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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淫的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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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10-31 23: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有關行淫的典章>
讀經【出22: 16-31】【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在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有關行淫的典章和行邪術的典章;以及不可虧負寄居的典章,並且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毀謗神,也不可以詛咒百姓的領袖等;這裡首先說到:【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人若引誘未婚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女子因失去童貞,她的出嫁機會就會減低,因當時少有人肯娶非處女為妻的。其實,即使是性慾橫流的今天,大部份人亦不肯與跟其他人有過性關係者結婚。因此男方需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聘禮」算是處女的身價。申命記22:28-29說:【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如那個父親拒絕將女兒嫁給他,他仍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賠償給她的父親。這裡的典章表明神的心意,就是要人活在聖潔中。【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這裡講到三種嚴重的罪行。「行邪術的女人」,因當時「行邪術的」大部分是女性,但實際上只要是「行邪術的」,無論男女都要被治死。利未記20:27就說:【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在他們身上。】神憎惡一切邪術,包括【使兒女經火、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申18:10-15)因為耶和華神是忌邪的神,所以人不能與鬼相交,又與神相交(林前10:20-21)。所以今日的基督徒不可參與任何邪術,就如看風水、看手相、相面、星相、算卦、拆字、紙牌預測、占卜、求籤、觀兆、巫術、通靈、做法事、看黃曆等等。哪怕不是真的相信,只是出於好奇也不可!「與獸淫合的」,是迦南人的惡俗,在埃及也有同樣的惡習,但這是死罪。利未記20:15-16說:【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神就是要我們從這些典章中看見,犯這些罪所帶來的懲罰是非常嚴重的。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這是違背十誡第一條和第二條誡命,後果就是被滅絕。神已經說過祂是忌邪的神,並且特彆強調以色列民要單單事奉祂,因此在這方面神的懲罰是嚴厲的。【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這裡神告誡祂的子民,不要虧負寄居的,對他們要公平,要想想自己也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神的仁慈和恩惠從這些典章里可以看見。誰也「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孤兒寡婦是古時社會中容易被輕視、被欺壓,但神說:「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可見神的報應是非常可怕的。因此神怎樣眷顧我們,我們也要恩待人,特別是恩待寡婦和孤兒。【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這裡講到借錢給窮人,尤其是自己的弟兄,不可因弟兄的貧窮作為取利的機會。這當頭就是抵押物,你即拿人的衣服作當頭,這雖然是用來保證還債,但窮人多數只有一件衣服,日間用來出外,晚間用作蓋身保暖,所以在日落以先,你要把當頭歸還給他。神借著這些典章向我們顯明,祂是公義、憐憫的神,祂也盼望自己的百姓活出滿有公義和憐憫。

【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不可毀謗神」,就是不可褻瀆神。十誡的第三條就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不但不可以假借神的名宣告自己的意思,更不可毀謗神,這是一個人對神最基本的敬畏。而官長的權柄是出於神,所以也「不可毀謗」他們。【你要從你莊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這是神對祂的子民奉獻的基本要求,「你要從你莊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就是要將最好的獻給神。神也命令我們要將最好的獻給神,我們就不可散漫忽略遲延。神並非貪圖我們的財物,而是為了我們蒙福。因此神勸我們要將莊稼中的谷和酒酢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當神用第十災審判埃及的時候,埃及人的長子都死了,以色列人的長子都沒有死,他們是借著逾越節的羔羊得贖了,因此他們就要將頭生的兒子、牛羊獻給神,就是將最好的,最寶貴的獻給神,而且不可遲延。【你們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因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國民】(19:6),所以他們每個人都必須在神面前「為聖潔的人」。「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因沒有放血,是不潔凈的,所以「聖潔的人」不能吃。這也是提醒神的子民,不但在道德上,而且在生活飲食都要顯出是「為聖潔的人」。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國民,基督徒也是,彼得前書2:9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因此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2:1中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也要活出神所喜悅的憐憫和公義!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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