然冒出大量相關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條就是說張犯愛槍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帶一支在身邊。對此,我個人的感覺是,這一方面說明了張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過《低俗小說》,並且從中受到啟發。

  我的一個朋友(是個良民)自幼體弱多病,唯一的嗜好是上廁所時帶一本書看。當年沒有馬桶的時候,他經常把卡夫卡里爾克的小冊子掉進糞坑,損失慘重。後來為了降低成本,開始改看《參考消息》,雖然後來用上了馬桶,掉書風險大大降低,這個習慣卻一直保持了下來。自從發生華盛頓連環槍擊案以後,我再去他家廁所參觀,發現以前放報紙的架子上現在擺的是一堆《兵器知識》之類的雜誌。

  報上的調查說,現在的美國,人均佔有一支以上的槍,而在中國,電話的普及率都沒有這麼高。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設想,現在美國人正在努力地把槍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車庫,卧室,廚房,廁所,如此等等。以便某個著名廣告里的場景一樣:一中年眼睛男子坐在馬桶上面看報紙,突然衝進來一個武裝歹徒,眼睛男子隨手從衛生紙簍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鷹」將歹徒打倒,然後吹吹槍口,說出那句經典台詞:「小莉啊。。。」

  早在200多年前,本傑明·富蘭克林就努力推動槍支彈藥的生產,在1776年主持會議,他又為賓夕法尼亞起草法律,確認了武器的所有權。此後一段時間內,槍支在美國逐漸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槍根本不如斧頭弓箭好用)轉變為高貴身份的象徵,進而演變成男人的標誌。直到今天,它已經成為一種代表著自由與開拓的文化象徵深深植根於美國人的心中。儘管自華盛頓連環槍擊案后,美國輿論要求禁槍的呼聲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罷了,其他的不說,但是軍火商支援布希總統的競選贊助,那麼大一筆款子哪能白給了呢?

  大概是在97年的時候,阿爾巴尼亞社會動蕩,一不小心國家軍火庫遭人搶了,大量軍火外流。致使該地區一度成為世界各地非法武裝採購武器的批發市場。由於傢伙太多壓了貨,價錢也一度達到歷史最低點――AK47單價只賣到30美元。其直接後果就是對原有的國際軍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衝擊,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誕生了一個新的國際軍火黑市。

  97年被劫的那批槍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羅斯的車臣非法武裝買去了,後來發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質事件中,保不齊就有當初的阿爾巴尼亞槍支參與。

  槍支的流動造就了我們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會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擊,看歌劇會被人綁架。照這個趨勢下去,很難保證未來的某一天我們不會在馬桶上檢查子彈夾。

  還是在《低俗小說》里,一個小角色拿一把左輪在廁所里埋伏,結果他出其不意地殺出來,瞬間浪費掉六顆子彈卻無一建功,緊接著他被人打死。你應該知道這是昆汀·塔倫蒂諾再度提醒我們:上廁所要帶槍,而且要把槍法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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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1 | 只看該作者
快使用雙節棍

  曾經有學習武術的兄弟和我談起雙節棍,當時他以充滿不屑口氣地指出,這玩藝屬於外門兵器,不可用於堂堂之陣。換句話說,在中國古代打仗會比較複雜,需要遵守禮儀,大刀,長槍,雙股劍才是王道――刀為百兵之王,槍為百兵之賊,劍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個狼牙棒出來打贏了都不光彩。

  再話說當年宋太祖趙匡胤出來混的時候,上陣使的是一根盤龍大棍(作者按:棍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統),有一回不小心被敵人打斷了,太祖爺發揮他的創造性思維,用繩子把一長一短兩節棍子連起來――上陣揮舞開來那是柔中帶剛所向披靡。於是,這種哨棒就在民間流傳下來,多年後又和菲律賓武術界發生了一二瓜葛,最終演化成了李小龍手裡的外門兵刃雙節棍。如果你碰巧讀過魯迅你就知道,這是一個典型的「播下龍種收穫跳蚤」的悲慘事情。

  再說那那雙節棍,揮舞開來棍頭有千均之力,打架時開瓢性能不弱於板磚,再加之造型猥瑣不引人注意,方便攜帶且善破刀劍,逐漸成為街斗利器――業內傳說李小龍電影《猛龍過江》在英國被禁播就是因為英國紳士們受不了片中唐龍使用雙節棍的凌厲鏡頭――買嘎的,他們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難為1840年有人能忍受風浪顛簸不遠萬里來到中國搞鴉片戰爭了。

  關於這個兵器的威力,有個著名的報告。說是警方曾經作過統計,在多年的街頭爭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槍(這是犯罪學角度的統計,若是在冷兵器的範疇看,這是純屬打岔);然後是匕首――武林高手說:順著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臟;第三就是雙節棍――哼哼哈嘿――說實話,我都有點不相信。統計報告說,兇殘的小流氓使用雙節棍中間的鏈條絞殺對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這顯然已經是在李小龍雙節棍的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飛躍,但是我還是覺得,單純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絞索――The Garrotte(看過《教父》沒有,裡邊的冷血猛男兼頭號衰人盧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順手。

  當年李小龍威風猶在的時候,美國的警察曾經裝備過一段時間的雙節棍――棍體是兩根30CM的六稜角鋼,用12CM的尼龍繩連接,標準的雙節棍形制。後來大概是因為天天在腰帶上掛兩根沉重的鋼錠受不了,沒多久就取消了。這些年他們已經裝備了由三根冷拔鋼管套在一起組成的ASP伸縮警棍,遠看像得了甲亢的摺疊傘骨,甩開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長的鐵棍。新近的港片《衝鋒陷陣》里,陳亦訊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這個傢伙比較類似於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裡教育不良少年,看起來可是比雙節棍要正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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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提琴盒裡的槍

