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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告移民局(Mandamus)仍然十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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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1-4-28 07: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過去幾年中,我們替幾百客戶在聯邦法院告移民局或美領館拖延處理申請,效果都十分理想。最近幾個月我們代理的法院訴訟是:

1.        去年5月我們的客戶申請了被遞解出境后提前申請返美許可。客戶1月底離美,3月底我們告了移民局,現在已收到RFE,移民局保證在5月底前結案;
2.        客戶申請太太和女兒(I-730),太太面談后批准,去年來美,女兒卻在國內等待,起訴后兩周女兒獲簽證;
3.        客戶與公民結婚,幾次面談后仍無結果,等了6年後終於決定起訴,訴后一個月移民局安排了最後的面談,面談后兩周案件有了最後決定;
4.        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錯誤地決定客戶需要豁免,經多方交涉,長達一年的努力沒有結果后,我們告了領事館和移民局,訴後幾周客戶獲移民簽證。

如果你的申請被移民局任何部門或美國領事館延誤了,請與我們聯繫以確定Mandamus是否適合你。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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