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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憲法是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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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發表於 2023-12-9 02: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五四憲法是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





毛澤東:「一個團體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家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一個根本大法。」「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從黨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這個規矩要立好。」

1954年憲法是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的憲法。這是中國人民第一次行使制憲權,並且第一次以憲法的形式,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它奠定了新中國憲法的基本框架,對於新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1953年12月27日晚,毛澤東到杭州是進行一項重要的工作——起草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新中國成立之初,由於不具備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的條件,因此採用了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由《共同綱領》代替國家憲法的過渡辦法。經過三年的艱苦奮鬥,到1952年底,全國範圍內的大規模軍事行動已經結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國民經濟恢復的任務也順利實現,人民的組織程度、覺悟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選舉新一屆中央政府的條件已經具備。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在1953年普選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基礎上,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批准《國家五年建設計劃綱要》和選舉新的中央人民政府。1953年12月27日,毛澤東領導的憲法起草小組才來到杭州西湖第一名園劉庄,正式開展工作。在到杭州的火車上,毛澤東對隨行人員說:治國,須有一部大法。我們這次去杭州,就是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這件立國安邦的大事。在杭州期間,他對身邊工作人員說:「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從黨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將來我不當國家主席了,誰當也要按照它做,這個規矩要立好。」

1954年1月7日,憲法起草小組開始工作。在毛澤東的主持下,首先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報經中央批准后,起草小組就開始了緊張的工作。2月中旬擬出了憲法草案的初稿,23日又修改出二讀稿,25日修改出三讀稿。毛澤東說:「為便於中央在這幾天討論憲法草案,這裡的小組趕於兩天內又作了一次修改,稱為三讀稿,現送上,請照此印發中央各同志閱看。」3月上旬,起草小組又提出了第四稿。3月12日、13日、15日,中央政治局連續召開擴大會議,對四讀稿進行討論修改,基本上完成了對憲法草案(初稿)的草擬工作。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四讀稿后,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毛澤東於1954年3月17日返回北京。

憲法草案是在毛澤東主持下起草的,他不僅提出了制定憲法的指導思想和許多重要內容,而且對歷次憲法草稿都作了修改,寫了不少批語,並在憲法起草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討論憲法草案的會議上作了多次講話和插話。實事求是是毛澤東憲法觀的核心。毛澤東明確指出「現在能實行的我們就寫,不能實現的就不寫。」根據這一立憲的基本指導原則,1954年憲法結合我國當時的國情合理科學適當地制定了我國的基本國體、政體、國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等憲法性的內容。從而達到「憲法必須是真正有效的,如果憲法不能由法院強制執行,那麼憲法除了空洞的辭彙之外,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民主集中制是毛澤東憲法觀的靈魂。民主集中制不再單純地作為黨的組織原則,還把它確立為我國的基本政治組織制度。這一制度的確立成為我國以後立憲道路的導航塔、引路燈。

為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對憲法的討論,1954年3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初稿)的通知》,要求各大行政區,各省、市、自治區和50萬人以上的省轄市,廣泛地進行對憲法草案(初稿)的討論。從這一天開始,到6月11日結束,歷時80多天,共有8000多人參加了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共計5900多條。

6月14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毛澤東在會上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講話。他滿懷信心地說:這個憲法草案,看樣子是很得人心的。為什麼呢?

毛澤東解釋道:主要是起草憲法採取了領導機關的意見和廣大群眾的意見相結合的方法。這個憲法草案,結合了少數領導者的意見和8000多人的意見,公布以後,還要由全國人民討論,使中央的意見和全國人民的意見相結合。

毛澤東預言:憲法草案公布之後,一定會得到全國人民的一致擁護,也將會在國際上發生巨大的影響。這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和關於公布憲法草案的決議,會議要求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立即在人民群眾中普遍地組織關於憲法草案的討論,發動人民群眾積極提出自己對於憲法草案的修改意見。

會議同時還要求憲法起草委員會繼續進行工作,收集人民的意見,加以研究,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完成對憲法草案的修改,並準備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關於憲法草案的報告。

1954年憲法起草中毛澤東不僅確定憲法的總體框架和編纂原則,而且對憲法的每一部分都反覆進行研究與論證,許多條款是毛澤東親自確定、修改的。

在憲法草案上毛澤東有許多重要批語,如油印打字稿第5條的「說明」原文中說,「本條中所說的『資本家所有制』包括富農在內」,毛澤東針對「包括富農在內」,批了「不甚妥」。

在原草案第16條中「全體公民」處划兩條豎線,並在上方寫有「什麼是公民?」

又在「勾結外國帝國主義、背叛祖國」之後劃一插入號,加「舉行內亂、推翻政府」等。

原憲法草案中曾指出「這是我國的第一個憲法」,毛澤東認為不妥。他指出,中國過去有9個憲法,要尊重歷史,不能背叛歷史,並強調說此句「不改不行」。

當時,還曾有人提議將這部憲法定名為「毛澤東憲法」,憲法草案也寫進了頌揚毛澤東的文字。毛澤東對此堅決予以拒絕,並要求刪掉憲法草案中頌揚自己的條文。

有人說刪掉這些條文是毛澤東「特別謙虛」的原因。對此,毛澤東在這次會議上嚴肅地指出:不能這樣解釋,這不是謙虛,而是因為那樣寫不合適,不合理,不科學。在我們這樣的人民民主國家裡,不應當寫那樣不適當的條文。