  有一個著名的笑話,說是一群學生正在練習小提琴,其中一個學生打開了小提琴盒,發現裡面有一支槍。他驚叫「糟糕,我爸爸拿著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這個笑話一方面告訴我們行動要膽大心細,另一方面暗示了那個小孩的爸爸可能是個黑手黨分子。因為在1929年,由美國黑幫歷史上旗幟性人物卡彭導演的著名的「情人節大屠殺」里(有個電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應這個事情的),黑手黨分子就把湯姆森M1928A1式衝鋒槍鋸掉了槍托放進小提琴盒子里攜行的。該槍事後也被稱為「芝加哥小提琴」,為世人所熟知。(看過《教父》沒有,大兒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湯姆森M1928打成蜂窩煤的)

  不過更值得注意的一個案例卻是來自蘇聯。1988年三八婦女節那天,住在西伯利亞伊爾庫茨克的一個音樂之家老少11口,舉家上陣,劫持了一加飛往列寧格勒的圖154,希望藉此外逃倫敦(為什麼不是維也納)。據說動機是該家庭爵士樂隊曾經在事發前旅日演出,被資本主義的燈紅酒綠迷惑,回國后變賣家產,攜帶兩支短槍,塞到琴盒裡開始了犯罪之旅。

  該劫機家庭的母親奧韋奇金太太有11個孩子,被蘇聯政府授予「英雄母親」(蘇聯人少啊,鼓勵多生)稱號,四處演出,7個兒子還在伊爾庫茨克文化宮擔任固定演員。這麼打的名望之下,機場安檢人員放鬆了警惕,熱情地招呼,草草地檢查,讓家庭劫機團伙順利登機。

  蘇聯方面對知識分子的拚命精神缺乏應有的警惕。在飛機被劫持后的談判中,大膽「晃點」了劫機家庭,騙人家說先在列寧格勒加油,然後轉飛西方自由世界。結果卻讓飛機降落在某軍用機場,然後大膽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飛機上吸引劫機家庭注意力。結果知識分子敏銳的觀察力使得政府的詭計破了產。來自音樂之家的劫機犯們發現受騙,自尊心遭受極大傷害,情緒開始波動起伏。反劫機突擊隊趁機發起強攻,雙方在機艙內短兵相接。結果知識分子畢竟沒受過什麼恐怖活動訓練,自身五死二傷,但是順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墊背,突擊隊員無一傷亡。值得說明的是,死的五個劫機犯里有兩個都是自殺的。

  這個事情在徹底扭轉了某些人腦子裡關於知識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惡劣印象。大概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國電視劇里的壞蛋開始由傳統的體態剽悍絡腮鬍子向文質彬彬金絲眼睛過渡。但是值得說明的是這個教訓並沒有讓蘇聯政府變得聰明些。在發展自身的同時,他們還是忽視了來自國內的聲音,特別是知識分子的聲音。結果,三年後,就發生了著名的八一九。當然,那次運動不是知識分子造的反。真正運動起來,還得坦克上。

  槍支泛濫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姜文的《尋槍》似乎起了一個負面的作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經常和一些覺悟比較一般的朋友們互相開玩笑,打招呼時充滿了低級趣味:「你的槍丟了嗎?」這裡的「槍」指的身體某個部位,真正別在腰裡的鐵傢伙,我們誰都沒有。

  根據我了解的情況,很多配槍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歡帶槍——主要是怕丟,根據公安系統的管理制度,丟了槍就要背處分,找回來處分撤銷。要是在找回來之前失槍惹了禍,失主的麻煩就大了。根據這個情況,要是你哪天看見某警察沒事別著把槍到處威風,那麼你就基本可以判斷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魯迅先生的話講,「這簡直是一定的。」

  基於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槍支的機會越來越少了。最離奇的一個狀況是自90年代初白寶山殺害哨兵奪取步槍一案發生后,我發現好多崗哨也就撤下了步槍換上了警棍——這下安全了,大概沒有哪個匪會對橡膠警棍感興趣。

  在這麼一個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許忘記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國的槍支普及率還是很高的,很多基層單位的保衛系統都配備有強大的火力,大量人員帶著傢伙威風,有效打擊犯罪的同時也為槍支管理帶來了難題。我一個同學的老爸當年在某單位保衛部門任職,有一次和單位業務員一同攜帶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結果住店時被同屋的兩個壞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間),夜裡兩壞蛋雙雙掏出匕首,意欲行兇劫財。不曾想我那同學的老爸機警得很,早就有了預備——這裡可以披露一個戰術動作:將「五四」上膛,用手輕壓扳機,大拇指扳住擊錘向前輕放。遇到緊急情況時迅速出槍,用手扳開擊錘就可以射擊了,這樣可以省下一個拉套筒上膛的動作,關鍵時刻可以搶佔先機決定生死。(需要強調的是,這個狀態下的手槍極不安全,很可能因為擊錘被掛開而走火,只能用於緊急時刻,日常攜行時要萬萬杜絕之)

  再回頭說那兩位賊人,雙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業務員帶一把,我那同學的老爸是雙槍,用子現在的話說,那是「酷斃了」),不禁駭然——大概是從來沒見過帶兩支「五四」的警察,一時摸不清對方的來歷,還以為是遇上了「二王」一類的流竄悍匪,嚇得跪地求饒,請前輩原諒。

  上面這個故事有著戲劇性的轉機,卻沒有一個光彩的結尾——我那同學的老爸做爛好人,得饒人處且饒人把兩個賊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擊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瀋陽「呂海鷹殺人案」中就有一位群眾十分了得:當時歹徒呂海鷹正在襲警奪槍,被路過的一群眾發現,這位群眾大概是個新上任的保衛幹事之類,身上正好帶著一把槍在威風。趕巧遇上了歹人,於是掏槍就打,異常神勇地將歹徒擊傷,並最終將其抓獲。

  另據朋友描述,當年的民間火力強大到顛峰狀態時,曾經見過工廠保衛部門押送貨物,一出去就是幾十號人,大卡車上架56班用機槍,人手一把56沖,壞蛋看見了簡直要聞風喪膽——因為那太像嚴打時的遊街了。只是這樣牛逼的場面和我上邊講的那種故事,隨著我國槍支管理的日益嚴格,以後估計是再也不可能發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嘆治安形式好轉,另一面不免還是從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遺憾,正是:

