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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簽證類型:P類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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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_一笑 發表於 2005-7-27 0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簽證類型: P類工作簽證


P類簽證也是美國1990年移民法新創的一種簽證。沒有配額限制。以供在體育、演藝界以及文化交流方面符合要求的個人及團體簽證赴美。其在美居留時間根據需要而定,運動員一般可獲得長達10年的居留期。

P-1傑出運動員、運動團體及演藝團體工作簽證

p-1簽證的簽發對象主要有三種:

1.國際著名運動員或運動團體。任何運動員或運動團體,必須同美國主要運動團體簽有合同或約定參加在美舉行的國際性體育活動,同時符合下列中之兩個條件,方能被視為具有國際聲譽:

  (1)參加過同美國主要運動團體所進行的重要體育活動;

  (2)參加過同某一國家隊所進行的國際性比賽;

  (3)參加過同美國大學體育隊所進行的重要校園比賽;

  (4)由美國主要運動團體的官員或運動舉辦人所出具的書面材料,說明該個人或團體所具有的國際聲譽;

  (5)證明該個人或團體具有國際水準;

  (6)該個人或團體在重要體育活動中獲得獎勵。

2.國際著名演藝團體。任何演藝團體及其成員,符合下列要求方可申請P-1簽證:

  (1)定期正常演出活動至少超過1年;http://www.

  (2)其固定的正式僱用時間必須至少達1年;

  (3)該演出團體曾獲得過重要的園際獎或者提名。如果未獲得過重要國際獎,則需符合下列中之至少三個條件:

- 該團體作為主角或主體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演出活動具有重大意義或反映某個重大事件;
- 該團體獲得國際承認或國際聲譽的出版物的評論;
- 該團體作為主角或主體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演出活動系由著名的組織機構所主辦或主持;
- 該團體因高票房率或高收視率而獲得成功;
- 該團體與同行其他團體相比,系獲高薪報酬的演出團體。

3.著名馬戲團。

  在一個國家內,只要是全國著名的馬戲團,即符合P-1申請資格,其成員也不受一年演出時間的限制。外國演藝團體要求獲得國際承認或國際聲譽,如果該團體系該國全國著名的演藝團體,但因下列因素減弱其國際認可或國際聲譽,則可免除這一要求:

  (1)該團體接觸國際媒體的渠道有限;

  (2)該團體同國際同類團體或行業在接觸或交流上有客觀困難;

  (3)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4)其他合理的原因。

p-2參加交流計劃之藝術或演藝團體或個人工作簽證

p-2簽證是簽發給根據美國和其他國家所簽訂的雙方交流計劃而赴美參加該計劃的外國藝術或演藝團體或個人的工作簽證,該藝術或演藝團體或個人的必配助手亦可申請p-2簽證同行。申請該簽證需有雙方正式書面合約,而且該合約獲得美國同業公會的參與或認可。如果申請未包括美國同業公會的認可,則將由移民局向有關公會發函,如果15天內沒有接到迴音,移民局即酌情決定。此外,參加該項交流計劃的美國團體或個人,必須同其赴美的外國團體或個人具有業務上的同等水平和僱用上的同等條件。

P-3參加特殊文化交流之藝術團體或個人工作簽證

p-3簽證是簽發給赴美參加被認為具有特殊文化意義交流計劃的團體或個人以及必配助手的工作簽證。所謂具有特殊文化意義,是指非普通的科技、教育、文化、軍事、體育等交流,而是指具有獨特或傳統的民族文化、音樂、戲劇或藝術表演。這些交流活動可以是商業性的或非商業性的,但活動的參加者必須是受到促進這種交流活動的教育、文化或政府機構的贊助。參加這些活動的團體或個人可以是在該活動中進行表演、教學或者培訓。

P-4隨行眷屬簽證

p-4簽證是簽發給P-1、p-2及P-3簽證持有人的隨行家屬的簽證,其在美居留期和主簽證持有人相同,但不得在美國工作。

申請程序及所需材料

申請P類簽證首先要獲得美國僱主的僱用。其美國僱主可以是有關的公司、團體、機構或政府部門,所提供的工作符合申請者的背景。申請由僱主向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提出,在移民局核准后,申詩人憑移民局的批准通知方可向其居住地使領館申請入境簽證。申請人無論在境外或境內,只要符合條件,均可申請。

僱主向移民局提出P類簽證申請,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I-129表,即「非移民僱員申請表」

  (2)僱用合同。合同應說明電請人的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報酬及有關福利。如果是流動性活動,還應提交日程表。

  (3)如果申請人參加的是交流計劃,則應提交有關計劃的合同、協議、計劃書或批准材料等文件。

  (4)僱主信函。信函應當說明僱主的業務性質、需要僱用該外籍員工的活動或事件的性質,以及要該外籍員工參加的原因,等等。

  (5)由美國有關行業的團體、公會或管理機構所出具的諮詢書

  (6)證明申請人資格的材料,這些材料包括:

  (7)如果申請人有必配助手隨行,則應提交相同的申請表、僱用合同、其技術專業證明及同主申請人的工作關係證明。

  (8)中請費。

以上全套材料應寄往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

當僱主向移民局的申請獲准后,申請人即可憑移民局的I-797批准通知書向其居住地使領館申請簽證。向使領館申請簽證所需材料如下:

  (1)0F-156表,即「非移民簽證申請表」

  (2)I-797批准通知書原件。

  (3)護照

  (4)照片

  (5)如有隨行眷屬、則應提交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

  (6)如再婚,則應提變原有婚姻關係證明,如離婚證、配偶死亡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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