不是本來應當寫而因為謙虛才不寫。他強調說:科學沒有什麼謙虛不謙虛的問題。搞憲法是搞科學。我們除了科學以外,什麼都不相信,就是說,不要迷信。

中國人也好,外國人也好,死人也好,活人也好,對的就是對的,不對的就是不對的,不然就叫作迷信。要破除迷信。不論古代的也好,現代的也好,正確的就信,不正確的就不信,不僅不信而且還要批評。這才是科學的態度。

說到可能存在的問題,毛澤東指出,憲法不是天衣無縫,總是會有缺點的。「天衣無縫」,書上是這樣說過。「天衣」——我沒有看見過,也沒有從天上取下來看過,我看到的衣服都是有縫的,比如我穿的這件衣服就是有縫的。

憲法,以及別的法律,都是會有缺點的。什麼時候發現,都可以提出修改,反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年一次,隨時都可以修改。能過得去的,那就不要改了。

最後,毛澤東說,這是一個比較完整的憲法了。最先是中共中央起草,然後是北京500多名高級幹部討論,全國8000多人討論,接著是三個月的全國人民討論,在全國範圍內收到了110多萬條修改意見和建議,從中博採眾長,集思廣益,再次進行認真修改。

這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000多人又討論。憲法的起草應該說是慎重的,每一條、每一個字都是認真推敲了的,但也不能講是毫無缺點,天衣無縫。

從1954年3月23日到1954年9月12日,憲法起草委員會共舉行了9次全體會議,歷次會議都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並由毛澤東主持的。9月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憲法草案。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召開。

當憲法草案提交我國首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時,關於憲法的歷史地位,毛澤東在開幕詞中說:「這次大會是標誌著我國人民從1949年建國以來的新勝利和新發展的里程碑。這次會議所制定的憲法將大大地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有了這部憲法,我國人民就有了一個有力的武器,將更加充滿信心地為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將要以更大地規模去推進社會主義事業。」

9月20日,會議一致通過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其內容包括總綱、國家結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旗、國徽、首都在內的四章共106條。

新中國的憲法是人民的憲法,人民主動、積極地參與工作,保證了「五四憲法」的完善。毛澤東親自主持制定了1954年憲法,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54年憲法的基本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毛澤東明確地說:「我們的憲法草案,結合了原則性和靈活性。原則基本上是兩個: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他指出:我們的民主「就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他又說:「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由此可見,1954年雖然尚未完整地概括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但是,它的具體內容已經被提出來了。

二是本國經驗和國際經驗的統一。1954年憲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在制憲過程中參考了國外的經驗,特別是借鑒國際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憲政的成功經驗。從憲法結構和主要內容來看,「五四憲法」主要借鑒了蘇聯1936年憲法。從公布的關於制定1954年憲法的檔案材料看,當時參考的其他國家的憲法主要有蘇聯、羅馬尼亞、波蘭、德國、捷克斯洛伐克等國憲法。在去杭州起草草案的時候,毛澤東讓憲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田家英帶了兩箱子書,都是憲法方面的。他認為,搞中國憲法,必須參照其他國家憲法,包括資本主義國家的。

在憲法起草期間,毛澤東閱讀了大量有關憲法的許多資料和法學理論著作,包括社會主義憲法與資本主義憲法。在幾個資本主義國家憲法中,毛澤東比較看重1946年法國憲法,認為它代表了比較進步、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內閣制憲法。

同時,毛澤東強調了中國國情,對不合國情的內容大膽給予否定,在設立國家主席、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國家機構的設置等方面規定了不同於蘇聯憲法的內容。為了讓高級領導幹部更深入地了解和學習憲法知識,便於政治局討論憲法草案,毛澤東還曾親自給中央委員開列憲法學習參考書目,共十種,包括:(1)1936年蘇聯憲法及斯大林的報告、1918年蘇俄憲法。(2)東歐民主國家憲法。羅馬尼亞、波蘭、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等國憲法。(3)舊中國憲法。1913年天壇憲法草案,1923年曹琨憲法,1946年蔣介石憲法。(4)法國1946年、西德等歐美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憲法。

三是黨的領導和群眾路線的統一。毛澤東在總結憲法時指出:「這個憲法草案之所以深得人心,是什麼理由呢?我看理由之一,就是起草憲法採取了領導機關的意見和廣大群眾的意見相結合的方法。……過去我們採用了這個方法,今後也要如此。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採用這個方法。這次我們採用了這個方法,就得到了比較好的,比較完全的憲法草案。」這部憲法既是領導機關的產物又是走群眾路線的結果。

「五四憲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共和國憲法,它是一百多年來中國人民英勇鬥爭的歷史經驗的總結,是中國近代關於憲法問題和憲政運動經驗的總結,也是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初步探索成果。
毛澤東熱為何持續升溫、經久不衰、日臻醇厚?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不可忽視,這就是毛澤東是有史以來最為廉潔、最為清正、最為公正、最為無私的歷史偉人之一,其偉大人格感天動地,驚神泣鬼,甚至讓他的勁敵都佩服的五體投地,使其歷史地位和影響,隨著時間推移,日久彌新,越來越高,正所謂「公者千古,私者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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