  槍支泛濫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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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豈在多殺傷

  大約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東京鬧失去曾經發生過一起搶劫運鈔車的案子。這個案子的厲害之處就是在於劫匪僅僅憑藉一支模擬玩具手槍和一個婦女用的防身辣椒噴霧就搞定了銀行押運人員,而且成功逃脫,並至今逍遙法外,確實做到了「一槍不發,盡得風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這個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給我們很大啟示:當面對良民的時候,匪徒手中的槍支,最大的作用也許是在威懾,而非殺傷。當年轟動一時的「千島湖劫殺台胞」案件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歹徒從開始作案到最後殺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聯發」只是起了一個威懾的作用。只是這個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來,令人有點遺憾。根據報道,近十年來各地湧現的絕大多數匪徒基本都是掏槍就打的衝動類型,連一個小小的持刀蟊賊,最終都要搞出命案來,走入了「將軍誇寶劍,功在殺人多」的怪圈。想想帥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羅漢》,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境界啊。

  其實在很多香港爛片里,都有過實戰中使用模擬玩具手槍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揚,又比如《順流逆流》里的謝霆鋒——這兩位是藝高人膽大,除了他們這種,還有的是被動使用的,運氣比較衰,比如《中南海保鏢》里的鄭則士。只是這些香港導演的思路完全沒有放開,未能充分開發玩具手槍的潛能,雷宇揚拿玩具BB槍的同時還必須掂著一隻真傢伙壓陣,謝霆鋒拿著模擬GLOCK的時候就被人追著屁股打,胖子鄭則士更不必說了,這個傢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適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槍戰里,他是拿錯了玩具槍,差點被匪一槍打死。

  反過頭來,我們這邊在幾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範例,《小兵張嘎》里的橋段人人皆知,張嘎子同志從來就是用木頭傢伙繳獲敵人的真傢伙的。相反,在眾多戰爭影片中,打紅了眼,憤然摔下帽子抱起機關槍突突突的傢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彈在胸口鑽出幾個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戰爭時期,我軍的作戰主導思想就是「殲滅敵人有生力量」,從來就是以多打少,迂迴包抄之類的幹活。需要注意的是,和當年的長平之戰,秦將白起悍然坑殺趙國四十萬降卒(你能說強大的秦帝國迅速垮掉和這次殘暴的行為沒有一點關係?)不同的是,即使是在當時那樣一種情況下,被煮了「夾生飯」的國軍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編入了我軍的隊伍。遼瀋戰役時有個故事,說是解放軍的擔架隊正抬著一個炮兵傷員往後撤,突然抬擔架的民工發現自己抬的竟然是個國軍,乃大怒,欲拳腳相向,嚇得受傷的「國軍」急忙解釋:我投降啦,衣服還沒來得及換,剛才正調轉了炮口幫解放軍打蔣軍呢!

  想當年,毛主席的軍事才能獨步海內,「春來我不先開口,哪個蟲兒敢作聲」的級別,可這位軍事天才,卻幾乎一生沒有沾過搶(除了當年井岡山回師,挎過幾天盒子炮),當年在山裡遇到土匪,眼看要糟糕,還是被賀子珍手持雙槍及時趕來,將他救下。不過這一點也不妨礙他指點江山,「又恰像颱風掃寰宇」。當年在被在他的指揮下被掃掉的整編七十四師師長張靈甫,也算是一代名將,年輕時就有搶殺老婆的兇悍行徑,可是到了後來,一樣被滅掉,只剩下當年的配槍S

  「萬里長城今猶在,又有誰見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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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棍的傳說

  王小波的《青銅時代》里提過古代獄卒曾經使用過一種「驢雞巴棒」的傢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類似今天的警棍。不過根據王某人的一貫風格,這個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當真,但是時代的進步帶動警棍的發展卻是王二沒有料到的——就在上個月,石家莊警方推出了一種長達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陣時須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幾分當年倭寇打仗時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論是其口徑還是威力,均遠非古代獄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沒準脊梁骨都得被砸斷,端地利害。

  在我國曾經有那麼一段時間,保衛系統比較發達,每個單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槍支),兄弟我那會還很小,喜歡假裝天真地往保衛科竄,把他們的傢伙玩了個遍(槍除外),那會最喜歡玩的是手銬和保險櫃,因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歡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沒有。

  扭轉我看法的是某天夜裡鬧小偷,我被窗外的喊聲叫醒,探頭一看,只見數條保衛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條大漢。保衛科的哥哥們大概是平日疏於訓練,眼看著距離越拉越大,賊人就要溜走,危機關頭沖在後經警哥哥奮起神威,將手中的警棍擲出,命中歹人腿窩,歹人雙腿一彎撲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衛科參觀。那時歹人已經移交公安機關了,只剩下經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賊經歷。我要過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細研究了一通,發現其結構是粗壯的彈簧外裹橡膠,以彈性增加打擊力,十分了得。當時就起了據為己有的心思,可是經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沒有答應。

  多年以後,我因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了國營764廠的產品清單,才發現國營大廠後來出產的棍子大多沒有了當初的複雜工藝。想當年雜七雜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場,質量良莠不齊,某些設計也不乏創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彈簧棍,據說還有一種灌了水銀的厲害玩意,具體實用報告沒聽人提起過,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頭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撲通一聲,人像木頭一樣被K.O。

  不過水銀警棍還不是最厲害的。以前搶劫銀行不是很瘋狂時候,銀行保衛的一種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廠的一種狼牙警棍(後來歹人的武器先進,狼牙棒吃不住就換上霰彈槍了)——廠家編號是7608,此棍全鋼打造,渾身上下布滿短鋼釘,危機時刻還可以臨時加上長釘,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體鱗傷,威猛無比。兄弟多次去銀行取錢時就盯著這個傢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乾脆把棍子藏到背後不給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問題就是攜行性差。現在國內多個城市警察配備的三節伸縮警棍是仿造的美國ASP戰術警棍。這個傢伙別在屁股後邊不顯眼,雖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敵對時總是少了那麼點威懾力,有個美國人考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製造商)就曾經自己動手,在ASP戰術警棍的棍頭加了一圈鋼釘,這可以說是威懾力與便攜性的完美結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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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佩刀的年輕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確切地說是在83年嚴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習慣隨身揣一把小折刀。現在來,他們當時追求的也許僅僅就是個攜帶方便,但是後來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很長一段時間內,因為一語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終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這種小傢伙。

