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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一個錯誤的法律建議導致客戶走投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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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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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1-5-11 02: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前幾天見到一位客戶,她是美國公民。去年她的侄女用B-2簽證來到美國,她隨後領養了侄女,準備兩年後替小孩申請移民。小孩已經在當地公立學校註冊上課。

小孩的B-2居留期4月初就滿了。客戶向一律師諮詢如何辦理。那位律師讓她帶著小孩出境一周后又回到美國。律師說這樣小孩又可拿到6個月居留。

不料移民局在機場對客戶和小孩作了嚴格盤查,發現了小孩已被領養,意圖移民,和小孩已在公立學校上課的情形。結果,小孩的B-2簽證被取消,並要求小孩在二周內離開美國。

由於客戶必須要對小孩行使兩年監護權,她必須要與小孩同往,而離開美國到國外去同住會使她失去美國理想的工作。如不去同住的話,她就無法滿足辦理領養小孩的移民條件。

她感覺是走投無路。

找對律師,得到正確的法律建議,你的案件就已經成功了一半。反之,你的案件就輸了一半。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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