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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9: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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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4-3 04: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申29:1-29】【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祂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在申命記第二十九章中記載了,神在摩押地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神此次所立的約是根據祂向列祖所起的誓;但以色列百姓若在迦南地拜偶像假神,必要招致咒詛;最後摩西說:隱密的事屬於神,人的責任是遵行神已顯明的啟示。摩西首先說:【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祂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立約」表示雙方,即神和以色列人誓願受「約」的約束。「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這是指此約是在摩押平原所立的約,而不是在西奈山的立約。【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祂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跡,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摩西首先回顧從出埃及開始、百姓所「親眼看見的」,神拯救他們歷史。「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跡,並那些大奇事」,這是指神對埃及人所降的十災,這是神的作為。「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這是詫異以色列人見過那些神跡奇事之後,仍不能醒悟過來,明白神對他們的心意,彷佛眼瞎耳聾的人。「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曠野的環境非常惡劣,衣服、鞋子很快就會損壞,但百姓卻「衣服沒有破,鞋沒有壞」,這是神在曠野四十年飄流時,對他們無微不至的看顧。「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是指他們沒有農耕生產,全賴神的供應,仍飲食無缺。「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以色列爭戰的得勝,都是神的恩典。「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這是指兩個半支派分得河東之地為業(民34:15)。「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摩西呼籲百姓「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目的是「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就是繼續活在這盟約所帶來的一切恩典與祝福里。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是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祡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這樣,祂要照祂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祂的子民,祂作你的神。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這是指全體以色列人,無一人不包括在內。「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祡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營中寄居的」,是指自願隨以色列人飄流在曠野的外族人。「劈祡挑水的人」,是指服役的奴僕。「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這表示誓約的成立,從此雙方受「約」的約束。「所起的誓」,就是用起誓所封住的「約」。「這樣,祂要照祂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這是神單方面向以色列人的祖宗所應許的,並用起誓封住。「今日立你作祂的子民,祂作你的神」,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由此確立。「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是指這約的一方,不僅包括所有在場的以色列人。「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這是指不在場的人,還包括還未出生的後代。與神立約的不但是當時的人,也包括他們的子孫後代,因為神是永遠的神。

【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陳來,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住過埃及地」,是指他們出埃及;「從列國經過」,是指他們經過以東、摩押、亞捫等地。「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都是指偶像假神。「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偏離」就是指他們離棄神去事奉偶像假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陳來」,「惡根」是指他們因內心潛在的因素,而「生出苦菜和茵陳」,「苦菜和茵陳」是具有毒性的植物,比喻敬拜偶像的結果是自招苦毒。「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這咒詛的話」,就是本書第二十七、二十八章中所載咒詛的話;「自誇」,就是自己心裡慶幸,雖然作惡多端,卻仍平安無事。「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就是「聽見這咒詛的話」,仍不肯悔改的百姓,在報應來到之前,自以為「平安」,但「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並且「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塗抹他的名」,就是將他完全除滅。「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分別出來,使他受禍」。就是將以色列人所擁有的福分,與他分開,使他獨自承擔災禍。

【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滷,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象今日一樣。『】「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這是指以色列人的子孫後代,以及遠方來的外邦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就是當他們看見「這地的災殃」,「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滷,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就是看見遍地蓋滿火山噴發后遺留的硫磺、鹽滷、火跡,不能耕種生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寸草不生,就如當日神所降罰的所多瑪、蛾摩拉等地一樣(創19:24,28)。而「押瑪、洗扁」(創10:19),現今已無遺迹可考。「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人人都詫異所見的景象。「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人們所得的結論,一致認為是因這地的人離棄神與背約所致。「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就是他們不顧神的心意,擅自去事奉敬拜偶像假神。「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一切咒詛」,就是本書28:15-68所記載的咒詛。「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怒氣、忿怒、大惱恨」,是形容神的氣憤,一個比一個嚴重;「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就是將他們被擄分散到各國之中。

最後摩西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隱秘的事」,是指尚未被神啟示出來的事,或已在神的安排中但還未發生的事。「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明顯的事」,是指已經啟示出來的事,或已經發生的事。「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神的啟示與否,事情的發生與否,一切都是為著叫我們遵行律法。因此,以色列百姓雖不知神隱秘的事,但律法已顯明,而他們的責任就是守耶和華的約。今天,神已經通過聖經給了我們足夠的啟示,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依據,我們就要遵行神的話。而那些「隱秘的事」,就如難解的經文、末日的時間等等,我們應當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憑著信心確信這些都掌握在慈愛的天父手中。因此神沒有讓我們明白的「隱秘的事」,我們不需要知道,因為在神的眼裡,切實遵行「明顯的事」,比搞清楚那些「隱秘的事」更重要。神是無限而全知的,我們有限的人不可能知道祂所作的一切事。為此,願我們今天不必去追問尚未被神啟示出來的事。而聖經已經把神的旨意,在各方面都啟示出來,我們就要在一切事上遵行神的話,順服祂的旨意,讓祂管理我們的一生,過討神喜悅的生活!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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