  當年的摺疊小刀,展開不過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帶在身上不僅毫不起眼,對於混混來說,簡直還有點氣勢不足——《鱷魚鄧迪》里有個攔路搶劫的小混混就因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鄧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鬥毆時身負重任的「先鋒」(有些地方稱作「頭炮」的)一般都是揣著一大一小兩把刀的。同樣的道理體現在日本武士腰邊一長一短兩把刀上,他們叫做居合(拔刀術),兩軍交戰時長刀被困住或者脫手,這時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對方痛下黑手。明末官軍和倭寇交戰,就在這個項目上吃了大虧。

  從這個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僅僅是氣勢,而隱藏的殺機一旦顯露,則會給對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個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裡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實非常令他們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隊」,24條大漢半年多時間作案18起,致傷17人卻無一死亡(按,僅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隊惋惜,讀者明鑒),菜刀威力之差可見一斑,唯大兇器論者可以休矣。而同樣是在80年代初,廣州一位參加過對越自衛還擊的解放軍退伍偵查兵,就因為見義勇為而被流氓團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後的今天,我很還常常可以從法制節目中看到那些身負命案的兇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類多是流氓團伙收保護費時嚇唬老百姓的。

  針對當年的治安情況,公安系統還裝備過一種推拉式警用匕首,這種東西非常類似於後來廣為流傳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個嵌著藍盾標誌的帽子——對於這個笨拙而多餘的「安全設計」,我從十歲的時候就開始不理解,一直到現在——在我的印象里,這批推拉式警匕後來正是因為安全性和實用性的雙重欠缺而退出歷史舞台。但是作為它對手的匪用直跳卻很受歡迎,而且當年因為貨源緊俏,團伙內身份比較低的小嘍羅是沒有資格使用它的——他們一般是用側跳或者背鎖折刀,而後者縱兇悍如BUCK110者(參見《殺死比爾》烏瑪用來割斷醫生腳筋的那把刀),終究無法擺脫一般人眼裡水果刀的惡劣形象。

  關於直跳的案例,多數大同小異。我知道的一個是某學生團伙的頭頭有次和人發生矛盾,隨手抽出直跳指向對方胸部,出刀同時頂出推刀鈕——於是正中心臟一刀斃命。我相信這個故事要是隱去時間地點等等一切背景,和你聽過的大概就是一個樣。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個故事還有續集,話說那個攜帶直跳彈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後,那個地區出現了一個穿著牛仔短褲的新老大,該老大學過武術,當過兵,還進過監獄,實戰經驗豐富得不象話。他的腰裡掛的卻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術用品商店裡買來后開了鋒的雙刃短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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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2 | 只看該作者
 那些佩刀的年輕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長相類似劉青雲的校友,某次潛入偉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園一帶流連,於漫天的假貨之中找到了一把殘缺的日本30式刺刀,花了100塊錢毅然買下。

  再說那30式刺刀,乃是日本軍國主義利爪,早年頻繁現身於革命戰爭影片之中,時常挑著膏藥旗進村掃蕩,經常用於殺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刺到手時已然是殘破不堪了,更為嚴重的是因為它已經被鋸掉了護手鉤和套火環,如果再取下鋼鞘,那麼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據他時候的分析,這把刀之所以被鋸掉護手鉤和套火環這些牽絆而保持了棒狀的簡單外形,完全是因為文化大革命時期為了適應當時的武鬥形式而做的改動——當年武鬥不比日本鬼子拿著38大蓋拼刺,還要勾掛對方兵器。武鬥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時刀插在身上,遇上敵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牽牽絆絆的護手鉤套火環往往會掛住衣服釀成大禍——也許在當時不會有人想到,多年之後世界各國設計軍警槍械時都要考慮到這一點:手槍必須具有流暢的外形以保證出槍速度。

  從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武鬥,一直到83嚴打之前,軍刺就一直活躍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輕人手裡。由於我國對制式裝備的嚴格管理,我軍裝備的56刺則很少流出,小壞蛋們手裡的也多是侵華日軍遺留的30刺。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後來的刺刀設計目的都已經發生了轉移,冷兵格鬥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長的30刺。你要是見過56刺就能知道,這些摺疊刺刀完全沒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棄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樣沒有了刃,遠不如30刺可砸可砍來得順手。(這裡需要插一句嘴,56式棱刺在越南戰場上和蘇式AK扁刺拼刺時未能發揮出想象中的優勢,讓人嚴重失望)

  不過,儘管是非制式裝備的30刺,在當年也不是人人能夠搞到。於是在這種大環境的召喚下,江湖上又湧現出了各式各樣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車鎖,武術表演用短劍,螺絲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終極武器三棱刮刀為最。

  那三棱刮刀模樣兇狠,而且通體覆以黑漆防鏽——在這一點上,它和戰術刀具的戰術塗層(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標,兼顧防鏽)不謀而合。更加要命的是,這個傢伙是一個尖尖的錐頭,遠比56式棱刺的「T」形頭來得凌厲——我甚至懷疑後來設計的63式棱刺是否就收了三棱刮刀的啟發——而且三條鋒線鋒銳絕倫(比63還要厲害得多),鋒鋼刀體本來就是用於刮削金屬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數刀具,堪稱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車把手上,晃晃蕩盪,殺氣凜凜,敵人望風而逃。

  正是因為三棱刮刀的兇猛,在長達數十年的時間裡,它在刀具管制條例里都是作為重點的一項被單獨提出強調的。不過在後來的刮刀生產上,好像廠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有意弱化了刀體與刀柄的連接部位,刀體輕輕一抽就從刀柄之中脫出,強度大打折扣,已經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兇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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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感謝主任一下,好多故事都是聽他說的,找機會過去了請主任吃飯)

