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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進:H-1b簽證新案例:期滿六年還可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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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兒 發表於 2005-8-28 06: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8月26日公布了美國移民行政上訴辦公室(AAO)近日作出的有關H-1b的決定,該決定對已滿六年的H-1b簽證的持有人具有重要影響。

美國移民法規定,H1b身份的持有者在美國居留滿六年(包括L身份的居留期)后不可以再延續其身份。最近德克薩斯一位H-1b的簽證的持有人在獲有H- 1b身份六年後通過律師要求延期,理由是該H-1b持有人在海外待過一段時間,所以他可以獲得等同於在海外那段時間的延期時間。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德克薩斯服務中心否定了申請,於是該案上訴到移民行政上訴辦公室(AAO)。移民上訴辦公室支持上訴,並同意申請人的延期請求。

申請人是水上娛樂行業的設計和發展商,受益人是一位設計師。他於1997年到2003年8月15日持有H-1b簽證。但是,在過去六年中,該H1-b持有人在海外滯留過一些時間。因此,申請人的律師申辯道,在海外的時間不應當算作H-1b簽證的時間。但是,德克薩斯移民中心的主任否定了該申請,認為在海外的時間沒有中斷其H-1b的工作關係,只是周末或休假,所以應當算在H-1b的簽證內。

移民行政上訴辦公室不同意德克薩斯移民服務中心的看法。上訴辦公室分析了法律,認為H-1b期限的計算應當從接納該簽證持有人進入美國 (admission)的時間來計算。H-1b簽證持有人每次離開美國后再回美國時都是被重新接納(re-admitted)的,所以在海外的時間不能算作H-1b的繼續。這樣H-1b簽證持有人的期限只能是在美國居留和工作的時間。因此,德克薩斯移民服務中心應當允許該案的延期申請,延期的時間應是等同於在海外的居留時間。該案的申請人因提交了足夠的證據,故上訴辦公室直接批准了該申請。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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