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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與稱義(撥霧正原集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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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6-24 0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註明:這是我在倍可親信仰家園和真源大師討論的發言,作為撥霧正原集之二十四發表在這裡。

回真源大師《基督教釋疑》(五)兼談解經原則(五)
本文由 追求永生 在 2007-8-5 13:5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這次討論義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題目,也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觀點經常碰撞的交界點。先讀一下經文,真源大師引用的經文如下:

QUOTE:
就 如 經 上 所 記 , 沒 有 義 人 ,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 羅馬書3:10

這段經文實際上是引自舊約,讓我們到那裡看一下:

QUOTE:
耶 和 華 從 天 上 垂 看 世 人 , 要 看 有 明 白 的 沒 有 , 有 尋 求 神 的 沒 有 。他 們 都 偏 離 正 路 , 一 同 變 為 污 穢 。 並 沒 有 行 善 的 ,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詩篇14:2-3

綜合這兩段經文,我們可以理解,聖經顯明的就是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不義的定義是什麼呢?就是不尋求神,因而偏離正路,變為污穢。

理解了經文以後,我們對照真源大師的理解,略作分析。

真源大師首先說,

QUOTE:
這句話不是說, 這個世界上的人, 沒有一個能夠「稱義」的。

這個「稱」字不能加在這裡,因為「稱」字實際上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詞,他的意思是:判決為。而這段經文和判決沒有直接關係。這裡講的是事實,就是講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義人。而這些不義的人是否能夠被判決稱義人,是另一回事,需要另一套聖經原則。

接著真源大師又說,


QUOTE:
這句話是指: 這個世界上的人, 沒有一個天生不是「罪人」 -- 實際上, 是指所謂的「原罪」而言。


這個問題涉及到原罪和本罪的概念。我有一半同意真源大師。詩篇中的相關經文,就是不尋求神,可以說有一定程度和原罪有關,因為始祖犯罪把所有人類都帶入了罪中,罪的後果就是離開了神。但是這裡主要還是本罪。不尋求神,偏離正路,變為污穢,都是人的實際行動。所有這裡若說只有原罪是不全面的,甚至說沒有抓到主要問題。

真源大師根據自己的理解判斷,「很多教徒以這句話為根據, 推斷出, 人世間, 沒有人能稱義, 這是不正確的。」
如果大師認為沒有人能稱義是指沒有一個義人,因而說這不正確,這似乎和聖經的教導不符。而聖經的教導明確地說沒有一個義人。

大師說的「沒有人能稱義」,如前所述,這是大師對「沒有一個義人」的改版,和聖經的原意相差較大,以至於不能說這個改版有聖經支持。

而從時間角度來看,人也是不能自己稱自己為義的,自己判定自己為義人,這是引起神震怒的自義行為。能夠對人稱義的只有神,必須通過信的途徑,只有依靠神的恩典,才能實現因信稱義。

這個討論涉及的解經原則是注意歷史背景。每一件事情的演變,有其來龍去脈;每一句話語的流露,也有其前因後果。這就意味著,故往今來,人間的一言一行,都是與當時、當地的具體背景密切相關相聯的;孤立或單獨地評論一句話或一件事,都很難避免片面性,甚至陷於錯誤與荒謬。我們領悟或解釋聖經中的言論和紀事,也離不開這一個原則。因此,在查考聖經的言論和紀事時,應當儘可能地注意歷史背景。結合這個討論,我們知道,義人的概念在中國的文化歷史背景中源遠流長,而「稱義」之含義只有聖經才包括精確的表述,是和神的救贖連在一起,是神對不義的人的一種特赦行為。如果不注意加以甄別,稍不留意,就可能混淆其用法和理解。

真源大師原貼如下:
*******************************************

基督教釋疑: 一個義人都沒有
本文由 真源湛寂 在 2007-8-1 21:0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一個義人都沒有的誤區:這句話不是說, 這個世界上的人, 沒有一個能夠「稱義」的。
這句話是指: 這個世界上的人, 沒有一個天生不是「罪人」 -- 實際上, 是指所謂的「原罪」而言。
很多教徒以這句話為根據, 推斷出, 人世間, 沒有人能稱義, 這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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