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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廈門檢察院公訴賴昌星 [列印本頁]

作者: fansfan    時間: 2012-2-14 08:30
標題: 廈門檢察院公訴賴昌星
  廣泛受到矚目的廈門遠華走私大案首犯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近日由廈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廈門市中級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賴昌星案。
  但一般預計,由於賴昌星去年從加拿大引渡回中國前,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或死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因此,今年54歲的賴昌星雖然是號稱「新中國第一經濟大案」的主犯,但他最多只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針對坊間傳言說賴昌星回國受審有可能牽出更多高官,有關人士對本報指出,賴昌星案曾讓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在內的數百名官員落馬,但案件畢竟已過去了10多年,再利用此案挖掘腐敗分子或政治操作可能會引發更多質疑。官方這次沒有將主要在廈門犯案的賴昌星交給外地法院進行「異地審理」,已表明賴昌星案不大可能再牽涉當地官員,更不會牽涉重量級的政治人物。
  上世紀90年代後期,賴昌星操控廈門遠華公司進行國際走私,走私貨物總金額高達500多億元人民幣(100多億新元),偷逃稅款超過300億元人民幣。
  同時,賴昌星還被控拉攏大批官員「下水」,他為賄賂政府官員所蓋的廈門「紅樓」,一度成為警示官員勿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1999年,中國高層成立項目組,一舉破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經濟大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在這期間,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但賴昌星通過官場人脈及時遠逃加拿大,直到去年7月23日才被從加拿大引渡回國
廈門檢方查證,1996年至1999年間,賴昌星走私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官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后,海關緝私部門和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依法對其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犯罪開展偵查,並於2011年12月下旬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作者: 伐木開荒    時間: 2012-2-1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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