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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如何回應移民局意圖撤銷案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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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2-1-12 08: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2-1-19 05:58 編輯

問:我太太兩個月前被美國領事館拒簽CR1A 簽證,有一些問題請教您。我嘗試打電話,寫電郵,請國會代表及參議員與美國領事館聯絡,他們還是將我們的案件送到移民局再次審查。移民局審查后, 打算給我們意圖撤銷的通知。請問我該如何回應意圖撤銷的通知?我計劃再去看我太太,如果我拜訪她是不是也可以作為證據呢?移民局需要什麼其它的證明文件?我是不是應該請一位律師先為我們準備好回應,還是我應該先等移民局的來信?我們的案件需要多長的時間辦理?謝謝您的回答。

答:我強烈建議你請一位有經驗的移民律師替你回應意圖撤銷通知。這對於你目前的情況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可能不知道如何與領事館辯駁他們認為你的婚姻不真實的判斷。我們了解領事館及移民局為何與如何撤銷批准申請。而且我們也代表很多客戶處理這方面的案件,並有100%的成功記錄。

你應該現在就請律師,這樣你的律師將有多一些時間準備回應意圖撤銷的通知。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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