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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生(撥霧正原集之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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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6-24 00: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註明:這是我在倍可親信仰家園和真源大師討論的發言,作為撥霧正原集之二十二發表在這裡。

回真源大師《基督教釋疑》(三)兼談解經原則(三)
本文由 追求永生 在 2007-8-4 12:17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謝謝真源大師關於永生問題的討論,下面是我的一些見解。

Quote: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怎樣理解這段經文,是否象那個求永生的少年財主一樣打年輕時遵守了十誡就能得到生了?如果是,那個年輕的財主顯然已經成功了。接著往下,耶穌又要求他散盡家財,跟隨耶穌,結果是他不肯,失望而去。

這說明了什麼呢?當然,下面還有耶穌的評論,財主進天國比駱駝鑽針眼還難。又說,

<B>Quote: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B>

顯然這裡有解決的方法。這裡只是說了神可以做到,並沒有說如何做。所以要到上下文里尋找。結果如何?在約翰福音關於尼哥底母那段經文里找到了答案: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 約翰福音3:3[quote][/quote]

這就回答了前面的問題,知道了如何才能進天國。

而重生,要靠神的救贖,就是前面說的「在神凡事都能」。

這個結論,同時告訴了我們理解開始的那段經文,遵守誡命是什麼含義。這個遵守不是像那個少年財主一樣表面遵守,而是要在內心遵守,全心全意愛神愛人。這個心靈上的更新,就是重生,這個工作只有神才能完成。

因此,回應真源大師的解經,神是有能力使人去做符合他的意旨的事情,但是人的重生這件工作,完全是神的做工,沒有人的任何功勞。

在神做工之前,人的靈命是死的,神的工作是使人從死里復活。從邏輯講,死人也是不能救自己的。

這段討論涉及的解經原則:聯繫上文下理。這個上文下理不是只包括相連的上下段落,也不是僅僅聯繫到相關書卷的開頭結尾,而是要到創世紀的開頭,啟示錄的結尾。這個原則的要求和以經解經的整本聖經概念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下是真源大師的相關貼文:

基督教釋疑: 道路、真理、生命
本文由 真源湛寂 在 2007-8-1 00:25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這些未出現的內容已經引用包括在前貼中)

再具體化: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說到這裡, 話已經說到頭了。

話說到這裡, 可能有些朋友會有疑問 -- 因為經文裡面還有:

在人是不能,在神卻凡事都能

這句話又是在強調什麼呢? 請參閱下期的《基督教釋疑》


基督教釋疑: 在人是不能,在神卻凡事都能
本文由 真源湛寂 在 2007-8-1 03:28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耶穌基督說完。 大家都著急了, 紛紛叫, 這。這怎麼能行! 這誰能做到?

「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到底在說什麼呢?

這句話實際上是說, 神, 有能力使人去做到任何事情。

這句話不是說: 神有能力代替人去做任何事情。

假如耶穌基督能代替的話, 相信他老人家一定會去代替。

所以, 這句話說, 藉助神置於人當中的靈, 人還是能夠按照神的要求去做到的。

S 先生說: 基督徒,不是靠「自我」,而是「靠聖靈」,「靠耶穌的身體」 這是對的。

不過, 這裡的耶穌的身體, 是指屬靈意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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