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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獻燔祭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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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12-24 05: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祭司獻燔祭的條例>

讀經【利6: 1-3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在利未記第六章中記載了,祭司獻燔祭的條例,祭司獻素祭和獻贖罪祭的條例。這裡首先繼續上一章,說到贖愆祭的條例,【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或是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說明人任何得罪別人的事,都是干犯神的。這裡特別指出對人所犯的罪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就是對受人所交託的物,沒有小心保存又沒有按時歸還,就是犯罪。「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人做買賣行欺騙、作偽、舞弊、攙假、冒牌等不公平的事,就是犯罪。「或是搶奪人的財物」,人若暗偷明搶別人的財物,就是犯罪。「或是欺壓鄰舍」,是指欺壓鄰舍搶奪錢財的行為,就是犯罪。「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人在撿了遺失的物時既不交出來,還起假誓說沒有拾取別人所遺失的東西,這就是說謊,是罪上加罪。「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或是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如果你以欺詐的手段獲得某些財物,就要向神認罪、向物主道歉,並將所偷的財物加上利息歸還。這不單是得罪人,更是得罪神,因此「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什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今天我們就要小心保管好別人寄放在我們這裡的東西。如果向別人借的東西,務必記得歸還。然而有許多人卻忘記歸還,你今日不還,將來有一天就要面對神的審判。還有在買賣中行詭詐,撒謊,用不正當的方法來營利,把不該得的東西變成自己所有的,這些在神面前都是罪,因此都應嚴格對付。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凈之處。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這是講到祭司獻燔祭的條例。因祭司每日將「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因此「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是神一再的吩咐。祭司的事奉,不僅是在祭壇上獻祭,還要時常在火上添柴。「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祭司穿的細麻衣和細麻布褲子是聖衣,他們就要在獻祭時穿上。而且「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也要穿這聖衣,表明獻祭時是神聖的,獻祭后要除灰還是神聖的。「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凈之處」。祭司在將灰倒到營外后,他們就要換上別的衣服,因為免得把聖衣沾染污穢。可見事奉神、獻祭給神是何等神聖的事,人不可輕忽,不可當作隨便,不可使神聖的獻祭世俗化了,更不可沾染污穢。神又提醒祭司:「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這說出神要祂的子民借著壇上的火而火熱愛祂,過事奉祂的生活。同時也意味著以色列百姓不停止向神獻祭,就是向神獻上敬拜。「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因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民每天早晚獻上燔祭,因此壇上的聖火要不斷地燃燒著,不可熄滅,這火是神親自吩咐摩西要祭司點燃的。這代表在獻祭的過程中神始終與選民同在。這也是告訴以色列百姓,惟有神施恩眷顧,他們的獻祭才蒙悅納。同樣我們自重生得救的那一天開始,聖靈就不斷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也不斷挑旺我們愛主的心,使愛火在我們裡面一生燃燒著,而且越燒越旺。所以信徒應當有成聖的生活,像壇上燒著不息的火來事奉神,【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這是神所喜悅的。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里吃。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這是祭司獻素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就是祭司要把人拿來的素祭,放在壇上獻給耶和華神。素祭的特點是沒有血的穀物,是百姓自願獻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神也吩咐「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祭司獻素祭時要從細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還要將油和乳香,一同燒在壇上,是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里吃」。會幕是神同在的地方,因此會幕也是聖潔的地方,祭司吃的時候要在聖潔的地方吃。「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神又特別吩咐「烤的時候不可攙酵」,因為這是至聖的。這些本來是神的,但現在神將這美好的祭物與人分享,祭司怎可以隨便呢?可是今日有許多服事神的人,不珍惜神所給與的位份,在享受神的福分時,常常帶著「酵」,結果不但自己沒有蒙福,也給人帶來不好的影響。 「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祭司家庭中的男性成員,都可以吃,這項規定,永不改變。「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因所獻的祭物是至聖的,所以凡與祭物接觸過的人與物都成為聖。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作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卻不可吃。『】「耶和華曉諭摩西說:『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這是亞倫和他的子孫受膏當祭司的時候要獻的素祭。祭司不是光為別人獻祭,不是光叫別人獻祭,自己也要獻祭,因為他們本身也蒙恩,也應該感恩。祭司每天以「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並且祭司要獻的素祭是「早晨一半,晚上一半」,就是要早晚都獻。這是提醒祭司,感恩不是一時,仍是要早晚,要時時。祭司是服事神的人,如果不懂得時刻感恩,就會把服事的工作刻板化,像例行公事一樣,這樣的服事是不蒙神悅納的,是可悲的。這也表明我們享用基督的豐富,每天早晚都要為神而活, 而使我們的生活言行蒙神記念。「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作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雖然祭司每次獻的時候,都要做新餅,但一邊做,一邊感謝神的恩典,讓他們的服事越得力,越甘甜喜樂。百姓獻素祭,有一部份是給了祭司,但是祭司的素祭卻要全部獻給神,「為馨香的素祭」。祭司要將領受的,得來的存著感恩的心將素祭完全的獻給神。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里吃。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凈。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里,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凈。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這是祭司獻贖罪祭時所要遵守的條例。「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因為能使人的罪得赦免是何等神聖的事,所以祭司要看獻贖罪宰祭的事為「至聖的」,他們就要在指定的地方宰祭牲。「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里吃」。祭司要吃這肉,表示他們有分。主耶穌吩咐我們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是要我們在祂的救贖里有分(約6:47-59)。但祭司吃這肉的時候,只可在會幕內吃,不可帶到外面或隨處吃,因為赦罪之恩只在主裡面。因贖罪祭中的祭物是至聖的祭物,以至於「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器皿碰到這肉都要成為聖。瓦器要打碎,免得它再沾染別的不潔。銅的要洗擦乾淨,確保沒有不潔」。這是神要人看重這祭的聖潔,不可把它作為平常。「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神這樣吩咐,表示人常不看重這救恩,把這救贖看為平常。今天有許多人也常輕忽主的救恩,沒有認真看待主耶穌的救贖,以致在信主之後仍然隨便犯罪。但我們從神吩咐祭司獻祭的條例中看到,神非常看重聖潔,聖的與俗的不能混合。另外,我們也要感謝神讓祂的愛子主耶穌為我們成就了一切的救贖。為著如此大的救恩,願我們都要感謝讚美神!我們也要獻上感恩的祭,就是獻上我們的敬拜和讚美,也要像那祭壇上的火,永不熄滅!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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