  「丟槍」的故事

  兄弟我小時候為了買玩具手槍,曾於午睡時偷偷翻過我媽的衣兜,盜得小面額人民幣若干,在學校門口小販處貨手拉機一把(多年後想來,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學時「黑槍」無處隱藏,乃寄放同學處,結果第二天一來同學就說我的槍給搞丟了,氣得我數月不和他說話。

  這個事情告訴我了一個道理,槍不能亂放,否則就有失蹤的危險。玩具手槍是一回事,真槍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學的舅父當年乃是某大型國企的保衛幹部,此人仗義疏財,唯有一個酒後無德的缺點——具體說就是愛撒酒瘋,常常是在眼花耳熱后從保險櫃里掏出六四配槍,對著天花板打上幾發助興。後來這個毛病終於惹了禍,又一回他帶著傢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來,被小風一吹,覺得酒勁上來了。這時他還有點清醒,掏出配槍遞給了旁邊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幫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這個事情的悲慘結局你大概能猜到,當時那個朋友醉醺醺的,兩個醉漢來回謙讓,第二天就發現那隻槍丟了——事後該保衛幹部發瘋似的掘地三尺找槍,終於沒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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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2 | 只看該作者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國內為了避免大意失槍的事故發生,在相關人員配槍之時都是配發了一根槍綱,讓槍和褲腰帶捆在一起的。開始是牛皮的,後來換成了尼龍繩。可是很多人覺得這個東西麻煩,最後都拿去穿鑰匙了。2004年年初的時候,西安某押運員就因為忘了系這個小玩意,丟了一隻六四,後來懸賞10000元尋槍,結果還比較幸運,槍被人送回了。

  當然,槍綱一類都還是細節。槍在警察手裡,不光是自己的作戰武器,更重要的是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裡,天知道會出什麼事。於是為了護槍,就發生了許多悲壯的故事。90年的時候,遼寧省一鄉鎮派出所里出過一位二級英模蔣德國。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歲),夜裡出任務,遇上兩名歹徒襲警奪槍,老警察和兩名年輕力壯的歹徒搏鬥時槍卡了殼,緊急關頭,為了避免槍支落入歹徒手裡,他沒有交槍投降,甚至沒有花時間推出卡住的子彈,而是作出了一個悲壯的決定:用盡最後的力氣把槍扔入草叢中。歹徒在黑暗中尋槍不到,惱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

  2004年的8月,更瘋狂的一夥匪徒在重慶最繁華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襲警奪槍,大概是受了世界上恐怖主義的風潮影響,他們在敲翻警察,撤離現場時,竟然還扔出了一顆冒著煙的土製炸彈,被襲巡警擔心炸彈傷人,勇敢地壓在了炸彈上。不久后,三名歹徒杭州落網,而警察的運氣也不太差:當時炸彈沒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槍走的那隻槍,一個匪在圍捕時用它自殺了,這個小傢伙也算為他的原主人報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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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上老……這個是聽他說的)

  板磚破武術,板磚破手槍

  中國民間武術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檔,戳喉結,打後腦,反關節等實戰意義極強的絕技殺著,民間說法叫「黑著」。但所謂「黑中自有黑中手保??蘇廡┩絞指穸肥跬猓?頤且步病吧萍儆諼鎩保?褂煤謐諾娜巳銜?紗笫虜瘓行〗冢?共灰歡ㄒ?心嚶凇熬?印鋇男槊??/FONT>

  《許三觀賣血記》里曾經講過一個故事,小屁孩許三樂被人欺負后找哥哥許一樂替他出氣。一樂聽說對方實力不俗,在去決鬥的路上撿了半塊爛磚頭。待走到敵人近前,抬眼看準對方的腦袋,也不多言就一磚頭拍上去給人開了瓢。這就叫「好拳頭抵不過爛磚頭」,賴皮武術家有云:「板磚破武術,片刀破氣功。」

  也許在有些人看來,這種套路就背離了武學的本意——《陳真》裡邊有個日本武術家說,打倒對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槍。我認為這個話除了表達武術不是用來打人的意思之外,還充分暴露了這個小日本對於手槍的無知和對其威力的過分誇大。「板磚破武術」的故事相比大家都聽得多了,而「板磚破手槍」的天方夜譚想必大家是聞所未聞。

  話說該天方夜譚發生的時間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點是在重慶市郊某鎮。三名小偷潛入居民樓行竊被樓房住戶發現,該市民立即報警,警方得信后,派遣兩名民警持槍前往事發樓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樓道拐角處,抓起身邊磚頭向外投擲,企圖以磚頭作為火力掩護突圍逃竄。民警發現了他們的企圖,鳴槍示警,然後向樓道口射擊,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線。然而好景不長,6發子彈很快打光,此時:

  「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彈打完了,沖!」三歹徒隨即揮舞獵刀呼嘯而出,砍向擋在面前的民警。杜XX(民警)右手大拇指幾乎被對剖開,左膝蓋中了一刀,倒在樓道。民警楊XX左小臂被劃出長長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強盜衝出小院后,居民們聽到一陣汽車發動機響起,強盜隨即不見蹤影。」(此段文字摘自《重慶日報》,假一賠十)

  上述這個「板磚破手槍」的事情中,當事兩位警察除了槍法令人遺憾之外,總體來說還是比較英勇。問題在於面對磚頭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彈確實比較無奈。根據報道描述,兩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還和逃竄匪徒有過一段扔磚「交火」,但是同樣遺憾沒有建功——很明顯這是投彈的功夫不行。想當年「軍中槍王」李建軍,槍法如神自不必說,投起手榴彈來,一揚手就是70米,即使換成板磚的話,也一定能砸得敵人抱頭鼠竄。

  連嚴打都不讓提,小田更不能說,要保密。。。我在下面兩篇里稍微說了下。。。

  五四手槍:威震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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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2 | 只看該作者
槍炮玫瑰

