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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該效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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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0-10-5 18: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你們該效法神>
讀經「弗5: 1-14」「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在以弗所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首先勸勉信徒「你們該效法神」。而「該效法神」,是根據我們已經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生命(弗4:24)這一事實來說。一個還沒有神的生命的人,是談不上效法神的,所以必須先有了神的新生命,作了祂的兒女,在神的性情有分,然後才能效法神。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有了神的生命, 我們就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因著領受神的愛,就要效法神的愛,將這愛也延伸到他人身上。那麼我們當如何效法神的愛?
就是「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要憑愛心行事」,進一步說明如何地效法神,就是憑愛心行事,這是基督徒一切行事的法則。而主愛我們的最高表現,就是:「為我們舍了自己…」。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用主這種舍己的愛來勸勉信徒彼此相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3:16)。基督捨身流血,為我們的罪獻上贖罪祭,挽回神對我們犯罪的忿怒。如今神已經悅納基督獻上的最美的祭物,如同舊約時燔祭一樣,完全焚燒,馨香的氣味達到神面前,滿足神的心意。這是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做的榜樣,我們就當效法基督對我們舍己的愛,同樣地,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去愛別人。我們如此行事就不辜負所蒙的慈愛,能與所蒙的恩相稱了,這樣我們就要有聖潔的生活,基督徒在地位上雖因基督的救贖,已經在祂裡面成為聖潔!但在生活中仍當追求聖潔,好與蒙召的恩相稱。「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里都是無份的。

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在此使徒特別提醒信徒三種不合聖徒身分的事不可做,「淫亂」,就是指任何不正當的性關係。「污穢」,指一切邪惡和不潔的慾望。「貪婪」,不只是指財物上的貪得無厭,也指性慾上的自我放縱。這些不聖潔的事,信徒不但不可做,即使用來作話題,也不可以,因為與我們的身分不合。還有三種不合聖徒身分的言語不可說,「淫詞」就是放蕩、淫穢、猥褻、可恥的言談。「妄語」就是狂妄,愚昧的話。「戲笑的話」就是粗俗的笑談,卑鄙下流,甚至傷害人的話。 這些都是世人喜歡說的,如果信徒也這樣說,那怎麼可稱為是神的兒女?我們不可能一方面宣稱自己效法神,追求聖潔的生活,另一方面又說污穢的話語,這是不合聖徒體統的。所以保羅要我們:「總要說感謝的話」,就是無論怎樣,總應說感謝的話。只有心中充滿感恩的人,才可能有感謝的話出口。保羅又特別警戒我們說:「因為我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里,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信徒既已經是蒙慈愛的神的兒女,就不應該再犯淫亂、污穢、或貪婪的罪,且要遠遠離開。而「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因貪心能奪去人的心,從而代替神在心中的地位,所以就與拜偶像的人一樣。而貪得無厭的欲心,會使人作出很多越分的事,以致犯罪。因此保羅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可見當時在以弗所信徒生活的環境中有引誘他們墮落的誘惑。

今天在個充滿敗壞罪惡的末后時代,同樣也有種種敗壞的事引誘信徒墮落。就如無論是在網路媒體平台上,或在影視里,或在人際交往中,隨時隨處可看到不堪入目的淫亂圖畫和視頻,或聽到污穢的音頻或罵人的話。淫詞穢語也更是被人們視為家常便飯,見慣不慣,這樣的事防不勝防的,危害極深。可是有許多信徒也像世人一樣,在道德,男女關係上淫亂,言語上不潔,貪得無厭,卻還不知悔改。你是不是還未確實的知道使徒警告的嚴重性?是不是你不在乎是否在基督和神的國里有份?是不是你太輕忽神的忿怒?但對於這些淫亂、污穢、貪心的事,神必然會追究,任何人都不可存僥倖的心。基督徒既非悖逆之子,就當因神必會向這等人所發的忿怒,要更加警惕!接著保羅以光明與黑暗作對比,講到信徒行事應像光明的子女:「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這「所以」說明為什麼信徒不要與那淫亂、污穢、貪婪的悖逆之子同夥,因為神的忿怒必然臨到他們。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當與他們有分別,「不要與他們同夥」。同夥的意思就是與他們行一樣的事,這是基督徒當謹慎逃避的。保羅又提醒信徒,他們過去不信主時,是活在暗昧的生活中,如今成為新造的人,千萬不要繼續留在暗昧中,像悖逆之子一般行事。而是「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意即要有與光明的子女相配之行事。我們所以能成為光明之子女的原因,乃是因為「在主裡面」的緣故,這樣我們就當常在主的光明中行事。那麼什麼樣的行事才是光明之子的行事呢?保羅就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光明所結的果子」,與生活中的污穢、貪婪、淫祠、妄語等,是相對立的。因為這些都屬世人在暗中所行的事,是與神的國無分的。所以信徒無論做什麼,「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信徒若誠心要行在光明中、結光明的果子:「良善、公義、誠實」,便不難「察驗」而知道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事了。

隨後保羅說:「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這「暗昧無益的事」,就是黑暗的事,不敢見光的事。基督徒不可與這一類的事有分,因為它是屬黑暗的,帶著罪的。基督徒倒要責備那些行事暗昧的人,這樣就顯出「光」的作用來,而那些被光照、被顯明的人,因著光照,也成為光。之後保羅勸勉信徒:「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里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這是提醒那些有名無實的信徒,因為他們行事不像光明的子女,沒有神兒女的生命。使徒既解明「蒙慈愛的兒女」與「光明的子女」應有的行事生活之後,便大聲喚醒他們,勿再沉睡了,要「從死里復活」,得著基督的光照和生命。因此今天每個「蒙慈愛的兒女」,與「光明的子女」,都該效法神,活出效法神的生命,行神所喜悅的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接受保羅的勸勉,並要效法神的愛和神的聖潔,好叫人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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