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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簽證申請者享受免面談服務條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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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犀 發表於 2004-9-15 16: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記者從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了解到,從6月18日起,有赴美經歷者再次申請赴美簽證時可享受免面談服務的條件有所更新。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才可以適用免面談簽證申請程序:

  持因私或普通因公護照的申請人必須曾經獲得過美國非移民簽證。

  申請人必須申請與最近獲得的美國簽證同一類型的新簽證。

  申請人在獲得最近一次美國簽證以後沒有被美國拒簽過。

  如果申請人慾更新現有的簽證,則該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如果該簽證已過期,申請人需在自該簽證有效期截止日期起12個月之內(包括12個月)向中信實業銀行遞交新申請。(申請人是否曾持使用過的簽證已不再是申請免面談簽證程序的條件之一)。

  如果申請人曾持美國簽證赴美,申請人逗留在美國的時間必須是在移民局規定的時間之內。

  申請人上一次赴美國停留的時間沒有超過30天。

  使用這項服務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

  中信實業銀行開具的簽證申請費收據。

  護照有效期必須比本人預期赴美日期長至少六個月。

  兩張貼有二近照(攝於最近六個月內,50毫米*50毫米)填妥的

  DS-156簽證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

  16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申請人須填寫兩聯申請補充信息表(DS-157),中英文各一聯。

  使用過的美國簽證原件。複印件無效。如簽證在舊護照上,申請時須同時遞交該舊護照。

  其他申請材料,如經濟擔保、邀請信等。

  返簽的F、J和H申請人須回原簽證所示的同一所學校或公司學習、科研或工作,或使用與上次相同的移民局批文。

  返簽的H-1和L-1申請人須遞交國土安全部簽發的I-797表和經公證的I-129表的複印件。

  返簽的F-1和M-1申請人須遞交有效的SEVISI-20表。

  返簽的J-1申請人須遞交有效的SEVISDS-2019表。

  根據不同城市和不同的分支機構,申請人可在申請批准后4至8個工作日在遞交申請的中信銀行領取護照和簽證。目前上海地區的申請人可到南京東路和淮海中路的中信銀行指定機構委託辦理免面談簽證,凡使用該業務的申請人須另繳人民幣200元代辦費給中信銀行,而非美領館。不想使用該服務的申請人也可以選擇打電話預約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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