  胡堅專欄

  二十年前那場波及全國的「二王」大追捕直到今天還讓很多人記憶猶新。那二王兄弟,堪稱建國以來影響力最大之悍匪:首次作案盜竊部隊醫院,即殺傷十餘人,世紀末張君團伙亦遠不能及;此後二人從瀋陽流竄南下,流竄全國作案,打死打傷公安武警革命群眾多人。十年後白寶山用上了81-1從北京流竄到新疆也比不過他們;最兇殘的是在最後被圍捕時二王還負隅頑抗,打死軍警二人。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田明建案件后,治安大為好轉,便再沒聽說過有如此兇悍之歹人。

  同時,也正是因為這次追捕,讓很多老百姓聽說了國產五四式手槍。當年二王兄弟出道的時候就有從部隊偷出的三把五四,後來在武漢岱山檢查站還打死一個人搶了一把五四,統共是四把。後來全國通緝持槍在逃案犯時,衡陽有一個女同志十分了得,拚死搶下了二王兄弟的五顆手榴彈和一堆子彈,避免了更大的危害。

  再回頭說那五四,乃是新中國成立后,仿造蘇聯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槍製造的。由於裝備時間長,工藝不斷進步,加之周圍國家的仿製,導致有多個版本的出現。此槍的特點是穿透力強得不像話。江湖上曾經有個故事,某警員執行任務時,在室內扣動扳機擊發該槍,威力無比的槍彈打穿了一個人體后不屈不撓又把後邊的人打了個透明的窟窿——還沒完,然後撞在牆上發生反彈,跳彈又把一個倒霉蛋的頭蓋骨給掀開了。一箭三雕,可謂威力無窮。

  雖然這個傳說讓人聯想起《天龍八部》里段譽的六脈神劍,真實性無法證實,但五四手槍的穿透力是毫無疑問的。上世紀90年代初,五四手槍因為價格便宜量又足,被境外黑道分子大量使用。因為護板上有五角星標誌,該槍在香港那邊被黑社會兄弟親切地稱為「大黑星」。使用該槍可以輕易地打穿防彈衣和車門,普通市民躲在磚牆郵筒之後亦難逃厄運。影片《辣手神探》就以吳宇森的方式反映了這一狀況。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作為警用手槍,五四的侵徹力有餘(容易誤傷群眾),而停止作用(彈頭在體內翻滾造成傷害,放到罪犯)不足,被後來的六四式手槍逐漸取代。但是在民間眾多地下造槍窩點,五四仍然是主打產品。有的土槍即使是在內部結構上都模仿了六四式,但外觀仍然是五四的樣子。原因一方面是五四容易加工,更重要的是五四遠比六四看著威猛,而且比之勃朗寧之類大威力的外國貨更為老百姓所喜聞樂見——你要是拿個M9,他或許以為你是用玩具嚇唬他呢,但是只要看見五四,他就一定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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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知兵者是兇器

  我們祖宗的教誨是:「乃知兵者是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由於大多數男性心裡的尚武精神,導致從萬里長城到布達拉宮,國內眾多旅遊景點都喜歡出售一些銀樣臘槍頭的刀劍做旅遊紀念品。有朋友當年從少林寺門口購買廣東陽江製造的西洋馬刀,這就是尚武情結被奸商利用。這套伎倆傳到好萊塢,被無良片商發揚光大,眾多魔幻題材影片中造型古怪的西洋冷兵器都能吸引眾熱血男兒艷羨的目光。

  在眾多不專業的影片(如《魔戒》)中,冷兵器道具都是由美國聯合刀具公司出品的。這個公司生產的刀具不用於執法部隊,也不用於日常生活,生產它們僅僅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做影視道具,給外行看熱鬧用的。但是也有富有專業精神的導演,在道具方面努力做了功課,這裡需要表揚的是昆汀塔倫迪諾。在他的《殺死比爾》裡邊就出現了SOG公司的沙漠短劍S25――如果你玩過反恐精英的話,那裡面的刀具就是SOG公司的另一款作品:S37。

  關於SOG公司的來歷,有個著名的段子。據說那是在越戰時期,美軍培植的一支南越特工隊伍使用的刀具。他們慣用440系列不鏽鋼做刀,這種古老的鋼材在現在看來可能顯得不夠MODERN,於是引入BG42趕時髦。可是落伍的印象已經深深形成了,反恐精英的最新幾個版本里,刀具已經換用了STRIDER的定製手工刀――這是一把比很多槍都要貴的刀。基本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軍隊會使用這種刀具作為制式裝備。

  中國民間造刀多以汽車彈簧鋼板為最,造出來的傢伙雖然不如西方几個大公司血統純正,但是實用絕對沒問題。根據當年的江湖中人描述,80年代初小流氓打架鬥毆還用過侵華日軍遺留下來的30式刺刀。至於我軍裝備的56軍刺,81軍刺,乃至最新的95軍刺,則由於管理嚴格,很少流失民間。我中學時代有一個同學的爺爺行伍出身,收藏有一支我國列裝多年的65傘兵刀。棱骨雙鋒,刃上開有一個割繩鉤,發出懾人的寒光。由於刀體上有一個倒鉤,搏鬥時可能會出現鉤子掛住敵人肋骨導致武器脫手,因此該刀還有一個省掉割繩鉤的版本,即偵察兵匕首,曾經在南疆的戰場上伴隨各大軍區勇敢的偵察兵在茂密的叢林里和敵人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而同樣在越南茂密的叢林里,靠著造型簡單的KA-BAR軍刀砍樹殺人的美軍士兵恐怕不會想到,多年之後好萊塢的一部影片《THE HUNTER》里竟然會出現那樣一把類似斧子的怪胎生存刀――TRACKER。如果硬要說這種刀和叢林生活有什麼關係,那麼我猜測TOPS公司用1095這種古老的鋼材來製造這把「斧子」,也許正是為了向KA-BAR公司久經考驗的USMC MARK2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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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嘴怎敵得打鳥槍(代開欄語)

  流氓史上最具偶像氣質的小馬哥曾經說過一句牛逼轟轟的話:「我最恨人用槍指著我的頭。」這句話曾經紅遍大江南北,被我的很多同學模仿過,但是他們都沒有我說得有感覺,因為沒有幾個人能有機會像我一樣被槍指過頭。

