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成功案例] H-1B變更僱主申請被拒,重新申請后獲得批准

[複製鏈接]

788

主題

787

帖子

2104

積分

版主

移民律師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10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awbw 發表於 2010-11-18 06: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上個月底,我們接受一位軟體工程師的委託,在她前次H-1B變更僱主申請被拒后,再次為其遞交申請,近日獲得批准。

這位工程師今年4月在一位律師的幫助下遞交了變更僱主申請,她之前的僱主也隨即去移民局撤銷H-1B。移民局對於H-1B審查的標準越來越嚴格,但是軟體工程師變更僱主只要仔細準備材料,應該不會太難獲得批准。但是這位工程師找的前一位律師遞交的文件中,對於H-1B職業類別的選擇、職位描述、甚至公司的介紹都不準確。移民局收到后兩次發出補充材料的要求,律師也沒有針對移民局的疑問提供有利材料,10月中,該申請被拒。從遞交申請至收到拒絕通知已有6個月,這位客人這時的身份非常危險。

我們接受她的委託后,建議馬上重新申請並開始準備材料。因為有被拒記錄,我們準備的時候非常小心,並在申請中解釋了前次申請因為律師原因導致的問題。9天後,我們遞交了申請。因為採用加快審理方式,移民局很快就批准了申請,我們的客人也終於可以放心地留在美國繼續工作了。通過這個案例,我們看到不專業律師提供的不專業服務會給客人帶來多大的麻煩。建議有移民事務需要幫助的客人一定要尋求專業移民律師的服務。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8 17:0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