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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有犯罪紀錄的人可以用I-192回美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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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1-10-19 06: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2-1-19 06:17 編輯

問: 我的太太是美國人,我因為在我的祖國有一個逮捕令而被遞解出境美國。但是我在祖國的三項犯罪中有一項不起訴,我已經服完刑且完全沒有緩刑。一位美國的移民官告訴我說可以申請I-192,批准后我可以回到我的美籍太太身邊。 如果可以的話請建議我該如何辦理。

答:I-192 是給予有某些犯罪記錄的外國人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一種豁免,如果你要以移民身份回美,I-192就不適用於你。

另外,如果你是被遞解出境,五到十年內你將被禁止回到美國。此外,如果你逾期居留美國超過六個月,三年內你將不能入境美國(如果你逾期居留美國超過一年以上,則十年內不能入境)。

你要記得如果您犯的是移民法中的的加重罪,則不能獲得豁免。

你應該諮詢專業的移民律師,看看有什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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