  話說我小學的時候和幾個臭小子路過某大學的操場,趕上一幫大一的學生仔軍訓休息,著名的56半自動步槍在地上擺了一溜,我們幾個小孩湊上前去看,有一個大學生就跑過來轟我們。俺當時人還小,可帶著一群小跟班(還有MM),不能服軟,算準了他不敢打我,於是抬起小腦瓜和他牛逼地對峙。

  沒想到那小子從地上拎起一支56半(我好像記得這個傢伙啪的一聲把三棱刺刀都打開了,動作還很熟練),罵罵咧咧地對準了我的腦袋。

  當時俺的小臉一定嚇得煞白(我們每天路過,知道他們打的是教練彈,但是槍口在眼前,槍里有沒有教練彈,有教練彈頂著腦門打出來是個什麼樣,都不知道了),俺結結巴巴地說了幾句狠話,看著那個兔崽子兇巴巴的樣子,一轉身落荒而逃……當時也忘記小馬哥那句話了。事後再多次說起,終歸是少了現場感。

  事情經過基本就是這樣,很多年後我也進入大學開始軍訓,打靶時分發下來的槍是破舊不堪的56半和56沖。打CS的男生紛紛選擇了長著AK47外貌的56沖,結果後來打靶時又大呼上當——要知道,56半的精度比56沖可強多了,用一位民兵兄弟的話來說,那是加個准鏡就可以打狙擊的傢伙。可就是拿著這麼一個寶貝,俺竟然把5發子彈全部打脫靶了,想是在小時候被那傢伙頂著腦袋嚇出了病根。

  值得一提的是,我軍訓的時候槍支管理變得十分嚴格了。俺一個同學一時忘形,提著空槍轉身和人說話,被小教官連人帶槍一下撲倒在地,一頓狠K。這顯然是個巨大的進步,因為在上世紀90年代初發生過幾起涉槍大案,給槍支管理帶來了很多思考。比如著名的中國刑偵一號案里,反派男一號白寶山當初攜帶一支壓滿子彈的56半自動,乘面的和6名拿著54手槍和79微沖的巡警打了一場遭遇戰。巡警被罪犯打了個措手不及,白某心狠手辣,從面的上一個翻滾落地,手起槍響,三名巡警全部被擊中。罪犯邊跑邊打,倉皇逃竄。其後又天南海北流竄,連續搶奪了一支81自動步槍和一支54手槍,犯下驚天大案。案件偵破期間,罪犯出眾的槍法曾經一度使警方認為他是有過戰鬥經驗的軍人,誰知最後抓住一查,那人沒當過一天兵,全是拿氣槍打鳥練出來的槍法。

  所以說打槍這個事是要講天賦的,耍嘴皮子如我者,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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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偉大了一把

  話說某年十一黃金周,俺和兩個同學計劃「流竄」到東京汴梁去享受小吃。從武漢坐到鄭州已經是夜裡一點,轉往開封的汽車要在4個小時后的拂曉出發,我們三個土了吧唧的傢伙吃了點麵條,就開始在鄭州火車站周圍不斷地繞圈走動。

  那裡地形奇特,環繞火車站的是幾個大商場,每條街基本都有一個裹著軍大衣的保安半夢半醒著。走著走著,三個無聊的傢伙發現路邊的安全套自動售貨機比武漢的先進,於是走上前去。三個腦袋湊在一起研究了一下,發現是從一塊錢到三塊錢三個檔次的,不像武漢,就一塊錢一種,有個傢伙還拿了三個鋼崩從機器里買了個最高級的來研究……

  誰也沒想到,就是這倒霉的好奇心壞了事……我們三個人都沒有注意到100米遠處的一輛白色麵包車。買完東西繼續往前走,離那車還有20米,靠在車前面的一個人突然向我們招手。我們獨在異鄉,猶豫著不敢過去。真是說時遲那時快,就在這會兒,只見麵包車的門嘩地拉開了,跳出兩個提著79輕沖的人,槍口斜支楞著,也不知道是不是指著我們,三人站成三角形,虎視眈眈。我們三個戰戰兢兢走上前,掏出證件表明了清白的學生身份,警察叔叔揮揮手說沒事了。斗膽一打聽,原來是正在抓壞蛋,遠遠看見我們三個鬼鬼祟祟地買安全套,不像是好人,於是就盤查一下。

  我偷偷一回身……靠……後邊還有兩支79遠遠地瞄著。

  我的第二次槍口危機相比十年前那次有了顯著的升級,最明顯的就是設備,瞄著我的傢伙從56半自動一躍而成了79輕沖。按照這個速度跳躍,我下一次看到的就應該是最新的95而不是81了。這裡必須插一句,79輕沖乃是我國一代名器,沒有護木,打兩匣子彈以後,前邊就會冒出縷縷青煙,人手拿捏不得,否則就成了台灣名菜鐵板燒。不知道這個問題在自衛反擊戰時是如何解決的,反正「文革」時期上海的造反派還專門為此給79加裝了散熱附件,看來是被燙出來的教訓。再就是該槍的導氣結構十分精密,要用的時候經常是連發打不響,好在現在武器是專人保養,臨戰還要檢查一下,基本杜絕了臨陣掉鏈子的惡劣現象。

  1981年裡根遇刺時,貼身保鏢於亂軍之中從西服下抽出「烏茲」的勃勃英姿被攝像機拍下,「烏茲」由此名震天下。而79也有類似的輝煌戰例,話說2000年的時候,首都東北角曾經圍捕持槍悍匪,在雙方狹路相逢的生死關頭,我方偵察員從肥大的夾克里抽出79微沖手起槍響,先敵開火擊中罪犯,一時間場面極其火爆。造型簡單的79竟隱隱給人帶來一代名槍的錯覺。兄弟我生平能被這個傢伙遠遠指上一次,也算是偉大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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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憂傷的悍匪們

  2004年7月26日,《這個殺手不太冷》在台灣上演現實版本。悍匪張錫銘在KTV瀟灑之後,和另外三個兄弟一道被百來號警察堵在了老窩。按照媒體的說法:「警匪激戰六小時,交火3000餘發」,最後張大俠竟然穿著警察的衣服從警察眼皮底下跑掉了——唯一遺憾的是,現實版中陪同殺手成功逃脫的不是小美女納塔麗·波特曼,而是一個老阿伯——作為電影來看的話,商業元素就差了點。

  據報道,張錫銘團伙除了國際黑道弟兄們慣用的AK47、M16之外,還搞到配了激光瞄具的M4A1、手榴彈等等,火力十分了得,台灣警方為此史無前例地下達了「基層迴避令」,基層警察遇上張錫銘,只能向上面報告,不要正面迎戰——也許你能記得,2003年哥倫比亞公司炮製的票房毒藥《S.W.A.T.》的宣傳海報上就寫著這麼一句:「連警察也得報警!」

  但是和1997年的洛杉磯銀行大劫案相比,這次台灣的特警霹靂小組的表現就很差勁。當年的美國槍匪穿的是ⅢA級以上的防彈衣,拿的是上了81彈鼓的AKM,火力兇猛、防護到位,整個看起來就像是兩台橫衝直撞的小坦克。特警的MP5根本放不倒他們,但是他們運氣不好,再加上能打不能逃,最後還是給S.W.A.T.收拾了。

  相比這些美國同行,張錫銘一夥雖然牛逼,可在火力和防護上還是有一定差距,而且他們還是在酒後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倉促投入遭遇戰。台灣警察卻是早有準備,圍剿作戰,調集精銳,彈藥充足,現場有足夠的部署條件,100來號警界精英修理四個醉漢,但打到最後,卻只打翻一人、投降一人、逃跑兩人,真是天大的笑話。

  另據說,現場旁邊就駐紮著海軍陸戰隊第99旅,在仗打得最吃力的時候,警方與他們商量,想借一個M109自行火炮上去支援,可是不知為什麼,一直到最後,也不見他們「看在黨國份上,拉兄弟一把」。

  不過話說回來,萬一當時台灣警察借來了M109自行火炮,那麼張錫銘也必將作為刑事犯罪中死於自行火炮的第一人而青史留名。自從1992年的平遠街緝毒巷戰結束之後,已經有很多年沒有看到這樣轟轟烈烈玉石俱焚的大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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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注意錄像」

  在去年7月間上映的《美麗任務》里,刑偵部的鐘SIR和一干廢物手下學人家G4保護要人。在保護途中笑料百出,殺手沒有命中目標,倒是這群保鏢把中心人物連拉帶拽,摔打得骨斷筋裂。這個事情不禁讓我們開始深深懷念杜琪峰《槍火》里的那幾個黑社會兄弟。但是我想說明的是,保鏢再優秀盡責,運氣不好的話,也可能會導致哭笑不得的結果,觀眾不必對鍾SIR一夥過於苛求。

  1981年3月30日,美國總統里根在希爾頓飯店門前遭到神經病槍手欣克利襲擊。當人群中射出第一發子彈時,里根的貼身保鏢蒂姆立刻轉身面對槍響方向,伸開手腳,造成儘可能大面積的人盾保護總統,用自己的肚子替里根挨了一槍。此時另一個保鏢麥卡錫也毫不含糊地沖向槍手,到第六顆子彈出膛,他已經把槍手撲倒在地。見此情景,在場的其他特工隊員和華盛頓警官就表演了我們經常在電視里看見的一擁而上抓捕人犯的壯觀情景。

  在麥卡錫迎著槍手飛撲的同時,里根的衛隊長帕爾和他一名手下已經敏捷地開始把總統往防彈轎車裡塞,可就是因為這兩位身懷絕技的大內高手反應太快,才造成了意外的發生——槍手射出的子彈還沒來得及落地,其中一顆撞在了總統防彈轎車的裝甲上后反跳起來,準確地迎上了往車裡鑽的里根總統,子彈從左肋下射入,擊斷一根肋骨,鑽進左肺葉中部,距心臟僅兩個半厘米。

  一般情況下,子彈飛速旋轉,彈頭形成強大氣流衝擊力,能夠輕易地將人體內臟震碎。但是里根總統既是萬幸里的不幸,同時還是不幸里的萬幸,因為那是顆跳彈,射入人體的時候,已經是其勢不能穿魯縞了。再加上英明的衛隊長帕爾臨時決定總統車隊改道華盛頓醫院(原定計劃是返回白宮的)及時搶救輸血,這才把倒霉的里根總統從肺部大出血的生死關頭挽救回來。

  這個事情發生以後,出現了一個讓人很鬱悶的結果。人們驚奇地發現,兇手欣克利行刺總統的原因竟然是為了博取好萊塢女演員朱迪·福斯特的芳心。他首先學習了科斯特的成名作《的士司機》,然後天真地把福斯特和她在影片中扮演的那個小妓女等同起來,再然後把自己當成羅伯特·德尼羅,開始學人家刺殺總統。我想,當時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樣慶幸欣克利觀摩的是《的士司機》而非《豺狼的日子》,否則,在後者更為專業的指導下,里根總統命運如何還很難說。

  有個資料上說,當初刺客欣克利預備下手的時候,還向身邊一位攝影記者提醒了一句:「要注意錄像。」看來真是很有明星氣質的一個殺手。我也相信,這個業餘明星的偉大表演也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夢中情人朱迪·福斯特(小道消息說,福斯特至今未嫁也和這樁著名的美國往事有關)。只是他其餘的願望卻不能實現了,法院雖然宣判他是神經病,無罪,但同時也把他收拾進了精神病院,享受終身治療。唉,好萊塢電影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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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ozichao2002 發表於 2007-10-22 03:43 | 只看該作者
向原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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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jf 發表於 2007-10-22 16:31 | 只看該作者
也代我向原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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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chemist05 發表於 2007-10-23 01:12 | 只看該作者
太經典了,向作者致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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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起風生 發表於 2007-10-23 05:49 | 只看該作者
酷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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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ckstael 發表於 2007-10-23 23: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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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7-10-24 08:59 | 只看該作者
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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